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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此议案利益相关的董事马文海、蔡彬、刘薇、刘勇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以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同时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拟制订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为9万元/年/人(含税),按月发放。

  (二)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实行年薪制,分别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额的60%。具体如下:

  1.基本年薪是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行业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年初核定,按月支付;

  2.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情况、个人业绩相匹配,并按照行业监管要求实行递延支付,延期支付比例占绩效年薪的30%,将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延期支付期限按等分原则分为3年支付。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并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资产损失的,依据情节轻重,可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且止付追索机制适用于已经离职或退休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或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情况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6—00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8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安排已经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27.3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32.73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6,218.77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清算2024年股利8,450.98万元、2025年中期股利5,377.90万元,本年度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784.53万元。

  公司拟以2025年期末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8元(含税),本次预计派发现金10,448.48万元。结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本年度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3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共计15,826.38万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2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2026年中期分红相关安排

  为了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订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不高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安排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6—01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服务。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财”)签订了《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合同有效期三年。

  在协议执行期内,中国电财经营合规、治理良好、运行稳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根据年度实际需要与其顺利开展了相关业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与中国电财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培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320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电财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资产规模为25,868,068万元,负债总额20,801,739万元,所有者权益5,066,329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1,243万元,净利润242,0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中国电财100%的股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中国电财将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8.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的资金跨境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中国电财支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商业银行为该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原则上不低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存款利率。

  中国电财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提供不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贷款利率,公司在综合考量后择优选择。

  中国电财所提供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择优选取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三)协议金额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四)公司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储存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协议有效期三年。

  (六)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原合同废止。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已制定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事项提供解决和处理方案。

  (三)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作了限制,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以来与中国电财在资金结算、存贷款业务等方面开展了良好合作。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办理存贷款、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马文海、蔡彬、王永婷、熊长寿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于公司召开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召集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2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6—01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执业经验。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庆瑞先生,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加入致同所。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小洁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行业、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项目质量复核,近年来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

  (三)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0楼。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刘潇

  联系电话(传真):023—72286349

  公司邮箱:flepc600452@163.com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二) 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出席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度期末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0,448.48万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第九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结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本年度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3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共计15,826.38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主营业务为电网运营业务、配电网节能业务。

  电网运营业务:供应与销售电力、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等。

  配电网节能业务:配电网节能业务主要是针对配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配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多级联动与区域综合治理、配电网节能关键设备改造等。

  电网运营业务:主要集中于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区域。电力来源主要是通过联网线路从国家电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趸购电量。

  配电网节能业务:主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目前电力供应业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营业许可范围从事经营业务;公司经营的配电网节能业务是为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目前已覆盖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6亿元,利润总额4.74亿元,净利润3.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6元。扣除本年度资产报废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8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25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6—00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3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马文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6-009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马文海、蔡彬、王永婷、熊长寿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本议案利益相关的董事马文海、蔡彬、刘薇、刘勇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6-010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6-009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董事会基金2026年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提取董事会基金449.4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6年,公司计划固定资产投资3.61亿元,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7.42亿元。同时,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对投资额度和具体项目做适当调整,以满足市场、政策、电网安全等变化的客观需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马文海、蔡彬、王永婷、熊长寿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6-011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6-012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6-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全体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结合公司运营情况,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未进行解释说明,但如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等相关内容已于ESG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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