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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拟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董事陈光明、郑小毅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特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董事陈光明、郑小毅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5、授权董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时,对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董事陈光明、郑小毅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议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该议案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控股股东郭清海(持有公司33.77%股份)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清海持有公司股份3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7%,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相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议案提交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4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6全体董事回避并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11-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6年4月24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7:00止

  3、登记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煜

  (2)联系电话:0663-3904196

  (3)传真:0663-3278050

  (4)邮箱:zqb@gdmtxw.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六、备查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76

  投票简称:蒙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陈光明先生、财务总监陈丽虹女士、董事会秘书朱少芬女士、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d7wKbNkf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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