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合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璞医疗器械”)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年度)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2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上述融资事项如需采用保证或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69.2亿元人民币,其中,对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60,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362,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70,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证人)为上海合璞医疗器械(债务人)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债权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4、反担保:
上海合璞医疗器械参与实际经营的主要股东及业务团队成员上海益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丽、王立行、王之俊、荣晨、马轶昂、徐健、宋源、苗艳、韩刚、沈悦,分别同意为公司因承担《最高额保证合同》下担保责任而使公
司承担的一切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担保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分别且连带地按照上海益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上海合璞医疗器械的间接持股比例(28%)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上海合璞医疗器械参与实际经营的主要股东胡昂,同意为公司因承担《最高额保证合同》下担保责任而使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担保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按照胡昂在上海合璞医疗器械的间接持股比例(0.2%)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合璞医疗器械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上海合璞医疗器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合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上海合璞医疗器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亦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基于业务拓展需要的合理配置,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3,330.79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5.78%。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8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山东步长畅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畅妍”)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于勇、谢继辉各持有其3%股权,何涛、丁莉、卫露露、王敏熹各持有其1%股权。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议案》,因股东丁莉已离职,丁莉拟将所持有的步长畅妍1%股权以人民币1.36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敏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步长畅妍净资产计算。步长畅妍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净资产为136.86万元(未经审计)。本次转让完成后,丁莉不再持有步长畅妍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近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式签署了《关于山东步长畅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步长制药
乙方:(乙方各成员合称“乙方”)
乙方一:谢继辉
乙方二:于勇
乙方三:何涛
乙方四:卫露露
乙方五:王敏熹
(二)补充约定
1、步长畅妍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步长畅妍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如下:
2、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乙方各成员应继续按照《关于山东步长畅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步长畅妍享有相关股东权利,承担相关义务、风险和责任。
(三)其他条款
1、本补充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加盖公章,且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与《合作协议书》及其附件、其他补充协议共同构成本次交易的完整文件,《合作协议书》及其附件、其他补充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及附件未尽事宜,按《合作协议书》及其附件、其他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合作协议书》及其附件、其他补充协议仍无约定的,由各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约定。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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