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公司2025年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43,398.85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实际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29,401.79万元,较预计少13,997.05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1、2025年度,公司与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发生燃料及动力采购关联交易82,280.80万元,较预计增加7,127.24万元,主要系公司70万吨浆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开始调试运行,生产用电需求增加所致。
2、2025年度,公司与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产品、商品销售关联交易16,744.94万元,较预计减少10,693.58万元,主要系液氯市场价格下行及对方新项目推迟投产、蒸汽用量减少所致。
(二)金融服务情况
1、2025年度预计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025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2、2025年度执行情况
(1)2025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华泰股份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为158,101.28万元,日均借款(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为33,338.4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借款余额20,828.75万元,票据贴现余额0.00元,票据承兑余额0.00万元,共计发生利息支出1,069.93万元。
(2)2025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日均存款(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10,619.5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2,400.04万元,共计发生利息收入1,872.08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海关税款担保业务余额为5,000.00万元,履约保函业务余额684.96万元。
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至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亮
独立董事:寇祥河
财务总监:陈国营
董事会秘书:任英祥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27日 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 至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546-7723899
邮箱:htjtzq@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了保证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2026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租赁等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2026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9,409.23万元,相关交易金额均在公司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1.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采购燃料及动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9,596.1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7,315.3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70万吨浆项目于2025年下半年正式投产,2026年生产运营对能源需求相应增加,导致燃料及动力采购额上升。
2.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012.0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5,267.07万元。主要系对方新项目计划于2026年投产,对蒸汽及部分原材料的需求相应增加。
3.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东营易锐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589.9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7,549.87万元。主要系对方新项目计划于2026年投产,对公司化工产品及蒸汽的需求大幅增加所致。
(二)金融服务预计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026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
2、交易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国内市场价格,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3、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4、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贷款、资金结算与收付以及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华泰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5、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就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同时,产生双赢和多赢的效果。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公司充分借助华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势,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至今已满3年,本次续签协议,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的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严格监管。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5 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在薪酬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薪酬考核及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于所有董事与该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联董事魏立军、任英祥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向股东会说明。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估值提升计划(2026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六)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聘请律师等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等;
(七)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九)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十)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制造业)。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事务所就 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 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事务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 审诉讼程序中。
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事务所承 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 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事务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东岳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因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分别于2024年5月13日和2024年8月16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监督管理措施和监管警示。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因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于2026年1月30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给予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收费金额与上期收费金额一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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