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立足“双循
环”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简称“COTC”),并经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简称“COTV”),最终对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 CO.,LTD(简称“COT VIETNAM”)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2、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
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新加坡、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许可。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4、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路径及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1、 投资路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增资6,000万美元,并通过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最终投向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具体投资路径如下:
2、 路径主体基本情况
(1) 新加坡子公司
公司名称: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水晶光电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2) 新加坡孙公司
公司名称: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健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COTC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COT VIETNAM CO.,LTD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越南兴安省
4、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5、 法定代表人:唐健
6、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COTV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7、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加工、光学组立件、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
8、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COT VIETNAM资产总额为36,541.8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3,874.1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667.65万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66.1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926.4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COT VIETNAM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OTV实缴出资额为2,500万美元。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及长期运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越南公司COT VIETNAM进行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加快推进海外产能落地建设。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过有序拓展海外产能布局,进一步完善全球化供应链体系,提升全球化交付能力,更好承接国际市场新增项目及客户订单需求,持续拓展全球市场,增强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海内外业务协同增效,稳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其股权结构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新加坡、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许可,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本次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海外子公司后续业务拓展与运营发展,海外生产基地扩建可能面临所在国土地政策、外汇管制、税务规定及环保合规等不确定性风险,同时易受地缘政治冲突、汇率波动、当地法律执行差异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推进不及预期、投资成本上升及资产运营管理等风险,进而对投资效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持续强化投后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积极防范并妥善应对各类潜在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
2、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票仅为初步意向,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日本光驰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出售股票事项存在出售时间、出售数量、出售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1、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日本光驰(股票代码:6235,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2、 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3、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4、 资本金:4亿日元
5、 社长:范宾
6、 注册地: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
7、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8、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9、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6.33%,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股11.29%,孙大雄持股6.67%等。
10、 上市情况:2017年12月20日,日本光驰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235”,股票简称为“オプトラン”。根据2026年4月17日,日本光驰收盘价3,565日元/股测算,其总市值约为1,581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68.02亿元)。
11、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日本光驰资产总额为385,910.0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58,060.37万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1,688.4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2,747.0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本光驰总股本为44,358,000股,其中库存股为4,495,562股。公司持有日本光驰股票6,507,700股,占其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16.33%,占其已发行总股本(含库存股)的14.67%。公司所持日本光驰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三、 本次出售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 拟出售股份来源:认购日本光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 拟出售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日本光驰股票不超过239.00万股,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具体以实际出售为准)。
3、 拟出售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
4、 拟出售方式:以场内委托的方式
5、 拟出售时间:本次出售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出售股票相关事宜。
四、 本次交易的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按照本次出售上限的数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出售日本光驰股票可实现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应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足10%,且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额度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收缩非主营业务的投资,集中资源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同时为优化资产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预判可以实现较好收益的出售窗口期进行本次股票出售交易。
本次授权为实际出售股票的前置程序,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慎重考虑实施进度。由于股价波动性大,出售股票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出售股份的进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上述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具体影响金额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出售参股公司股票为公司初步意向,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日本光驰股价表现等综合判断是否实施出售。本次出售股票计划存在出售时间、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十五五”战略开局之年,紧扣“消费电子与车载光学、AR光学、AI光学”三条成长曲线的发展新格局,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切实提升经营质量和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回报,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 深耕光学赛道,构建“一稳二新”成长曲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 锚定核心主业赛道,坚守企业行稳致远
公司深耕光学赛道二十余年,秉持 “全球化、技术型、开放合作” 的发展战略,以 “成为全球卓越的一站式光学专家”为愿景,依托精密光学薄膜、微纳光学、精密光学加工等核心技术,围绕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光学等核心应用领域构建业务矩阵。目前,公司产品已从单一光学元器件,逐步拓展为元器件、模组及解决方案协同发展的格局,并通过全球化产能布局与国际大客户的深度绑定,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驱动高质量发展。
展望“十五五”战略规划,公司将紧跟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升级核心发展赛道,积极构建消费电子及车载光学、AR光学、AI光学三条成长曲线新格局:消费电子及车载光学作为业务基本盘,聚焦光学元器件、薄膜光学面板、AR-HUD等核心产品,深耕消费电子多元化应用场景与高端车载配套市场,强化业务协同效应,筑牢公司稳健经营的根基;AR光学作为战略突破赛道,集中资源攻坚核心技术与量产工艺,打造从元件到模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稳步拓展商业化应用规模;AI光学作为未来增长赛道,聚焦行业核心应用场景,立足长远做好技术与业务的前瞻性布局与规划,积极探索业务新增量与成长新动能。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主业发展动态复盘机制,定期对业务结构、资源投向进行梳理与检视,确保所有战略规划、资源配置、产能建设及研发投入等均围绕核心主业统筹推进,并持续优化调整非主业相关业务,推动核心资源向主业聚焦,不断夯实主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二) 持续优化经营质效,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围绕优化经营质效这一核心目标,以稳健经营为基础,从经营效率、盈利能力、业务发展三大维度系统发力、精准施策。在经营效率方面,将持续通过产线优化、流程再造与精益管理等方式,稳步提升核心产能利用率、产品交付保障能力与生产周转效率,不断优化生产运营全链路的响应速度与运作效能;在盈利能力方面,依托产品结构升级、成本精细化管控与资产效率优化等举措,稳步提升净资产回报效能,保持盈利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在业务发展方面,持续巩固主业基本盘的市场地位,稳步拓展AR光学、AI光学等战略赛道,不断挖掘高价值合作机会,夯实主业长期增长的后劲。
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国内外生产基地产能布局,稳步提升产线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持续释放产能效能;严格落实现场主义,推动管理与技术人员下沉一线,建立问题快速响应与闭环解决机制,全面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实现经营质量与发展效益同步提升,保障主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 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机遇,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引擎,聚焦先进光学制造领域,积极构建光学一站式解决方案生态,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光学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搭建统一大技术平台,以中央研究院和技术研发中心为核心技术平台,实现了从先进材料、光学镀膜、超精密纳米制造到精密模器件封装的技术链垂直整合,同时聚焦超精密加工、超快激光制造、半导体光学制造、智能制造等先进光学制造技术,持续打造从设计、研发、到量产的全链条能力,构建覆盖多场景的光学一站式解决方案生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服务;不断深化与高校的前沿技术交流合作,通过引入学术大咖讲座等形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始终秉持开放合作、创新突破的人才价值观,着力营造让创新成为自觉习惯的企业文化氛围,为技术研发与产业升级筑牢人才根基;组建博士攻坚团,围绕超精密制造、半导体光学制造等前沿课题开展技术集中攻关,精准破解产线技术瓶颈与生产痛点难题,以高水平人才队伍支撑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持续优化人才引育留用体系与激励机制,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稳定核心科研团队,保障技术研发的持续性与稳定性。通过强化人才引领、推动技术突破与优化生产要素创新配置,全面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公司向高端化、智能化、规模化方向高质量迈进。
三、 优化公司治理,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合规运营、规范治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健全权责分明、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未来,公司将以“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法人治理效能与规范化运作水平,筑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股东价值增长的坚实根基。
及时跟踪监管部门最新要求,常态化修订完善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持续优化议事规则、决策流程、内控管理等核心条款,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最新监管规范全面衔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持续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筛选具备专业能力、独立判断能力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强化独立董事现场履职管理,督促其勤勉尽责、独立履职,支持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走访、现场检查、参与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支持其在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审核、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与公司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约束,防范利益输送、违规关联交易等风险。持续督促董高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规范董高减持行为;持续优化董高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坚持业绩导向与长期约束相结合,严格落实薪酬结构设计、绩效薪酬递延支付、薪酬追索扣回等监管要求,推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机统一,引导公司“关键少数”聚焦长期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四、 强化股东回报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已连续多年实施稳定现金分红,2024-2025年连续两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持续提升回报及时性;2022-2024年累计完成3次股份回购,有效维护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权益。未来,公司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理念,紧密结合经营发展战略与资金安排,在确保公司经营现金流健康的情况下,持续优化分红政策,强化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与可预期性。同时,持续深化市值管理,结合经营实际及二级市场股价情况适时推进股份回购,不断丰富股东回报工具,切实平衡企业长远发展与股东当期收益,让投资者充分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持续增强投资获得感与长期持有信心。
五、 优化信息披露与投关体系,全面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已建立了投资者关系与市值管理制度,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创新运用一图读懂、数字人解读、AI智能回复等形式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同时建立舆情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信息披露规范透明。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全流程体系,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采用多样化、可视化方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通俗化解读,提升可读性与透明度。同时,持续畅通多维度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交流活动,主动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精准传递公司战略布局、经营价值与发展逻辑,持续提升投资者认知度、认同感与信任度。
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力争以优良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定期对方案的执行进展进行评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方案系公司结合当前发展战略及经营实际制定,方案中涉及的前瞻性表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或实质保证。鉴于未来经营发展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08:4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陈庆中先生、职工董事王建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以上详细内容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的鼓励政策,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规定期限内全权办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6、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733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逐项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均属于本议案的关联方,对该项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项子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震宇、FENGLEI LIU(刘风雷)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子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信用、资产抵押、质押形式办理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公司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修订后的各制度全文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立足“双循环”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并经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最终对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 CO.,LTD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日本光驰(股票代码:6235,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本次授权为实际出售股票的前置程序,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慎重考虑实施进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3:30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943,88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1元,共计募集资金2,249,999,995.89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949,999.9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216,049,995.9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433,909.3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13,616,086.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晶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329.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018,318,907.6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1,831,89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2,400,265.26元,减去2025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412,669,899.8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6,217,382.33元。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5,623,399.80元,包括:1)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589,966.60元(含税);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033,43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15,623,39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4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40,638,199.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过程中,综合考量公司现阶段发展定位、经营业绩水平及整体经营状况,同时统筹兼顾未来业务拓展与资金使用需求,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稳健持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切实保障投资者获得合理、稳定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兼顾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与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69亿元、3.14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2%、2.4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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