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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

  3、公司出席人员:董事兼总经理王震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独立董事李宗彦先生。

  4、投资者参与方式: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3: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 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汇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议案(3)至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开始,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16:00时结束(节假日除外)。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邮编:318014

  邮箱:sjzqb@crystal-optech.com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0576-89811906

  3、 会议联系人:韩莉、陶曳昕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3”,投票简称为“水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6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是专业能力较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审计服务机构。该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规范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及监管要求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财务审计任务,审计工作质量与专业服务水平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情况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飞英,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健锋,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执业水准,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作为光学解决方案平台,公司依托二十多年来沉淀的核心技术,构建了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为客户提供从“核心光学元器件、模组到解决方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与智能制造能力。公司核心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VR眼镜等领域。

  2025年,在AI技术深度赋能、光学产业多赛道融合发展,全球光学行业迎来新一轮产业升级周期。消费电子领域持续向高端化、智能化迭代;车载光学伴随智能汽车渗透率提升迎来需求扩容;AR产业迈入技术落地关键阶段;AI数据中心相关硬件需求爆发、技术迭代加速。

  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在长期发展战略引领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消费电子类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北美大客户新产品涂布滤光片实现量产突破;车载光学业务实现高速增长,AR-HUD产品国内市场份额持续领先;AR/VR领域,“一号工程”反射光波导及核心光学元件的核心技术攻关与工艺制程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平台化能力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在AI浪潮的推动下,随着数据中心存储与光通信领域的高速发展及技术迭代趋势,公司迎来了AI领域新的产业战略黄金窗口期。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国外双循环”建设迈入实质执行阶段。公司越南基地大客户核心产品线顺利量产,并完成多家大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开始承接新项目量产需求;同时,新加坡海外总部于2026年1月正式启用,为公司全球化交付和服务提供核心支撑。

  (1)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1)消费电子

  公司消费电子业务聚焦智能手机、数码相机、CCTV安防监控、无人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等应用领域,为核心基础支柱业务。公司处于产业链上游,为下游终端品牌及核心模组厂商提供关键光学零部件,依托长期积累的光学镀膜、精密冷加工及自动化设计等核心技术优势,公司深度服务全球头部品牌客户,为终端影像升级、产品轻薄化设计及智能化交互提供关键光学支撑。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核心基本盘,消费电子业务在巩固存量市场的同时实现增量突破,成为业绩稳健增长的核心支撑。报告期内,光学元器件板块持续优化产品与利润结构,微棱镜模块、安卓涂布滤光片等核心产品凭借技术优势保持高市占率;北美涂布滤光片在报告期内实现首次量产并已进入份额提升周期,黑膜类产品研发进展顺利。薄膜光学面板板块稳健增长,进一步加大非手机领域拓展,在无人机、智能穿戴、智能家居、运动相机等场景的业务规模增长明显;半导体光学业务结合精密薄膜技术、半导体微纳光学制造、超快激光制造及超精密加工与成型,打造晶圆级微纳制造和先进封装平台,持续挖掘微纳光学器件和封装的新应用场景。

  消费电子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2)车载光学

  公司车载光学业务围绕智能驾驶与智能座舱两大赛道全面布局,以AR-HUD及核心光学元器件为核心产品构建车载光学产品矩阵,凭借领先的光学系统设计能力,为整车企业提供一体化光学解决方案。公司HUD产品直接面向整车厂供货,为Tier1级供应商,车载光学元件类产品则通过专业模组厂商实现配套供应。

  报告期内,秉持高质量市场拓展与双循环布局思路,公司持续巩固AR-HUD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产品出货量同比稳步增长,再加上车载光学核心元器件系列产品出货量稳步增长,为车载光学板块毛利率稳步提升提供核心支撑。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最新统计的2025年1-8月7米以上投影距离AR HUD TOP10供应商榜单,公司以22.95%的份额位列第二。在市场拓展上,公司深化与国内头部车企合作,高端车型配套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积极布局欧洲车载市场,推进欧洲知名车企供应商认证;在技术研发上,持续优化AR-HUD产品架构设计,深化与国内头部客户在智能车载领域全面战略合作,推动核心显示技术在AR-HUD领域的深度应用;在运营管理上,通过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实现成本精准管控,为业务盈利改善奠定基础。

  车载光学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3)AR光学

  公司深耕AR眼镜可穿戴设备领域,布局十余年,与终端品牌紧密合作,配合终端客户开发,负责整个硬件光学系统落地,致力于成为全球AR光学显示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

  报告期内,AR光学业务聚焦核心技术与工艺突破,以及大规模、高质量、高度自动化的量产能力建设,战略卡位优势持续夯实。公司将反射光波导作为“一号工程”重点推进,核心工艺持续优化迭代,成功打通多个关键工艺节点,完成初步量产试制线搭建,为技术产业化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衍射光波导业务,公司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升级核心产线,并积极拓展终端大客户;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光机及核心光学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布局,完善公司在AR光学的产品矩阵和生态。

  AR光学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4)AI光学

  基于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刷新了下一个五年“十五五”期间的三条成长曲线。具体解读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分析讨论”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布局的AI光学业务,是指围绕着信息交互的完整闭环,从“信息感知/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存储”—“信息呈现”,在这整个闭环中所有与“光学”相关的核心光学产品的机会。

  报告期内,在AI agent浪潮的助推下,AI硬件基础设施正式步入大基建时代,围绕AI硬件基础设施相关的数据中心建设需求爆发。在这个大趋势下,“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存储”都有大量的产能提升、技术升级需求,也为光学产业打开了新的战略发展空间,并提供了黄金战略卡位时间窗口。在这个大的时代机遇下,公司产品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信息获取、信息呈现环节,逐步延伸至信息传输、信息存储全链条,应用边界持续拓宽,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公司依托在精密镀膜技术、超精密加工与成型、半导体微纳光学制造、超快激光制造、精密光学检测、光电封测与自动化AI智能制造方面的积累和布局,以及深耕光学赛道二十四年的行业口碑、上游核心光学供应链战略资源及多年以来的客户信誉,全面拥抱AI时代涌现的战略机会。AI光学,作为公司“十五五”期间的第三成长曲线,将为公司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2)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消费电子

  作为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高度融合的产业,消费电子始终走在技术变革前沿,从掌心便携终端到居家智能设备,从日常通信到沉浸式娱乐体验,相关产品早已渗透进工作、学习、生活的每一处场景。为大众带来便捷高效、愉悦丰富的使用体验,持续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随着智能化、网络化与AI的深度融合,消费电子产业已从传统硬件制造,逐步延伸至软硬件协同、智能交互、生态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产业领域,行业正依托AI创新周期,开启新一轮高质量成长。如今,消费电子行业已正式进入“AI驱动创新周期”,整个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技术变革和升级浪潮。

  智能手机作为消费电子领域规模最大、迭代最快的核心品类,是行业技术创新与需求升级的重要风向标。智能手机产业具有明显的存量换机周期特征,叠加宏观经济、库存波动、创新节奏等因素,呈现周期性波动规律。随着经济形势逐步回暖,加之3C消费品补贴政策持续落地,进一步激发了消费者的换机意愿。根据IDC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2.6亿部,同比增长1.9%,行业延续温和复苏态势,市场步入深度存量博弈阶段,高端化、AI化成为核心增长动力。在硬件升级方面,影像功能优化仍然是核心竞争点:手机主摄CMOS感光元件尺寸不断变大,为摄像头模组结构带来革命性的变革;潜望式长焦持续向中端机型渗透;改善特殊场景中花瓣鬼影问题的涂布滤光片等部件加速应用,显著提升手机成像质量。智能手机光学硬件仍有较大的创新升级空间,高端化创新持续为光学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从终端格局来看,行业头部格局稳定。根据IDC数据显示,2025年Apple以全年2.478亿部出货量、19.7%市场份额蝉联全球第一,连续三年稳居榜首,iPhone 17系列的成功助力其在中国市场创下出货量新高。中国智能手机品牌亦表现出色,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更在海外开疆拓土,积极推动新兴市场拓展与产品高端化并行发展。尽管2025年智能手机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但2026年预计受全球存储芯片产能向AI高带宽内存倾斜、消费级存储供应阶段性收紧影响,手机存储芯片可能出现结构性短缺。短期内对行业整机成本管控、中低端机型备货节奏带来一定扰动,行业也因此呈现结构性分化态势。头部品牌凭借更强的供应链议价能力和产品高端布局,抵御供应链短期波动的能力更为突出。公司聚焦高端光学元器件领域,并深耕头部客户供应链,凭借优化的产品结构与客户资源,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多年来公司深耕智能手机产业链,与多家智能手机终端厂商保持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尤其是与行业头部终端厂商的合作关系持续深化,已逐步成为其核心光学零组件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具备光学设计、精密加工及消费级量产制造的专业经验和领先优势。未来公司将持续加深与产业龙头企业的业务合作,不断开发创新光学产品,助力客户实现光学创新升级方案的落地。

  2)车载光学

  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深度推进的背景下,汽车市场迎来了稳步发展的黄金时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5年全年统计数据,我国汽车产销量规模继续稳居全球第一,产业保持稳健运行。过去几年国内汽车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业链上下游承压,供应链盈利与稳健运行面临挑战。随着行业逐步回归理性发展,推动产业从无序价格竞争转向技术创新、品质升级、生态协同的良性发展轨道,未来行业发展秩序有望得以持续优化。

  ①智能座舱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重点布局以AR-HUD为代表的拳头产品。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HUD成熟方案的单价稳步降低,HUD正从高端车型选配快速走向大众市场,成为衡量车辆智能化水平的核心指标。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前装标配W/AR-HUD渗透率升至19.11%,进入快速渗透期,其中AR-HUD前装标配同比增长75.28%,AR-HUD逐步从高端车型向中端主流车型普及,未来HUD有望成为智能汽车的“标配”功能,朝着标准化、模块化的方向发展。从市场格局来看,本土供应商凭借成本、服务及技术实力,在AR-HUD领域的市场份额远超外资厂商。从技术路径来看,Lcos、斜投影、光波导等方案的AR-HUD具有更好的显示效果和屏幕色彩,大大提升用户体验,在高端款车型上展现出较好的市场前景。随着AR-HUD市场技术比拼升级,市场竞争格局逐步趋向集中化,持续驱动行业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

  自切入车载HUD市场以来,公司AR-HUD的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前列,展现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已全面布局TFT、DLP、Lcos、光波导、斜投影等方案的AR-HUD产品,未来将持续开拓优质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同时通过内部挖潜及加强供应链管理,稳步提升盈利水平。

  ②智能驾驶

  智驾平权使激光雷达快速渗透到20万以内车型,在L3及以上高级辅助驾驶开始落地和商业化的背景下,硬件先行的需求将使单车激光雷达安装数量提升。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市场乘用车(不含进出口)前装标配激光雷达的搭载量同比翻倍增长112.07%,渗透率达到11.15%。在智能驾驶方案探索上,目前纯视觉、端到端、大模型等方案尚处于验证周期,而高速NOA(导航辅助驾驶)、城市NOA对复杂场景的感知能力仍存在局限,在大雾、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激光雷达能够为2D车载摄像头提供关键的3D感知辅助,对确保行车安全发挥至关重要的兜底作用。除车端需求之外,泛机器人应用场景成为激光雷达需求的新增长点,在工业场景、消费服务场景和各类人形机器人等场景中,激光雷达有望成为其环境感知与视觉系统的核心感知部件之一。

  在激光雷达产品中,公司主要供应激光雷达视窗片等核心光学零组件。作为国内领先的玻璃基激光雷达视窗片量产厂商,公司已和海内外各大主流激光雷达厂商建立业务合作,全方位为智能驾驶、机器人智能化产业发展提供助力。

  3)AR光学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智能眼镜已然成为智能硬件领域的新兴赛道,海内外众多企业相继布局,2025年多款新品密集推向市场,行业正式进入“百镜大战”的爆发阶段。据Omdia最新数据,2025年全球AI智能眼镜出货量达870万台,同比大幅增长322%,增长态势显著。眼镜消费正从“看得清”的基础功能需求,向融合产品、科技、功能、服务四维一体的复合型美学体验升级。AR眼镜在AI智能眼镜的基础上,叠加近眼显示核心能力,革新传统人机交互模式,具备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潜力。从终端市场格局来看,海外科技巨头持续深耕空间计算领域,2025年9月Meta推出旗下首款搭载全彩显示方案的消费级AR眼镜,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参考范本;国内硬件制造厂商、互联网企业及本土新锐品牌全面入局,行业呈现出单目与双目全彩微显技术加速普及、端侧AI大模型深度融合应用的鲜明发展特征。

  在AR眼镜产业链中,光波导、光机等光学硬件属于核心零部件,不仅成本占比最高,同时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相关技术的迭代升级,是破解产品性能、产能瓶颈,以及推动行业迈向大众消费市场的关键所在。其中,光波导技术依托“耦合—全反射—出射”的三段式光路设计,能够实现产品轻量化形态与高透光率的双重优化,已成为高端AR设备的主流光学方案。现阶段,光波导工艺持续突破、微显示技术不断进步、产业链降本增效进程加快,叠加配套内容生态逐步完善,AR眼镜光学组件市场迎来高速增长周期,有望成为消费电子领域新的增长极,有效对冲传统消费电子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AR、VR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前瞻布局,现已搭建起完善的业务体系,涵盖显示系统(波导片)、光机内部光学元器件,以及其他智能头戴设备配套的2D、3D相关光学产品。未来,公司将持续携手行业头部企业,聚焦攻克AR领域光学硬件技术瓶颈,助力产业技术升级,共同推动AR行业实现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经友好协商,于2025年7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双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星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星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3,753,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份73,404,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后期深改哲新实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73,200股,其持股比例由5.278516%减少至4.999995%。本次减持后,深改哲新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15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等相关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创始人、原董事长林敏先生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为了有序推进管理层更替和平稳过渡,卸任董事长职务,由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接任董事长一职。林敏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未来将聚焦于推进管理团队代际传承和人才梯队建设,同时支持推动公司长远战略布局、全球化进程及重大项目突破。与此同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相应调整治理组织架构,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实现全面对接与同步。以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12日、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夏云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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