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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康美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2,429,169.9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7,997.7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21,013,353,291.23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保健食品及食品等。

  公司的中药饮片是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之一,该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的中药饮片,拥有红参、白术、桃仁等43个国家专利产品,三七(饮片、微粉)、山药(饮片)等15个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北柴胡、广藿香、炙黄芪等28个广东省优质中药饮片。

  中成药和化学药主要覆盖市场需求较大的心脑血管、呼吸、抗感染、内分泌等领域。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保宁半夏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主要用于风寒咳嗽,喘息气急,久咳不愈,顽痰不化及老年咳嗽等症;乐脉丸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等;心脑欣丸用于缺氧引起的红细胞增多,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还有清热解毒的抗感解毒颗粒,解毒利咽的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解表散热的小柴胡颗粒,清肝明目的夏桑菊颗粒,滋阴补肾的六味地黄丸(浓缩微丸),清热利湿的石淋通颗粒,活血调经益母草颗粒,宣肺化痰小儿止咳糖浆等。

  化学药主要产品阿咖酚散,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缓解轻至中度疼痛;还有抗感染的诺氟沙星胶囊等;维生素营养类的葡萄糖粉剂、牡蛎碳酸钙颗粒。

  保健食品主要有新开河超微参粉胶囊、康美菊皇口服液浓缩液、康美怡泰口服液浓缩液、康美铁加力胶囊浓缩液等,食品主要有菊皇茶、固体饮料、人参片、红参浸膏、植物代用茶和汤料等。

  (三) 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中药材采购模式

  公司药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中药饮片原材料的采购。每年年初,公司药材采购部门根据中药材的贸易量及中药饮片的年度生产计划、存货消耗状况和合理周转期,核定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定额,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编制年度存货采购资金计划。年内公司按计划采购,并且按照库存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进行灵活机动、科学合理的采购。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采用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采购渠道方面,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产地直接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到中药材的产地,与药材生产商或农户进行采购;市场化采购是指公司在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采购。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产地供应商和贸易商。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根据药材产地、质量标准及药材采购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经对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供货价格等多因素比较,与药材采购部门共同确定供货厂家。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末位淘汰制,通过多年筛选后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为了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公司通过自建及共建种植基地,有助于公司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良种选育、繁育、使用等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源头工程”,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

  (2)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模式

  公司在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工作中执行预算与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化的定价策略。在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需要事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每月的生产和销售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做好采购预算计划,报公司批准后采取招标采购和合同采购等形式进行采购。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预算计划监督并核查采购执行情况。

  (3)西药生产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首先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原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其次,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并做稳定性考察,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符合要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采购,并通过招标采购,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价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以此降低生产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医院标期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参考标准为上年同期销售情况以及近三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物料供应,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执行。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产品及业务分类采用医院直营、商业批发、智慧药房、连锁药店配送、医药电商、直销以及物业租售等全方位多层次销售模式。

  (1)医院-医疗机构直营:将药品直接向医院-医疗机构销售,是公司中药饮片的主要销售模式。

  (2)智慧药房: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对传统医药物流进行再造,为患者提供中药煎煮、中药饮片、中西成药调配、膏方制作、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从而增加公司中药、中成药、西药等药品的销售。

  (3)商业批发:将药品向各类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医药贸易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销售,是公司西药贸易的主要销售模式。

  (4)连锁药店:连锁药店零售。药店集中西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日化用品为一体,突出中药及养生品类优势,尤其是康美自主产品:康美西洋参、新开河红参及药食同源道地的中药饮片等。

  (5)终端电商销售:自主打造电商销售平台,与天猫、京东、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京东、天猫、抖音等主流头部电商开设康美官方旗舰店等网络店铺,在微信小程序开设康美滋补生活馆、康美甄选商城等,并拓展山姆会员商店、朴朴超市、盒马鲜生等商超零售渠道、企业团购渠道,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全渠道营销网络。

  (6)直销:建立专业管理团队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直销及相关业务,通过多个渠道的资源整合与拓展,进一步加大直销业务与其他模式的融合,集合各业务板块的优势资源,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用“互联网+”的思维将直销、电商、连锁三大商业模式有机融合,通过为每个家庭培养一个懂健康的人,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打造一个专业的私域健康服务平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52,215,058.26元,同比增长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7,997.77元,2025年度末总资产13,219,745,987.50元,同比减少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90,006,280.85元,同比增加1.6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6-00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6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余宇莹女士、赖小平先生、林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康美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赖志坚先生、黄伟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业务发展及信贷需要,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的银行贷款实行总量控制,2026年度计划申请人民币授信使用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公司在执行该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做出适当的调整。

  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及一切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文件。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赖志坚先生、欧国雄先生、周云峰先生、夏华悦先生、梁珺先生、黄伟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董回避表决所涉个人事项,关联董事周云峰先生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欧国雄先生、周云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云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康美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深圳办公楼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康美药业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33187777

  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6-01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盛培勇,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作为本公司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赵亮,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亮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盛培勇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梓豪最近3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综合考虑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业务复杂程度,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原则确定审计费用,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438.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8.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专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6-01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志坚、黄伟忠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军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07日

  注册资本:125,281.0984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第5层

  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西药批发;药品零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人

  2、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光焰

  成立日期:1951年01月01日

  注册资本:244,930.5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97-103号

  经营范围: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疗设备租赁;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兽药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3、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松

  成立日期:1981年08月08日

  注册资本:29,273.888156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12号自编4号、5号房

  经营范围: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中草药种植;食品经营;药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负责人:孟君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7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萧岗大马路52号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兽用药品销售;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药品研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5、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区志文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1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号A4栋503,A4栋504

  经营范围: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添加剂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消毒用品销售;植物提取物原料的销售;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西药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散装食品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6、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波

  成立日期:1959年09月24日

  注册资本:21,741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32号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药品研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7、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enfu Li(李振福)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路389号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健康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批发;酒类经营;化妆品生产。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8、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恩耀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28日

  注册资本:16,842.9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北城社区药都大道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营;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等。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收购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9、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劲涛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梅州市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绿湖大道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保健食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食品生产。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中草药收购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0、 梅州广药中药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劲涛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湖大道梅州广药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

  经营范围:中药材的种植、收购、仓储、初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1、 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龙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3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经济开发区文化路南首

  经营范围:金银花、丹参提取物初加工,金银花、丹参GAP标准化种植、中药材种植、购销;中药材良种选育推广;中药材开发咨询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2、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漆宇宁

  成立日期:1989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55,2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C座6、7、8、9、10楼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医疗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3、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诚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24日

  注册资本:33,624.994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温泉大道8号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蛋品加工;保健食品制造;食品添加剂制造;固体饮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零售;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保健食品批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4、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波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

  经营范围: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5、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伟

  成立日期:1959年09月24日

  注册资本:11,284.541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88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生产;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6、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辉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04日

  注册资本:6,544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经营范围:药品研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中成药生产;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保健食品批发;保健食品零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7、 广州白云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劲涛

  成立日期:1986年04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12号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食品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8、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东

  成立日期:1993年01月30日

  注册资本:5,528.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一号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成药生产;兽用药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9、 广东揭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碧涛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6日

  注册资本:686,100万元

  注册地址:揭阳市惠来县南环二路与庆平路叉口处粤东新城企业服务中心2号楼2203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铁路运输网管理服务;铁路运输设备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设备修理;铁路运输通信服务;土地整理、复垦;土地评估;供应链管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合伙人之控股股东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0、 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华

  成立日期:2001年07月12日

  注册资本:1,300万元

  注册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尖石路口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批发。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21、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聂铁良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8日

  注册资本:1,161.1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04、06单元)(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担任合伙人的企业

  22、 苏州桓盛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小芳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1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孙武路2011号1幢11楼1101室

  经营范围:食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床上用品、电子产品、服装服饰及辅料、玩具、家居用品、健身器材、工艺品、化妆品、布艺制品、珠宝首饰、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母婴用品等。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依照市场原则,按公正、公平、等价、合理的原则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关联交易定价可以直接适用政府定价,或者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无可参照的原则上依据公司或关联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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