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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103.6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3,109.01万元;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479.15万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287.46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因2023年合并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商誉1,885.61万元。公司聘请天津中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商誉资产组进行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50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18,968.78万元。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商誉减值1,297.85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582.76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9,582.76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8,425,231.83元,实收股本为99,08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主业经营业绩承压。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夜间经济业务阶段性承压,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收窄;智慧城市业务基本稳定,整体增长动能有限。

  2、信用及资产减值拖累公司业绩。因宏观环境、地方财政状况及客户群体性质导致项目结算及付款周期较长,使得部分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叠加商誉减值、闲置固定资产减值等因素,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较高。

  3、公司成本支出压力较大。面对市场和行业的变化,公司持续推进向文旅方向转型,并不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受业务复杂度提升、新成立运营公司、聘任风险代理机构以及组织架构调整等因素影响,2025年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三、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稳定传统主业,聚焦提质增效

  夜间经济板块业务将有序收缩低毛利、高风险项目,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支付能力稳定、盈利能力好的优质文旅场景;智慧城市板块业务将聚焦智慧停车运营、智慧路灯管理两大核心业务方向,持续强化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巩固区域市场领先优势。通过战略收缩与能力聚焦,确保传统业务现金流稳健、根基稳固。

  2、抢抓战略机遇,布局新兴赛道

  公司将紧抓人工智能驱动存储产业结构性升级及国产化替代加速推进的战略窗口期,以产业并购为重要抓手,战略性切入半导体存储领域,构建企业第二增长曲线。同时通过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组建专业化运营团队等方式,加快布局半导体存储相关业务,推动存储板块业务快速成长为公司重要业绩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与长期发展势能。

  3、强化资金管控,筑牢现金流安全线

  公司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针对长账期项目制定专项催收方案,通过优化结算条款、发送催收函、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加大回款力度。同时,完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合同全流程管控及回款动态预警机制,全力推进长期逾期款项清收处置力度,切实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与资产运营质量。此外,公司将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产业引导基金等,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合理补充流动性储备,保障业务转型与并购重组关键期的资金安全,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4、深化精细管控,激活组织效能

  公司以“降本、增效、扭亏”为首要经营目标,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控与全流程成本费用约束,严控非必要开支。围绕新业务、新组织并入后的管理需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强化信息披露、合规运营及风险防控,全面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稳步推进组织、人员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考核与刚性绩效约束机制,压实经营责任、激发团队活力,提升整合协同效率与整体运营效能,为公司战略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及填补回报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嘉合劲威”)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变动率=变动幅度/交易前数据的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均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布局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证监会在《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上市公司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夜间经济及智慧城市相关业务,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政府财政收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承压。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在坚持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积极寻求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点,打造新的业务增长引擎,构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嘉合劲威专注于DRAM及Flash存储器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以消费级为主,具备一定知名度。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半导体存储领域,实现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战略转型;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公司平台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建立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业务进一步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平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嘉合劲威的企业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助力其市场拓展,进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嘉合劲威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拥有发明专利46项,拥有光威、阿斯加特和神可三大品牌,产品以消费级为主,在国内市场具备一定知名度。随着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存储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预计标的公司未来营收将稳定增长。

  本次交易将优质的半导体存储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在信息技术领域的转型升级与持续增长,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赋能,标的公司可增强品牌效应、拓宽融资渠道,夯实标的公司的经营实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标的公司处于半导体存储器行业,标的公司凭借多年来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营销推广,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口碑,与国内国际主流晶圆厂或其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存储行业的发展及行业竞争态势的日益激烈,标的公司越来越感受到融资渠道的压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标的公司可以进一步提升在行业和市场内的品牌效应、拓展市场渠道;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为标的公司的融资渠道拓展、经营规模的提升提供巨大助力,进一步夯实标的公司的资本实力,助力标的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防范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完成标的公司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财务管理、人员等各方面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市场、技术、生产管理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与联动,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与整体盈利能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上市公司将持续增强价值创造、风险管控能力,健全和完善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企业运行体系,全面有效地管控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张丽丽、陈晖、东珵管理、普沃创达约定了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四、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相关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

  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同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相关批准、备案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备案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且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提升经营效率及长期稳定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所处地区、行业等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岗位、职责、能力,结合市场行业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评估。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岗位、职责、能力,结合市场行业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评估。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最终确定。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关联董事宫殿海、王新才、杨庆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使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责,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8,425,231.83元,实收股本为99,08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对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时,需整体调整为规范化表述。因此,公司拟变更并规范整体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明确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劲威”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深圳东珵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珵管理”)、深圳普沃创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沃创达”)等19名交易对方收购嘉合劲威100%股份,并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张丽丽、陈晖、东珵管理、普沃创达等19名标的公司股东。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如下: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23.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1股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本次交易中,嘉合劲威100.00%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07,800.00万元,其中以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为57,499.4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23.08元/股计算,本次交易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24,913,083股,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锁定期

  张丽丽、陈晖等全部9名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张丽丽、陈晖、东珵管理、普沃创达作为业绩承诺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法定限售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后续按照如下解锁安排进行解锁,解锁完成的股份在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方可进行转让:

  

  如按上述公式计算的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小于或者等于0,则业绩承诺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全部尚未解锁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当期不得解锁。

  如业绩承诺方所持尚未申请解锁的上市公司股份中存在已质押的股份的,则申请解锁时应当优先解锁已质押的股份,直至已质押的股份全部解锁完毕后方可解锁未质押的股份。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部分,由张丽丽、陈晖、深圳东珵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普沃创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补足金额由上述各方按照其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各自确定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即承担比例分别为44.12%、5.35%、33.69%、16.84%。

  在交割完成日后6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指定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若交割完成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完成日为当月15日(不含15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股份支付安排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以载有上市公司为唯一股东的标的公司工商档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之日为准)为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上市公司应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发行登记申请材料,接受股份对价的乙方应配合上市公司完成上述股份交割。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现金支付安排

  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对价的来源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应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1)向坪山凯晟、易方衡达、珠海市成长共赢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易起方达、深圳高新投、润信新观象、招赢云腾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现金对价;(2)根据上市公司分别与厦门半导体、温岭市九龙汇、温岭国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2,500.00万元。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确定为23.08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与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2,500.00万元,不超过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23.08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22,746,967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交易各方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锁定期

  宫殿海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新增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派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就股份锁定或股份交易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要求时,宫殿海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或措施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上述新增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口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则自动延长至交易完成日。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及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张丽丽、陈晖及其一致行动人东珵管理、普沃创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组后部分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综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测算,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指标占公司对应指标比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宫殿海,控制权未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核查判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核查判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核查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9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上证指数(000001.SH)及东方财富装饰装修指数(BK0725)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57.49%,剔除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上涨0.64%影响后,涨幅为56.85%;剔除东方财富装饰装修指数(BK0725)上涨6.36%影响后,涨幅为51.13%。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同时,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相关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无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情形。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程序完备、合法、有效,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履行了保密义务。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批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及申报。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与目的相关,评估结论及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股份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交易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四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有序、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股东会的决议,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执行及落实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承诺函及其他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3、办理本次交易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和公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协议、合同和文件,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决定聘请或更换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4、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并向具有审批、审核等权限的国家机关、机构或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申请股票发行等手续;

  5、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若未来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或者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涉及)、股东名册的更新以及其他有关的登记、备案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并决定相应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

  9、本次交易若遇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各方约定应予中止或终止的情形,则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中止、终止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10、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及前提下,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除外。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本次交易已于该有效期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则该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会转授权人士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四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宫殿海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本次交易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承诺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公司新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以上条款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宫殿海免于发出要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8日下午2:30召开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时,需整体调整为规范化表述。因此,公司拟变更并规范整体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创意策划;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化创意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智慧城市智能化管理系统及互联网相关领域产品、智慧路灯、安防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照明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信息咨询;演出经纪;合同能源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文艺创作;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照明器具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舞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一切相关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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