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49 公司简称:廊坊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鉴于2025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高质量发展,廊坊紧邻京津,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功能区,新型城镇化进程也加快推进,区域供热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025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313号)。方案提出因地制宜加大热泵推广应用,鼓励在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因地制宜推动中深层地源、地表水源热泵规模化应用,满足建筑采暖和制冷需求。加强清洁取暖供应保障,支持选用地源、水源、空气源、余热源等类型热泵替代燃煤锅炉和散煤燃烧。在学校、医院、宾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热泵热水器等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安装使用热泵热水器,替代燃气、电直热等热水装置。
2025年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办法提出,本专项资金支持内容有:1.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2.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支持城乡居民采用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
京津冀地区供热企业肩负着保证群众取暖过冬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使命,供热企业应更加注重能源整合、提高能效,促进节能减排,不断探索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低碳绿色运营。供热企业还应创新供热业务模式,推进清洁供热技术改革,争取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是廊坊市国有控股的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所从事供热业务具有公用事业显著特征,供热需求为城镇居民和商户在采暖季的刚性需求,且供热收入具有稳定性,在廊坊市城市供热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供热业务。为城区、园区及小区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提供供暖及蒸汽等服务,并开展供热系统的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供热主业布局进程,在项目签约方面,2025年实现签约供热面积47.5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面积1138.87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582.60万平方米;截止2025年,公司供热经营区域面积超100平方公里,是廊坊市覆盖区域最大的供热企业。
2、其他业务。报告期内,一是继续开展房产租赁业务,实现收入254.30万元;二是推进商业运管咨询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49.06万元。
(二)经营模式
公司供热业务有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两大业务模式。集中供热是以电厂余热、工业余热、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作为热源形式,通过热力管网将热能输送并销售给用户。分布式供热是在小区、小型园区内建设小型热源站,以天然气、电能或其他清洁能源作为热源,为用户提供微网供热服务。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当年气温情况,按照政府要求,可适当延长供暖期),用户按照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公司一次性缴纳一个完整供暖期的费用。
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公司华逸发展和广炎供热经营上述供热业务。
华逸发展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廊坊发展持有其62%股份。华逸发展以清洁供能为主业,为城区、园区、小区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供能系统,综合解决各类用户对暖、气、冷、电、热水及蒸汽等多品种的能源需求。华逸发展目前已组建了一支掌握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专业技术的核心团队,包括热力、天然气行业的资深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形成了从技术到市场、从规划设计到建设运营的有机组合。华逸发展将进一步发挥自身团队优势和技术优势,立足廊坊,辐射京津冀,大力推进供热业务的布局进程。
广炎供热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1020万元,华逸发展持有其55%股份。广炎供热以集中供热为主业,主要供热范围集中于廊坊市主城区西部及北部。公司下辖学院区、北环、城北三座供热站,供暖总户数超过6万户,是廊坊市城区第二大供热企业。近几年,伴随着国家“清洁供暖、铁腕治霾”等系列政策的不断出台,广炎供热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三大热力站主动增设脱硫、脱硝设备,并对其他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革和提标改造,排放均达到国家及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截至2026年2月,三大热力站顺利完成与热电联产大热网对接,进一步优化了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了整体减排效能,为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坚实力量。随着廊坊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城镇化快速发展,广炎供热运营面积也将得到进一步扩增,营业收入也将得到充足保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05.31万元,其中:供热业务收入19,455.94万元,租赁业务收入254.30万元,商业运管咨询服务收入249.0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6.0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82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曹玫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 4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工作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02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6年4月3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其中现场到会5人,通讯表决2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玫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玉梅女士、孙海侠先生、王倩女士分别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玉梅女士、孙海侠先生、王倩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65,565.7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5,925,033.9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78,174.3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940,652.80元。
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
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制定《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后),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由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其中月度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为年度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按月发放。
(2)月度绩效薪酬:依据月度工作完成情况与个人月度履职表现,经月度考核后按月发放。
(3)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个人年度履职情况相挂钩,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评价后,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支付。
(4)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年度超额奖励等,属于独立于年度薪酬总额之外的专项激励,实行专项方案管理,按考核结果独立核算。
3、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建立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个人承担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天数进行计算和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
1、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表决结果: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张春岭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逸发展”)、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炎供热”)。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的反担保:华逸发展、广炎供热将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额度及方式
1、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6年度计划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
2、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票据融资、保函、保理、其他债权融资等。
3、在融资总额度范围和融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每个时点不应超过总额度范围。
4、融资计划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担保情况
1、担保额度及方式
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融资提供相应担保,2026年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2、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在总融资及担保额度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担保事项,需按规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MA099QGH6F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巍道南侧,龙美路东侧(安次区码头镇大郑庄村)
主要办公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廊坊发展大厦B座1910
法定代表人:马建权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62%,华逸优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7%,石河子市高山昆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1,474.03万元,负债总额为22,588.77万元,净资产为18,88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46%,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9,751.67万元,净利润为4,412.64万元。
(二)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795454670N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30日
注册地: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与广阳道交口南50米(建设路供热站院内)
主要办公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爱民西道169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权
注册资本:1020万元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有效期以行业部门批准日期为准);房屋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供暖设备、管道安装、维修;水暖部件、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5%,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61%,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59%,锐鑫智(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8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0,029.99万元,负债总额为17,560.88万元,净资产为12,469.11万元,资产负债率58.48%,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5,299.61万元,净利润为2,263.1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事项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华逸发展、广炎供热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与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上述融资及担保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2025年度担保情况及2026年度融资需求所作出的合理预测,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度2亿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0.3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2%,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廊坊发展同行业客户共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聂文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其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回避表决,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继续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办理资金业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过上述额度,需按规定另行审议。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55745B
法定代表人:崔建涛
注册资本:577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主要股东:包括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99%)、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36%)、三河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6%)、固安汇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89%)等4家企业。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廊坊银行2024年度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028.37亿元,负债总额2767.79亿元,存款余额2245.67亿元,贷款余额1666.19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49.39亿元,负债总额2877.30亿元,存款余额2482.16亿元,贷款余额1847.23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任廊坊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廊坊银行为公司关联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
2、执行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
3、业务限额: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定价原则
存款利息和结算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廊坊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廊坊银行开立的账户,在廊坊银行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并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廊坊银行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25年12月5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内可滚动操作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发展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内可滚动操作。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为公司关联方。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
(六)投资实施
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过上述额度,需按规定另行审议。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此项投资存在一定风险或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类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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