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00万元,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02%。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02%,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00亿元,其中为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湖南”)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为广东嘉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医药”)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子公司嘉应湖南、嘉应医药未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一)嘉应湖南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八一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79202605000024),本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公司与光大八一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9202606000024),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发生的担保占用的是上述15,000万元担保额度。
(二)嘉应湖南获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长沙分行”)授信批复(编号:tz2026011200GU),本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批复日起12个月。公司与兴业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001368112620260318008),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发生的担保占用的是上述6,000万元担保额度。
(三)嘉应医药获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长沙分行”)授信批复(编号:tz2026031200B7),本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批复日起12个月。公司与兴业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001368112620260318009),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发生的担保占用的是上述1,000万元担保额度。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广东嘉应医药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
2、 受信人: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8、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 债务人: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 债务人:广东嘉应医药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0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