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629,361.8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765,225.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5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210,552,310.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9,888,832.8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9,888,832.8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3,486,8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161,700股)后的总股本330,32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9,639,012.00元(含税),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本项议案最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2,852,016.00元(含2025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现金分红13,213,004.0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2,852,016.0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40.77%。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7.9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6亿元、2.18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44%、4.65%,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为简化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分红方案制定和实施。授权期限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后续发展。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0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3486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主要业务
公司始终聚焦输节水领域的核心赛道,专注于高品质输水管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输节水领域的解决方案。从项目的设计、产品制造、运行维护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硬件产品制造与服务类业务两大板块,形成了“产品+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全方位满足水利、市政、农业、工业等领域的需求。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五大类,其中硬件产品三大类,包括混凝土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钢管。两大服务类产品,包括水利设计咨询和工程安装施工服务。
混凝土管道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B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管(B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顶管(JCCP)、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RCP)、非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RCCP)、预制方涵管廊等。其主要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和城市供排水等相关领域。
塑料管主要包括: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钢丝网骨架复合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双壁波纹管、内镶式滴灌管及滴灌带、燃气管、节水灌溉器材及城市供热管道等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城乡供水、城市供水管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园林绿化等相关领域。
复合钢管主要包括:TPEP防腐钢管、涂塑复合钢管、保温钢管、内衬水泥砂浆防腐钢管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跨流域输调水、市政给水等相关领域。
水利设计咨询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工程安装施工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管道安装、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自动化施工等服务,配合公司硬件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化的服务。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招采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物耗定额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招议标集中采购。其中主要原材料、设备要求直接在生产厂家或在生产厂家设在本地的直销商处进行采购;辅助材料及机械配件在公司确定的供应商名录中定点采购;各子分公司通用类主辅材由集团集中采购,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以量换价,降本明显,采购流程透明,大幅提高采购效率。同时搭建了线上询比价平台“青龙招采商务云”依据物资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库中选取至少三家供应商发送报价邀请,供应商报价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比价单,采购员综合评比价格、交期、质量因素后,选定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主要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生产、发货。同时,公司通常保持部分常用标准、常用工压的管道产品库存以满足客户对标准管道产品的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参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方式为主。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业务的销售模式为参加投标和接受业主主动委托相结合。公司采用直销+代销双驱动模式开拓市场,布局整体的销售网络。
4、业绩驱动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模式为订单驱动型,订单的取得取决于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的强弱,其中包括产品力、销售力、创新力、品牌力和价格力的打造。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在水利市场,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城市供排水、城乡供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等细分领域。近几年国家对水利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逐步落实,行业稳定增长趋势明显。
根据2026年1月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的数据,2025年水利建设投资1.28万亿,水利投资连续四年超过万亿。
单位:亿元
2023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江河湖泊为基础,以南水北调工程东、中、西三线为重点,科学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排水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标建设、重点河段河势控制,构建重要江河绿色生态廊道,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2025 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加快推进国家骨干网建设;到 2035 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设,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
根据国家2025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十五五”时期(2026 - 2030年)我国预计将建设改造地下管网超过70万公里,新增投资需求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涵盖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多个系统。
2026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到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建设,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统筹流域性洪水和局域性灾害防御,加强防洪水库、河道及堤防、蓄滞洪区建设,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增强暴雨集中区防洪避险能力。健全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体系,完善国家水网主骨架和骨干输配水通道。
综上所述,“十五五”时期(2026-2030)国家水网建设、地下管网建设、水资源调配、城乡供水、城市供排水等仍是国家的战略支持方向。公司仍将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持续深耕公司主营业务。
2、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受到国家和政府投资政策变化的影响,周期性与国家水利投资成正相关性。另外,由于下游水利、市政等施工行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明显,一般年初和年末属于行业发货淡季。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经过五十年的努力和积淀,公司已发展成为全国输节水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不仅在管道制造领域打造了核心竞争能力,并延伸至行业的上下游,从设计和施工运维等多个方面提高自身的核心优势。
公司作为行业内技术先进、品种最多、规格最全的输水和排水管道生产供应商,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
(1)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地位
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相关报告显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前五家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约2/3,PCCP的市场格局基本稳定,梯队现象尤为明显,且近几年呈现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现象。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相关排名,公司自2015年-2022年连续八年排名全国重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企业产量第一名。目前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在全国均有布局,共设有19个生产基地。
(2)塑料管行业地位
公司塑料管年产能18.5万吨,分别位于宁夏、甘肃、河南、新疆,市场覆盖产能所在省份及周边省份区域。公司塑料管板块目前专注于供排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等工程管道领域,在西北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塑料管道的投入和布局,在现有的混凝土管道市场进行加速布局,并拓展新的细分场景。
(3)复合钢管行业地位
公司钢塑复合管年产能13万吨,分别位于宁夏和山西。虽然复合钢管的应用场景相对广泛,可适用于水利、石油、天燃气、煤气、自来水、化工、电力、污水处理等,但目前公司主要专注在水利市场,与公司现有产品的客户重叠,并与现有产品形成互补。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复合钢管的投入和布局:①继续深耕水利市场,在现有的混凝土管道市场进行复合钢管的加速布局;②拓展新领域和新应用场景。
(4)设计咨询行业地位
宁夏水利设计院经过六十余年的积淀,已发展成为宁夏区内水利勘察设计行业龙头企业;未来将继续加深省外市场的业务拓展。
(三)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2025年,水利建设投资1.28万亿元,连续四年超出万亿。较2022-2024年连续三年创出新高后,出现小幅调整,同比下滑5.03%。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国家节水行动、地下管道改造、“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持续在国家水网骨干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上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围绕相关政策实施情况,持续深耕公司专注的领域和市场,不断开拓新市场。同时,公司继续加强产品力、销售力、创新力、品牌力和价格力的打造。在持续的修炼“内功”的基础上,坚持通过 市场洞察、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确保公司长期保持领先的定位。
2025年主要工作及经营情况回顾:
1、市场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深耕现有市场、深耕细分市场、紧抓大项目”的战略布局,在核心市场提升客户粘性,在新兴市场加强推广力度。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了吉林省市场,实现了市场拓展的新突破。在新疆市场建立了塑管生产基地,塑管产品正式进入了新疆市场。公司在山西进行了钢管产品的布局,为山西市场推广打下基础。
2、持续把控订单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签订单上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对合同的资金来源和付款条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付款条款进行的执行,不断完善合同流程的管理。
3、技术创新
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行业技术创新进步和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工业自动化的应用,进一步加快公司技术进步和新产品研发速度,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及转化应用工作效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工作,根据实际的市场需求和客户痛点展开研发工作,并将取得的新产品成果在特定市场进行了推广,进一步深化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2025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4、精益生产及自动化
公司持续落实精益生产,全方位深度落实精益生产相关内容,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在不断落实精益生产相关内容的同时,公司一直在致力于提升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自动化程度,由此来提升公司在产品力的核心竞争力。
2025年经营成果概述:
报告期内,管道业务新签合同金额23.4亿元,同比减少27.68%,其中混凝土管道11.2亿元、塑料管材8.5亿元、复合钢管2.1亿元、风电塔筒1.7亿元;结转至以后报告期执行的合同金额为23.6亿元,同比减少17.49%,其中混凝土管道16.4亿元、塑料管材4.3亿元、复合钢管2.2亿元、风电塔筒0.6亿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685,981,764.60元,同比增加3.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45,278,339.34元,同比增加3.13%。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627,898,496.54元,同比减少6.76%;净利润125,517,892.89元,同比减少5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29,361.85元,同比减少51.58%;基本每股收益0.39元,同比减少5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19,977,160.33元,同比减少51.2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1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祁恪新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廖晓鸿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银玲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次,被深圳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2025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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