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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及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以及《关于变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

  作为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指定靳宇辰先生、王冰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靳宇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奥浦迈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方伟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靳宇辰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方伟州先生、王冰先生。

  二、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情况

  作为奥浦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指定方伟州先生、陈轶超先生、靳宇辰先生为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财务顾问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由于原财务顾问主办人靳宇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奥浦迈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方伟州先生、陈轶超先生继续担任本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本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独立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的相关材料;独立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奥浦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澎立生物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方伟州先生、陈轶超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靳宇辰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以及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方伟州先生简历

  方伟州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6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参与或主持包括奥浦迈IPO项目、普瑞眼科IPO项目、嘉思特IPO项目、华科精准IPO项目、奥浦迈202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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