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商晓波先生、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小亚先生、孙永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小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小亚先生、孙永标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吴小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6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商晓波先生,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嵊州人,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安徽省浙江商会副会长。2010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度十大徽商领袖人物。为公司控股股东,现任本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519,76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烨芳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商晓红系姐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胜平先生,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安庆电力四维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安徽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9)财务组长。200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万胜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8,687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约255,30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亚先生,生于1973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就职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负责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小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永标先生,生于197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全国律协惩戒委委员、安徽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安徽省省级法治人才库成员、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合肥市律协副监事长等。现任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永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0,017,142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2,650,000股后,即以687,367,1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是以钢结构及配套产品制造业务为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业务为辅。随着公司十大钢结构生产基地的陆续建成投产以及装备数字化升级、生产智能化改造和智慧信息化建设等,公司的钢结构产能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将进一步提高、交货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结构产品及其围护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设备装置、大型场馆、机场、火车站、石化管廊、高层建筑等诸多领域,是国家大力提倡的节能环保型绿色建筑,可以有效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用工人数、减少建筑扬尘及提高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率等,为“碳中和”“碳达峰”贡献力量。
(三)经营模式
1、继续专注于钢结构领域的高端制造:公司充分发挥制造基地全国布局、公司统一销售、公司统一采购、统一技术、统一质量工艺、生产统一调度等优势,公司对加工精度高、制造难度大、工期要求紧的钢结构订单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比如2025年承接的安徽***有限公司年产63万吨扁锭项目、***智能项目、***年产50万吨汽车零部件项目、四川***电池生产基地、印尼***项目、中关村***科技园项目、沈阳***大厦项目 、***科技南方总部建设项目、湖北***项目、***大型客机(二期)建设项目、***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年产100GW光伏铝边框项目、***先进产业园项目、***商业项目总承包工程二标段项目、***临港12英寸晶圆代工生产线项目、***FAB1-生产厂房建设项目、***J9A-05地块公寓式酒店及商业项目、***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振石绿色高端镍铬新材智造项目、***“互联网+”未来科技城工程项目、***工业博物馆项目、***存储器基地项目、厦门***项目、***高性能锂电池基地建设项目、***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造船有限公司新建管系制作中心项目、***楚能新能源150GWh锂离子电池高端智能制造项目、***造船有限公司5#曲面分段车间钢结构项目等,这类业务都有工期短、制造难度大等特点。
2、继续发展钢结构配套产品:公司的钢结构配套产品有钢筋桁架楼承板、C/Z型钢、聚氨酯岩棉板等绿色建材,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实现钢结构及其配套产品一站式采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6月6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3926号),确定维持本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跟踪评级结果:鸿路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公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0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2020年5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044),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20年8月1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1月2日上市。
7、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3.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9、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10、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5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1、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0.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5.00元(含税)。
12、2023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3.2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2.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3、2023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0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0.00元(含税)。
14、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2.9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2.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5、2024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5.00元(含税)。
16、2025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2.4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2.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关于单项计提应收款项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12,966.9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未计提3,453.50万元。因宝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2020年已对宝通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公司已将剩余未计提的3,453.5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目前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收到宝通公司重整分配金额1456.32万元,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宝通公司破产重整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6年4月6日以送达方式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万胜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王琦、潘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的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承担的管理职位或其他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2026年度,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将依据其在公司负责的具体管理工作,按月领取基本薪酬;年终绩效薪酬将根据当年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业绩完成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评定后发放,并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一定比例的年终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2026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商晓波先生、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小亚先生、孙永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请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提名商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02提名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03提名吴小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04提名孙永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 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 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31.50亿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31.50亿元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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