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精神,切实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与投资者获得感,基于对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在主业开拓、技术创新、投资者回报、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和“2026年度行动方案主要举措”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业砥砺前行,价值筑基行稳致远
2025年,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发展质量。一是精细运营拓市场。持续开展下游用户调研,积极对接热用户,推行“能管家”服务,实现售汽量稳中有升,巩固市场区域供热主体地位;二是精益管理提质量。发电煤耗、供热煤耗、综合热效率等技术指标表现优异,主动适应非统调电厂全面进入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新形势,开展电力市场政策学习和培训,市场化电力交易水平不断提升;三是优化布局提效益。积极与属地政府争取政策支持,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顺利开工、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入运行;安吉天子湖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增加试烧品种,加大掺烧力度;热网管道项目临江环保优科豪马管网建设投运,丽水杭丽纳爱斯专线顺利开工。
2026年,公司将继续立足主业优势,以精益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以产业拓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在巩固区域市场优势的同时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一是聚焦主业运营,巩固增强业务基本盘。公司将围绕“做稳存量,做足增量,优化服务”目标,持续完善“两保一优”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区域市场供热主体地位。同时深化“能管家·馨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污泥处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等业务的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非煤能源替代的数量与范围,进一步加快“绿色”转型。
二是强化精益管理,持续提升经营质效。持续优化运行方式,力争发电煤耗、供热煤耗、综合热效率等核心指标有提升。同时,加强政策研究与学习交流,主动求变、积极应变,不断提升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水平。
三是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产业新动能。以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为抓手,积极配合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吸引热用户入园发展。同时围绕综合能源服务商的企业愿景,拓展绿色能源业务,通过股权投资、合作运营等方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深化科技创新,聚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深入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聚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加大研发力度。临江环保、安吉天子湖获评“市级研发中心”;丽水杭丽被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安吉天子湖和热电工程被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支撑更加坚实。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公司全年签订校企合作课题6项,累计获得知识产权51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发表论文6篇(含SCI论文4篇),荣获市级QC成果奖7项,创新成果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三是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进机炉提效改造、固废与生物质掺烧、污泥协同处置及余热回收等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节能降耗与绿色减排成效彰显,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提质增效,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聚焦智慧能源与节能降碳关键技术,加大研发力度,推进生产运营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现有燃煤热电的低碳化改造,提升运行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围绕综合能源服务商的企业愿景,探索灵活高效的内部协同与对外合作模式,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2025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持稳健,举办业绩说明会3场,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率保持100%。在业绩说明会中,公司董事及核心管理层出席会议,围绕投资者关切深入交流,积极构建开放、互信的投资者关系生态。
2026年,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可读性,构建更加透明、互动、高效的沟通体系,切实增强市场认同与投资信心。公司将以信息披露为基础,健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经营动态、财务表现、重大事项等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传递至市场;同时,深化互动交流实效,通过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直面投资者关切,进一步加强调研接待、热线电话、邮箱及互动平台等多渠道沟通,建立“受理-反馈-跟踪”的闭环管理机制,保障沟通的持续性与有效性。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展示公司业务亮点、技术实力与管理团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与认同。
四、全面推进规范运作,助力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持续提升治理能力,顺利完成治理结构由“三会一层”向“两会一层”的转型;统筹发展和安全,将风险防范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公司治理水平不断获市场认可,入选上证580指数,获得上市公司“天马奖—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奖”、ESG Wind 评级A级、“新华信用金兰杯—可持续发展优秀成果”、滨江区政府质量奖等荣誉。
2026年,公司将以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引领,聚焦治理效能提升与风险防控强化,完善规范运作体系建设,为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根基,持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照监管要求,完善制度建设,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在战略决策、风险管控、薪酬激励等方面的专业监督作用,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同时,深化ESG治理融合,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趋势和利益相关方期望,推动ESG理念与公司战略、研发投入和运营管理进一步融合,不断提升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执行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长期稳定和可持续价值。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以履职实效促发展
2025年,公司“关键少数”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公司治理规则,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全体董事依规参会,推动重大决策事项落地。董事、高管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市值管理、合规治理等培训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行业新政、履职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授课;持续跟踪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规则动态,及时传达最新监管要求与典型处罚案例,强化合规底线意识;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将薪酬与公司业绩、发展战略紧密绑定,推动“关键少数”与公司共同发展。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关键少数”能力建设和履职担当,致力于通过更科学的机制与能力提升,将履职实效转化为持续发展动能。公司将充分借助监管机构发布的系列课程,持续推动“关键少数”参加高质量培训;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充分研究“人才发展”“科技创新”“市值管理”等专项课题,进一步提升在相关领域的管理水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独立履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推动相关主体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强化股东价值回报,共享公司发展红利
公司始终将股东回报置于重要位置,致力于通过清晰、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构建了长期互信的投资者回报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股东回报的承诺。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进行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6,009万元,以真金白银切实回馈股东信任。2025年度,公司进一步优化分红安排,实施中期分红,有效增强了股东获得感与投资者信心。
2026年,公司将在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当期回报能力的基础上,系统规划股东回报工作。公司将紧密结合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及未来战略投入需求,科学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公司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提升的良性循环,实现高质量发展成果与全体股东共享。
七、风险提示
本报告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实质承诺,需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3:3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575.65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056,815.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203,774.5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2025年度利息收入等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合计684,094.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259,898.10元。具体如下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5日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与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滨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在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3日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保留了杭州城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鉴于公司履行相关流程后,中止“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及专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新项目“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已完成对新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滨江注册资本金的实缴,原项目开立于农业银行的账户(账号:19042101040026193)已于2026年1月12日注销,具体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2026-002)。
[注2]鉴于“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履行相关流程后,将该项目开立于杭州银行的账户(账号:3301040160017931315)节余资金从专户转出至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已于2026年1月13日注销,具体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2026-003)。
[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详见2025-018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2025-041号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于2025年8月19日到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现金管理产品。
说明:1.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购买金额为办理协定存款时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金额。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已实施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同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5-069号公告)。
截至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将结项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840.16万元从专户转出至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6-003号公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二)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2025-041号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热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热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杭州热电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附表2:
[注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2025年实现收益493.56万元(税前利润),本年度实现收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如下:(1)下游客户需求影响。该项目下游客户产能增长及相应的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导致掺烧固废的边际收益未充分显现;(2)燃料价格波动影响。与可研报告预测数据比较,2025年度煤炭价格下降,固废价格上涨,综合能源成本的变化降低了固废替煤成本下降带来的收益。但总体而言,该技改项目改善了主设备性能,提升了安全生产及环保治理水平;因技改项目实施,带来启停炉次数减少、运营指标提升、脱硝氨水耗用减少、总厂用电节省等改善,同时带来减碳收益、固废补贴,亦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
[注3]同附表1注4内容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下同)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2021年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上表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募投项目实施法人主体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银行方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3日注销。(公告编号:2026-002号、2026-00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剩1个,募集资金系用于“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的建设。
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1:单位协定存款实际投入金额系签订协定存款协议时账户初始余额。相关资金存储于专户内,属于约定利息的活期存款性质,为季度结息,且与普通存款利息一并结息,因此未在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本金相关栏目单独统计。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协定存款协议期间募集资金专户最高存款金额。
注2:结构性存款因募投项目资金安排需要赎回后作为协定存款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因购买时间较短、金额较小,尚未产生收益。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合规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均在募集资金专户范围内实施。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可持续发展管理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科技伦理,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