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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厉国威先生、金威任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李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将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相关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李炳、倪明江、厉国威、钱雪慧、宁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俞峻、吴玲红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李炳、俞峻、吴玲红、倪明江、厉国威、钱雪慧、宁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公司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86,479,857.3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共计64,01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3%。其中,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已完成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派发中期现金红利24,006,000.00元(含税)(详见公告2025-054号)。

  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10,00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核通过本事项。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元(含税)(详见2025-024号公告)。

  2.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红的现金红利)共计64,01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3%。

  其中,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工作,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合计派发中期现金红利24,006,000元(含税)。(详见2025-054号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详见2025-029号公告)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

  (一)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和常规发电机组相比,热电联产具有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因此,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推动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更高参数的方向迈进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实现更洁净的排放要求,即向清洁化、高效化、数智化的方向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将保持总体向好的趋势。

  (二)行业主要政策及影响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燃煤热电联产”列为鼓励类产业。近年来,为了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支持清洁能源热电联产的发展,国家鼓励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促进热电联产行业向绿色化、集中化方向转型。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等文件精神,国家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体系,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浙江省自2025年1月1日起非统调煤电全面纳入电力交易市场。

  3、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批发:煤炭;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燃煤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了考察、洽谈、比较,经决策程序后,确定煤炭供应商,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是天然气,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子公司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杭热、舟山杭热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杭热、舟山杭热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稳定供热。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公司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污泥,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等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下属热电公司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其中,公司下属在浙江省内的热电公司生产的电力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按照电力交易市场规则进行结算。

  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5.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3%,实现售汽量608.01万吨,同比增长2.6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945.86万元,同比下降10.4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在不超过57.85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在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一、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在不超过57.85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进行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热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众源新材、鸿日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世嘉科技、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芳,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杭齿前进、巨化股份、万通智控、福赛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勇、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5万元整(含税),包含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鉴证等全部费用,费用与2025年度持平。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行业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注1:报告期相关人员职务变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内容。

  注2: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前述人员包括:刘祥剑、徐佳;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前述人员包括章力为、金威任;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等组成,年度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实行年薪制后,不再从本公司取得其他工资性报酬,前述人员包括:俞峻、吴玲红、冯其栋、徐益峰;独立董事计发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前述人员包括:倪明江、钱雪慧、厉国威。

  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注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结构: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在考核结束后发放,且留存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20%,任期结束后兑现。

  2.独立董事

  实行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是指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利益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已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利益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利益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均审议通过,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审议程序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

  (二)投资金额: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含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五) 实施期限及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提交相应流程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办理;控股子公司按照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审批办理。

  二、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最终审批相关的文件,控股子公司按照各公司规定程序履行决策审批办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建立台账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通过适量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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