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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4、025),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史录文先生、毕克先生、夏琴女士和已于2025年2月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董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史录文先生、毕克先生、夏琴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85,454.07元,母公司净利润46,232,695.3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501,615,870.1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41,609,425.85元。

  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753,126,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062,539.6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5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人。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津贴;不兼任公司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5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实行差异化管理,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董事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津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本议案表决时,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已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本议案将向公司股东会作出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1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多多药业向中信银行申请6,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中关村科贸大厦5层5A34等333套综合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中信银行协商,多多药业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4个月,仍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中关村科贸大厦5层5A34等333套综合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经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F/SY/2603/6826/JW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6年3月18日的抵押价值为13,400.00万元人民币。

  多多药业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新材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已到期,经与中国银行协商,中实新材料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该笔融资授信采取信用方式,无需提供担保,款项已于2026年3月28日到账。

  根据中国银行最新授信要求,公司需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实新材料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沃达康向中国银行申请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达康)向中国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该笔融资授信采取信用方式,无需提供担保,款项已于2026年3月30日到账。

  根据中国银行最新授信要求,公司需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激励与约束并重、短期与长期结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与风险防控,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持续健全公司薪酬决策机制,提升公司全体员工(不含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相关的管理合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薪酬福利管理制度(2013版)》同时废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海南华素营销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全资子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素营销)持有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厚德大药房)70%股份;河北厚德祥瑞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厚德物流)持有华素厚德大药房30%股份。海南华素营销与厚德物流之间存在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20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厚德物流系华素厚德大药房参股股东,持有华素厚德大药房30%股权,海南华素营销持有华素厚德大药房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厚德物流相关联的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无须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须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5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多多药业向中信银行申请6,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沃达康向中国银行申请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通报事项:

  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情况说明。

  十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本次股东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在股东会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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