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3,150.7704万股,发行价格为24.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29.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公司已于2025年2月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大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其中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88782450900),已于2025年7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变更为“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301012801114546),已于2025年8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账号551903271110008)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账号8112301011501071921)已经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相应终止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44.72万元,其中: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1,903.02万元,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1.70万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23.35万元(不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43号)。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868.07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76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通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汇通控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汇通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体回避表决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董事薪酬及方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注:吴照娟女士、李明友先生于2025年4月上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上金额仅包含2025年5-12月的薪酬。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以上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9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3,150.7704万股,发行价格为24.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29.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6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3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将募投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25,217.51万元调整至20,217.51万元,调减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将“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8,000.00万元调整至5,800.00万元,调减的2,2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涉及变更金额:7,20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预计2028年4月产生收益;“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2028年4月产生收益。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0.77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募集资金于2025年2月27日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拟将募投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由25,217.51万元调整至20,217.51万元,调减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将“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8,000.00万元调整至5,800.00万元,调减的2,2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包括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大连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2]:包括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2号、辽宁省大连保税区。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拟投入的设备采购、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暂时尚未使用,通过调剂部分未使用资金支援更为迫切的项目建设,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权衡各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对投资节奏所做的必要调整。为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保障对客户的供应能力,新项目“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
本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将购置先进智能化生产及辅助设备,对企业现有生产线进行系统性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聚焦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的高效化、精准化、标准化生产。通过引入适配产业发展的智能化设备,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生产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全面提高工厂整体智能化水平,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提高生产效能,增强核心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依托合肥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优势、完善的配套设施及便捷的交通条件,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开展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新工艺,对现有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重点聚焦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的智能化、精密化生产,通过设备更新与工艺优化,全面提升产线智能化水平。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实现节能降耗、减少次品率、增产提效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助力公司更好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配套体系。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聚焦驾乘体验升级与新能源汽车专属需求,两大赛道均处于高增长周期。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升级,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既能满足主机厂的定制需求,又能通过成本优化提升竞争力,新项目依托安徽省汽车产业配套优势,深度绑定下游整车企业。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壁垒与产能优势,通过降本增效、产品升级,提升对主机厂的配套能力。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下游客户扩产或公司客户拓展不达预期、技术迭代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新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五、 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暂时尚未使用,通过调剂部分未使用资金支援更为迫切的项目建设,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权衡各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对投资节奏所做的必要调整。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相符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
六、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劲勇,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伯特利、三联锻造、欧普康视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宗志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百甲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慧慧,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英集芯、大地熊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相关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允、完整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1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
《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部分治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
本次制定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6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审批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