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做如下调整:
1、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内容;
2、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3、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变。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024,0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42元,共计募集资金833,934,685.2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77.3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28,274,307.9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7,358.49元后(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5,896,949.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12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23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09,433.96元系:(1)支付给《证券时报》的发行费用,因对方尚未开票而未扣款37,735.85元;(2)支付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发行费用471,698.11元,2023年已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无结余且已全部销户,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期已全部使用完毕且专户已完成注销,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五洲特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五洲特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5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平等、公允、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触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中,公司部分交易类别实际执行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差异,但超出预计部分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披露的额度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衢州市绿盟纸制品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系关联方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孝感诚合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系关联方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衢州诚合科技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系关联方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浙江杉石德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系关联方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湖北星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系关联方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衢州绿合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系关联方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衢州绿盟、衢州诚合、衢州绿合、孝感诚合之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赵卉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之姐姐,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亮之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人。
杉石德能系浙江意正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的公司,浙江意正科技有限公司系浙江星洲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07%的公司,浙江星洲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和副董事长赵晨佳控制之企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五款规定,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杉石德能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星洲建材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和副董事长赵晨佳通过浙江星洲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根据前期执行情况分析,公司对外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关联方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租赁关联方的土地、厂房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厂房租赁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交易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与向第三方采购、销售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经平等协商后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其历史及现实原因,主要系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日常需求。基于公司目前的客观实际,对暂时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以市场公允的交易价格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不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宣读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或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6年5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张海峡、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补充通知及会议资料已分别于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5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审计委员会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5,730,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116,800.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6,116,800.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1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资料进行审查,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预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回避表决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所有委员均为董事会成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此议案。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赵磊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磊回避表决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英女士、汪志锋先生、张益焕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独立董事李英、汪志锋、张益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2、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审计委员会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各位独立董事汇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因全体董事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并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2026年度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务的价值、责任、能力、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固定董事津贴7.00万元/年,按月领取。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止付追索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启动薪酬全额或部分止付追索: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其他说明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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