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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均审议通过,无增加、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2026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童建恩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提案并形成决议。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总表决情况

  

  注:(1)上述“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提案1.00-11.00弃权表决结果中“未投票默认弃权”均为1,500股,提案12.00弃权表决结果中“未投票默认弃权”为0股;

  (3)本公告中若出现表决结果各分项数值之和不为100%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提案9.00、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5.00、9.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XU QING(徐青)先生、徐英女士、刘雪峰先生、童建恩先生、孙闻伯先生已对提案5.00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550,000股;出席本次会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对提案9.00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5,000股。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注:(1)上述“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提案1.00-11.00弃权表决结果中“未投票默认弃权”均为1,500股,提案12.00弃权表决结果中“未投票默认弃权”为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赵琰律师、方梦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和泰机电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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