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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301,009.27元,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27,438,526.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53,814,281.0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63,271,315.94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基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收入、产量及销量情况

  

  备注:表中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化工产品均为市场价格公开的成熟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2025年1-12月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同比均不同程度下跌,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12月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二)2025年1-12月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煤炭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1.73%;

  2.工业盐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24.29%;

  3.动力电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18%。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临2025-004),平原化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008.8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82.76万元。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第三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的(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职级薪和基薪构成,其中职级薪的标准由职务等级确定,基薪与月度履职情况挂钩。

  绩效薪酬分为经营绩效薪和安全绩效薪,经营绩效薪60%为月度发放,40%为年度兑现,经营绩效薪的考核结果挂钩指标为KPI指标、GS指标、价值回报率以及底线指标;安全绩效薪挂钩安全指标情况。

  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均按月发放、年度兑现按年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按年发放。

  3.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职级薪和基薪构成,其中职级薪的标准由职务等级确定,基薪挂钩与月度履职情况挂钩。

  绩效薪酬分为经营绩效薪和安全绩效薪,经营绩效薪60%为月度发放,40%为年度兑现,经营绩效薪的考核结果挂钩指标为KPI指标、GS指标、价值回报率以及底线指标;安全绩效薪挂钩安全指标情况。

  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年度兑现按年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各位委员对本人薪酬事宜进行了回避,对其他人的薪酬事宜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上年度对比均有所下降,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本次会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马军祥、朱壮瑞、孙燕飞、赵哲军、孙晓光、高峰杰、王东升、李文华、金安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王东升先生、金安钦先生和李文华先生分别进行了述职。本报告尚需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向全体股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2,743.8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93,583.28万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506,327.13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各位委员对本人薪酬事宜进行了回避,对其他人的薪酬事宜无异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公司董事的税前报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上年度对比均有所下降,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关联董事朱壮瑞、高峰杰、王东升、金安钦、李文华已回避表决,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上年度对比均有所下降,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关联董事朱壮瑞、高峰杰已回避表决,尚需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5年末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810.81万元,按照审计、咨询及其他业务分类,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按照是否证券类业务分类,其中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382.9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2次。

  其中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行政处理9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伟涛先生,201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2017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26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慧英,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及投入时间确定。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彭让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春辉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47,008.8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存货相关会计政策,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及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固定资产、存货等科目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7,008.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7,008.8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82.76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691                                                  公司简称:潞化科技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06,327.13万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5,381.4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化工行业整体处于“强成本支撑、弱需求拉动”的复杂博弈阶段。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基础化工品行业进入新一轮产能释放期,部分大宗产品供需格局趋于宽松,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与此同时,“双碳”目标与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常态化,推动行业加速洗牌。拥有资源禀赋、一体化产业链完整、环保能耗指标领先的头部企业,凭借成本优势和抗风险能力,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而高能耗、高排放、产业链单一的中小产能则面临持续的退出压力,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结构性分化特征显著。具体行业情况分析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热电联产、化工装备等为一体的化工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化工装备设计、制造、安装、开车运行、检修、维保、检测、服务等。

  公司主要产品有:尿素、聚氯乙烯、丙烯、离子膜烧碱、三氯化磷、双氧水等。产品主要用于农业和化工行业。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生产方面:公司以煤炭、盐为主要原材料,以电力、蒸汽作为能源,通过气化、合成、变换等制造工艺进行物理、化学反应,获得尿素、离子膜烧碱以及聚氯乙烯等化工产品。

  2、采购方面:公司采用统一管理模式,对化学品、备品备件等各类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同步对相关运输业务进行集中统筹管理。通过科学有效的管控举措,充分释放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显著提升了市场议价能力与风险防控水平,在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供应紧张的形势下,切实保障了生产企业原辅材料的稳定供应,为生产经营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3、销售方面:公司持续深入推进产品集中销售的营销模式,以取得市场话语权为抓手、形成规模效益为目的,将原重叠市场区域重新整合,形成工业客户、农业市场、出口集港三者相辅相成的渠道格局,实现了尿素产品统一销售、统一定价、统一资源调配的模式,产品售价向优势区域进一步靠拢,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同时,公司聚氯乙烯等产品实施线上平台竞价销售,通过平台竞价的充分竞争,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三)公司产品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化工行业景气度不及预期,年底尿素价格虽有所反弹,但受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需求不足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售价均出现明显下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尿素159.38万吨,聚氯乙烯24.91万吨,丙烯15.85万吨,离子膜烧碱40.70万吨,三氯化磷8.71万吨,双氧水25.58万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8.45亿元,比上年同期108.95亿元减少10.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亿元,比上年同期-6.81亿元增亏1.44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6年度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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