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4月20日起调整华夏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北证50成份指数”,A类份额基金代码:017525、C类份额基金代码:017526,以下简称: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并自该日起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的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基金总规模上限及规模管控方案
自2026年4月20日起,本基金总规模上限调整为15亿份,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规模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若T日(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下同)的有效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下同)及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15亿份(含15亿份),则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T日的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15亿份,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根据法规及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基金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等业务并公告,具体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15亿份-T日基金份额+T日基金赎回的有效份额(如有))/(T日A类份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C类份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单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每日具体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确认比例信息。
4、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调整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
自2026年4月20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标的指数为北证50成份指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设置基金总规模上限为15亿份,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规模控制。如发生比例确认,对于每日具体确认比例,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确认比例信息。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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