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6】第0091号《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20,873.6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243,633,186.94元,实收股本1,138,656,366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连续亏损情况,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累计金额较大,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全面启航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在变革中开创新局的关键之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资本运作与产业经营双轮驱动,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谋创新、防风险,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是以精细管理为抓手,全力降本增效,把成本管控锻造为企业生命线。深化全链条精益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深挖内部降潜空间,以成本管控筑牢盈利根基,提升经营质量与抗风险能力;二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数字化转型,在动能转换中塑造核心竞争力。纵深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管理、技术、机制全面创新,加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三是以组织人才为支撑,优化效能体系,在人才强企中积蓄长远发展后劲。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管控模式,健全选人用人与激励约束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四是以安全绿色为底线,夯实生产根基,在稳进提质中筑牢发展基本盘。严守安全生产红线,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风光储一体化运营,稳定电力保供与效益输出,夯实高质量发展硬支撑;五是以资本运作为纽带,强化价值管理,在产融结合中拓宽发展新路径。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科学统筹市值管理与融资安排等工作,推动产业与资本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全体股东回报;六是以风控合规为保障,严守风险底线,在化解挑战中确保行稳致远。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紧盯电价波动、消纳受限、资金安全等关键领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企业稳健运营。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32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8,656,36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346,947,599.64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1,243,633,186.94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公司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轴承业务相关资产,置入新能源发电及储能业务资产。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轴承、船舶电器的生产与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以及船舶电器的生产与销售。
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业绩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经营模式是在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场(发电设备)、储能电站及相关输变电设施设备建成之后,控制、维护、检修并将发电站(场)所发电量及储能电站储存电量送入电网公司指定的配电网点,实现电量交割。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项目核心聚焦风光储三大类别,形成了“风光储共进”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当前实际投运项目规模稳步扩大,风光总装机容量累计达282.03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24.85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257.18万千瓦。已建成投运的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300MW/600MWh,已核准的在建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640MW/1280MWh。作为公司新能源布局的重要支撑,储能电站的稳定运行,有效拓展了公司的业务板块,为公司风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以及电网消纳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电站完成发电量21.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58%;完成上网电量20.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92%。其中,参与市场交易电量19.63亿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94.15%。2025年,公司深度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严格遵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有序开展年度、月度及旬度电力交易,同时积极参与日融合与现货市场交易,全力争取高电价合同电量。此外,公司主动对接区内外绿电用户,积极拓展合作,成功签订多年期高电价绿色电力交易合约,持续提升绿电交易收益与市场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R是 □否
2025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经公告的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数据进行重述调整,重述后的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事宜。2025年8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与其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签署了《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8.17%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宁国运拟将持有的公司206,896,551股A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7%)无偿划转给宁夏电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宁夏电投直接持有公司206,896,551股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7%),宁国运直接持有公司127,103,449股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6%)。具体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5-111)。2026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宁国运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过户股数为206,89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无偿划转过户登记已完成,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由宁国运变更为宁夏电投,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编号:2026-024)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公开拍卖完成过户的事宜。2025年9月10至12月23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宝塔石化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00股股票及孳息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了四次公开拍卖。目前均已竞拍成功并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同时在本次过户登记时,上述200,000,000股股票已同步被全部解除冻结。本次200,000,000股股份完成过户后,宝塔石化所持公司股份由398,415,924股减少至198,415,9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4.99%减少至17.43%。具体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公开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3.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事宜。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计划自2025年11月27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即不超过7,515,132股)。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宁夏电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受市场行情波动和自身统筹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田林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34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经营情况等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建设总体情况
2025年7月11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结合实际管理情况,整合制定、修订制度共92项。其中包括《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25项、管理办法57项、管理细则9项。同时修订内控业务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战略经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证券与法律事务等21个业务模块。下一步,随着公司的经营及发展,内部控制环境会发生变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之改变,公司将继续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等3家二级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证券与法律事务管理、生产运行、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融资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电力交易、综合事务管理等主要业务流程。
在此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年度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公司规定,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至少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
审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B、以下情形应至少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
对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
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C、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子分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高度重视,已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在本年度评价期内基本实现了缺陷整改落实。
对于目前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1)不断强化内控体系执行力度。2026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优化工作,根据公司发展,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需求。为此,公司在2026年度将强化对公司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及子公司的内控体系执行、监督和检查工作,提升内部控制质量,重大事项依法依规上会研究决策,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和业务开展的规范运作。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严格规范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总办会等各层级会议运作,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确保权责清晰、运行高效、依法合规。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支持独立董事开展现场办公与调研,充分发挥其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持续提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履职效能,强化风险防范与科学决策。通过压实各治理主体责任、优化治理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公司决策质量与合规管理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保障。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过程,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及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内部环境以及外部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为此,2026年公司将根据宏观环境和自身情况的变化,围绕内部控制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效能,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35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公司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3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2人;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2,559.32万元。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担任公司2018、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注册会计师,2022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审计经理职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担任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宏轩,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近三年签署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三)执业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项目合伙人陈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宏轩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利安达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和1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给予建议。审计委员会督促利安达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相应的审计工作并准时出具审计报告。
3.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相应的审计总结。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37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预算系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算编制基础
本预算报告以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2026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范围及期限
本预算编制范围与202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一致,预算编制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能够顺利执行;
4.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
1.多措并举争取电量与电价。强化设备运维管理,提升利用小时数,减少非计划停机时间,优化营销策略与方式,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参与日前及实时市场出清,全力挖掘增量电量。
2.健全定检定修机制,完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提升设备治理水平,合理储备备品备件,推行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模式,保障检修时效,确保机组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3.全力推进降本增效。严格管控大修费用,合理压减外委检修项目,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采购与建设成本管控,降压降设备采购、运维材料、建安工程等成本。
4.加强预算管理和对标管理。严控非生产性经营支出,完善对标管理,进一步优化对标标杆、细化对标维度和内容,重点关注厂用电率、弃电率、机组利用小时数等关键指标,实现对标管理体系化、常态化。
5.认真研究国家和自治区工业强基、节能减排等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争取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继续盘活闲置资产,挖潜增效。灵活运用绿色债券等工具,优化债务结构,加大议价与置换力度,压降财务费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38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融资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融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主体范围
2026年度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融资对象
拟融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三、融资用途
主要用途为项目投资建设、偿还或接续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日常经营活动及支付重组交易对价等。
四、融资和担保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选择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可续期贷款、融资租赁、专项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保理、保函、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金额、期限、利率等根据融资实施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融资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年度融资计划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其中:向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计划不超过65亿元,融资金额、期限及利率最终以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为准。向关联方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及其子公司非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3亿元,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全年融资业务开展在上述融资总额内,以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最终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决定。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内,根据资金实际需求及市场状况,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融资业务的额度、定价、模式、增信、担保及金融机构的选择等事项。同时,对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选聘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39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投资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概述
为了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的产业规划,遵循公司的战略决策及发展规划,充分对经营环境进行分析判断,结合2026年主要经营任务和目标,公司拟定了2026年投资计划,其中:固定资产类计划总投资174,650.00万元,股权计划投资16,420.00万元,投资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金融机构融资。具体详见下表: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计划投资及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41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充分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拟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集团”)和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关联关系说明
电投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宁国运集团是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9432054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12层01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3.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2015年成立,是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建设任务,已形成能源资源、铁路水利、公共服务、产业投资四大主营业务板块,业务涉及新能源开发、高铁建设运营、供水及水利工程、发电供热、现代物流、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资源勘察与开发、燃气供应、金融服务等多个行业领域。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宁国运集团资产总额1,407.72亿元,净资产785.81亿元,营业收入81.37亿元,净利润26.12亿元。
4.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投集团持有公司18.1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运集团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电投集团100%的股份,为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与宁国运集团构成关联方法人关系。
5.宁国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3200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23,702.207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313号
经营范围:电力及相关产业投资和经营(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项目除外,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国运集团
3.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电投集团成立于1996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全资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是自治区电力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政府融资平台,投资涉及火电、供热、新能源、智慧能源服务、金融等多个领域。截至2025年三季度,电投集团总资产224.39亿元,净资产54.38亿元,营业收入25.38亿元,净利润3亿元。
4.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投集团持有公司18.1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5.电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宁国运集团、电投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本次审议的额度内,实施上述关联借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关联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五、关联交易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宁国运集团、电投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贷款合同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借款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国运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28,294.87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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