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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是股东会就下述事宜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即均可投一票: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7、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5、议案7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5及议案7;黄源浩先生、肖振中先生、周广大先生、陈彬先生、张丁军先生、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7。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3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传真号码:0755-26419029

  电子邮件:ir@orbbec.com

  联 系 人:靳尚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作出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1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傅愉(Fu Yu)先生、陈淡敏女士、晏磊先生、徐雪妙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同意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存续担保余额)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审议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纪纲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岗位职责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联董事黄源浩先生、肖振中先生、陈彬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十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4日10: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1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2026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存续担保余额)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奥比”)、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蚂里奥”),基本情况如下:

  

  ● 累计担保情况

  

  注:1、以上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担保总额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45,500万元,实际担保合同余额为4,5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 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 2026年度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规划,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存续担保余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上表中“2026年度有效”实际指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2026年度公司为深圳蚂里奥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前期已存续担保余额4,500万元。

  (五)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期限内对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仅能从董事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

  

  2、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顺德奥比、深圳蚂里奥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深圳蚂里奥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500万元,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除上述外,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其他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 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授信及担保预计是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担保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50,000万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6.8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4,500万元,担保合同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51%。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14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2,629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43,718.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91.0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93.33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597.1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等各方面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8,043,718.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合计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8,043,718.54元。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虽然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即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1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52,291.48万元,实收股本为40,114.42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 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深耕细分行业需求,聚焦潜力领域推进产品开发,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市场覆盖率,实现了在三维扫描、各类型机器人、支付核验等领域的规模快速增长,全年营业收入94,074.36万元,同比增长66.66%;归母净利润12,791.00万元,实现年度扭亏为盈,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延续向好态势。

  公司3D视觉感知相关产品仍处于市场发展初期,目前仅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尚未迎来大规模爆发,因此虽然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显著,但整体规模仍相对较小;叠加近年来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在丰富和优化产品矩阵体系、智能化改造生产基地等方面投入较大,确保公司“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得以持续落地,虽然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已大幅转正,但尚不足以弥补历史年度累计亏损,故导致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52,291.48万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2025年度,公司在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的指导下,聚焦刚需下游市场进行业务突破,通过打造标准化产品体系和开拓多元化市场布局等举措,持续推进3D视觉感知技术在各行业、各应用场景的加速推广和落地,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推出差异化、高性价比的新产品;此外,公司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持续深化底层技术的平台化能力建设,有效推进资源配置优化及内部管理升级,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夯实盈利质量。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及政策变化,围绕战略规划动态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夯实业务基本盘、推进精细化管理等,多措并举为公司稳健经营保驾护航。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人工智能时代打造“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致力于让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

  2、业务层面: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3D视觉感知技术在具身智能、数字孪生、各类AI端侧硬件等新兴领域的创新及普及应用,努力提升市场拓展效能,进一步推动应用场景落地和优化客户结构,促进产品线扩展与市场应用拓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改善打下良好基础;

  3、研发层面:公司将持续巩固主营业务竞争优势,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效率,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以加速研发成果的转化,通过“高强度研发投入—应用场景收入增长—反哺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商业模式,由客户需求驱动产品研发,推动产品商业化进程,以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持续提质增效目标;

  4、生产层面: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关注精益生产和技术创新,不断强化供应链风险管控和合规管控能力,严格执行全流程产品品质管理和技术保密,持续推进资源配置优化、成本管控等提质增效措施。

  通过上述各项举措,公司将以持续快速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为目标,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利润水平,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减值损失总额为1,969.60万元(人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共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27.6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共计确认存货减值损失金额为1,841.9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969.60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969.60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1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具体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人,按月度或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绩效考评结果等领取薪金,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季度、年度、任期(如有)绩效考核评价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绩效考评结果等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季度、年度、任期(如有)绩效考核评价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一)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

  股票简称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出科创成长层暨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后,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显示由“奥比中光-UW”变更为“奥比中光-W”,A股股票代码688322保持不变。

  ●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6年4月21日。

  ●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于科创板上市,属于存量科创成长层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系满足以下调出条件: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孰低为正。

  一、 调出科创成长层暨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275,331.48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534,829.71元,属于科创成长层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简称显示为“奥比中光-UW”。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0日披露。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且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909,973.8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882,977.04元;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6年4月21日取消特别标识U,股票简称显示由“奥比中光-UW”变更为“奥比中光-W”,A股股票代码688322保持不变。

  二、 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公司A股股票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1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五) 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开展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适当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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