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5、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拟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0万股。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下降27.57%,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设定的触发值考核目标,故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4.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7.58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所有激励对象及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景业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景业智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景业智能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业智能”)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89元,共计募集资金69,81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下同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77元,共计募集资金21,106.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92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29.2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374.8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项议案业经公司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期将节余募集资金12,480.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954.8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期将节余募集资金6,003.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景业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件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预计在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7.7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770.6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中“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前提条件。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2025年中期分红,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2,094,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0.47万元(含税),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中期分红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股东回报义务。
综合考虑2025年度盈利状况、实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前期已实施的中期分红情况,为更好地统筹资金使用安排,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并将前述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收购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316,667.66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637,204.90 元。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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