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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及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6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三、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税前津贴为人民币7000元/月/人;

  外部非独立董事薪酬:不在公司全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其他报酬,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内部董事:在公司全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薪酬考核标准参见下文“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借款,自2026年7月1日起免收借款利息。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23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8.7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900.78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10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2,535.9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6,572.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鉴于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特)是募投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5亿元对浙江海利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浙江海利特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亿元增加至2.5亿元。增资后三个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5,296.59万元及其孳息拟以专项借款的形式提供给浙江海利特专用于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具体借款金额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决定,具体授权管理层实施。

  三、 本次免息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7月1日起免收浙江海利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借款利息。

  四、 本次免息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免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借款利息,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浙江海利特提供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借款,免收借款利息。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7月1日起免收浙江海利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借款利息。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借款,免收借款利息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下同)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对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批准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398,280.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33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01,200,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1,200,5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6,282,547.13元的比例为64.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体现2024年及2025年数据,包含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及拟分配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金额

  在任一时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实际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统筹安排。

  (三) 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可用于购买保本型产品,具体购买产品的品种由公司财务部门统筹安排。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

  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特”)、上海莲南汽车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南汽附”)、上海埃偲热翼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埃偲热翼”)、上海汽车空调配件(墨西哥)可变资本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UTOMOBILE AIR CONDITIONER ACCESSORIES DE MEXICO S.A. DE C.V.)(以下简称“SAAA MEXICO”)、SAAA de Morocco SARL AU(以下简称“SAAA MOROCCO”)、SAAA EU B.V. (以下简称“SAAA EU”)。

  ● 本次担保金额:

  

  注: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为除已提供担保外仍可提供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实际担保继续执行,不做变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主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主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可以为公司或浙江海利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和接受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自由调配。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埃偲热翼提供的担保,由合资方热翼(武汉)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热翼)按照担保金额*武汉热翼对埃偲热翼的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其余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SAAA MEXICO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SAAA EU为2026年新设子公司,尚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度,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浙江海利特、莲南汽附、埃偲热翼、SAAA MEXICO、SAAA MOROCCO、SAAA EU互相为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方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租赁等生产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及其他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拟担保的额度如下:

  

  注: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为除已提供担保外仍可提供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实际担保继续执行,不做变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主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主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可以为公司或浙江海利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和接受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自由调配。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2、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3、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预计

  

  注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为除已提供担保外仍可提供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实际担保继续执行,不做变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主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主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可以为公司或浙江海利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和接受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自由调配。根据上述比例计算,本次审议的总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3.39%%,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担保总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34%。表格中“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最近一期净资产”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注2: SAAA EU为2026年新设子公司,尚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注3:为埃偲热翼提供的担保,由合资方武汉热翼按照担保金额*武汉热翼对埃偲热翼的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其余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二) 上海汽配墨西哥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浙江海利特

  (1)基本信息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 上海埃偲热翼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 SAAA MOROCCO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 莲南汽附

  (1)基本信息

  

  (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七) SAAA EU

  2026年新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万欧元,主营业务为贸易。

  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方达成一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良性发展,公司对被担保方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总体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304.77万元,系为全资子公司SAAA MEXICO厂房租赁提供担保,目前该等担保正在执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张朝晖、吴毓敏、杨静颐、潘璀莹、ANG HOCK GUAN(洪福源)、王游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提名董国平、王永、韩宏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韩宏稳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朝晖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近5年曾任上海北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北华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中共上海北华置业、汽空厂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现任中共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华新汽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等外部职务。

  张朝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2、吴毓敏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近5年曾任浦东北蔡镇卫行村党总支委员会任书记、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浦东北蔡镇五星村党总支委员会第一书记、上海莲南工贸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现任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任上海华新汽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等外部职务。

  吴毓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3、杨静颐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近5年曾任公司监事,现任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嘉农卓云(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杨静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任战略发展部经理。

  4、潘璀莹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近5年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大华第九居民区党支部书记、负责人,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五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上海莲南工贸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潘璀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上海莲南工贸公司任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在上海莲南工贸公司的主管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五星村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5、ANG HOCK GUAN(洪福源)先生,1963年6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大专学历。近5年曾任新福源医学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迪凯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格洛利國际公司东主、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兼任上海格洛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外部职务。

  ANG HOCK GUAN(洪福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ANG HOCK GUAN(洪福源)先生对格洛利國际公司持股100%,现任格洛利國际公司东主,任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格洛利國际公司持有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15.14%的股份,格洛利國际公司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其一致行动人。

  6、王游沼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工程师。近5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兼任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王游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国平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热力涡轮机博士。近5年曾任Highly-Marelli中国区空调开发部部长,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车辆工程空调研发团队负责人。现已退休。

  董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王永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格勒诺布尔第二大学管理学博士、上海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近5年在上海大学担任邦芒研究院副院长、大健康人力资源研究院副院长、助理研究员。

  王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 韩宏稳先生,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近5年曾任上海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现任上海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韩宏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及延期项目名称: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投资总金额:原投资总金额为8,265.9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852.43万元;现投资总金额变更为10,337.4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 变更及延期情况: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对部分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将原项目实施内容中的研发内容与部分软硬件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本次变更后,原项目结余资金将用于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下称“研发中心”)调整后的研发课题开展以及与调整后研发方向相匹配的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于汽车产业技术快速进步与市场环境持续变化的实际需求,为更好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研发中心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金额。

  注2:“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项目整体募集资金投入额,包括本次变更前已投入部分,该项目募集资金对应的孳息也将投入该项目建设。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原计划总投资8,265.9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852.43万元。项目原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购置了部分研发用软硬件设备,相应研发课题已开展研发活动,总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49.08万元,结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890.99万元(含孳息)。

  研发中心有利于实现公司内部研发实验试制流程一体化,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对提高公司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8月。

  2、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当时拟定研发中心原实施内容是公司基于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政策环境变化及自身战略需求而制定。

  基于汽车产业技术快速进步与市场环境持续变化的实际需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拟定的部分研发课题,已难以适配当前行业电动化、智能化、模块化的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升级需求。为更好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内容与部分软硬件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替换更贴合行业技术方向与业务发展的研发课题,确保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战略发展、市场需求契合。

  因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内容与部分软硬件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项目的规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仍用于浙江海利特研发中心建设,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仍为浙江海利特,实施地点仍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上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内容为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及技术迭代实际情况变更研发课题并相应调整拟购置的研发用软硬件设备。本次变更后,原项目结余资金将用于研发中心调整后的研发课题开展以及与调整后研发方向相匹配的软硬件设备采购等。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7年12月。上述研发项目拟投入总额10,337.4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852.43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049.0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4,890.99万元(含孳息)。除已投入资金外,后续拟继续投入资金的投资方向如下:

  单位:万元

  

  (二)项目收益情况

  本项目为聚焦技术创新的研发类项目,不直接通过新增产能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成果的应用,预计将显著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并通过智能制造优化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间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立足目前行业现状和公司未来主业发展,聚焦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升级、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与国家政策导向高度契合,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三十余年,已构建起完善的研发体系并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形成了一支稳定的核心研发团队,具备项目实施的技术基础和人员条件。

  公司的募投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优化了工艺布局,提升了自动化水平,能够与研发成果形成协同效应。

  公司已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体系,核心原材料供应充足且合作稳定,可满足研发成果产业化后的原材料需求。

  综合来看,本次研发项目具备充分可行性,项目深度契合国家政策导向,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绿色转型等环节的技术路径与政策鼓励方向一致,可依托政策红利降低落地成本。公司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三十余年积累的技术储备及明确的研发路线,为项目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稳固的核心客户资源与国内外市场增量需求,保障了研发成果的消化渠道;浙江海利特的产能布局与成熟供应链体系,为产业化落地提供了硬件保障;完善的研发架构、运营机制与管理制度,则进一步降低了项目推进风险,确保研发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 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1、面向高压、环保、轻量化需求的汽车零部件材料及产品,换热技术及产品的研发

  本项目是公司应对汽车产业技术升级的核心战略举措,旨在围绕汽车电动化、智能化、高环保性能趋势,重点突破在高压力、耐腐蚀、极端温度等苛刻工况下汽车零部件相关材料与结构技术瓶颈。

  2、智能、集成、柔性汽车零部件产品精密制造技术

  本项目致力于构建面向未来的智能制造体系,将人工智能、机器视觉、数字孪生、预测性维护等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入生产制造全流程,解决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模式下的质量一致性、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柔性化问题,降低生产不良率与运维成本,支撑公司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3、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与绿色技术集成平台

  本项目致力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旨在构建一个覆盖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供应链协同到能源管理的全链路数字化与绿色技术平台,通过数字赋能与绿色转型,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同时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和客户对供应链可持续性的要求。

  (二)风险提示

  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行业趋势、公司技术决策及客户需求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实施、实施效果不及预期,亦可能出现研发失败、成果难以产业化、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等风险。对此,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形势与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实施策略;不断完善研发试验管理制度,引进高素质研发人才,强化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多措并举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汽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75.4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450.00万元,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

  ●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8.71万元,扣除13,436.71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7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7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75.41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4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前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间隔12个月后方能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在新规实施前取得,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修订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4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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