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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生物医药领域,为综合性研究、开发、经营生物制品的高科技生物医药企业,同时为国内首家生产并销售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的疫苗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已上市销售的产品有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和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均由公司自主独立研发,其中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为公司核心产品,也是国内首个上市销售的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具体情况如下:

  

  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是目前安全性与免疫原性表现优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之一,接种后可诱导机体产生可靠免疫应答,形成高滴度的中和抗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采用国内领先的“100L大体积生物反应器微载体规模化培养、扩增人二倍体细胞技术”,经层析纯化工艺精制而成,为国内首个获批上市销售的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打破了国内狂犬病疫苗一直沿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的局限,具有“无引入动物源细胞残留DNA和动物源细胞蛋白”、安全性高、免疫原性好、保护持续时间长等优势。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先后被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品”等荣誉称号,与之相关的培养技术平台获得“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支持。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动,总体的经营模式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阶段。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研发导向,采取自主研发与联合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构建了高效协同的研发创新管理体系。公司以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依托,建立了多个疫苗研发平台,先后承担和参与了国家863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

  公司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平台化的双轨管理机制,所有研发任务以项目形式推进实施,重大研发项目立项前需履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审批程序,确保研发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核心技术路线等。在夯实自主研发能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产学研合作渠道,与国内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及具备技术优势的生物医药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与创新产品研发,持续提升公司研发效率与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完整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结合市场信息、供需关系、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制定全年采购计划,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实行集中采购,公司质量部门每年对产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审计,不定期对重要的物料供应商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对于重要的原材料,公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需、集中、询价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销售计划、阶段性安全库存以及产能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中国药典》以及国家核准的注册工艺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保证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障生产环节合规、可控、可追溯。

  公司设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和药品注册标准组织落实生产计划;设有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原辅材料、生产过程的样品质量检验工作,确保符合注册标准;设有质量保证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公司每批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及全项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能报送中检院进行生物制品批签发。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均为非免疫规划疫苗,境内销售全部采用直销模式,公司疫苗产品经过省级招投标获得准入资格后,由区县级疾控中心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向公司订购疫苗产品,公司将产品配送至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保产品及时、安全送达终端使用环节。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已实现产品出海,境外销售采用经销模式,该产品上市至今已出口至海外10个国家。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核心产品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的销售。目前,Vero细胞培养狂犬病病毒技术仍为狂犬病疫苗领域的主流生产技术,Vero细胞基质人用狂犬病疫苗为国内狂犬病疫苗市场的主导产品,报告期内,共有8家疫苗厂商的Vero细胞基质狂犬病疫苗取得批签发;而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因大体积生物反应器培养人二倍体细胞难度较大、产量低等因素,报告期内,通过中检院批签发的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仅有2家,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整体市场份额相对较低。

  公司自主研发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作为国内首个攻克大体积生物反应器规模化培养与扩增人二倍体细胞技术的产品,自2014年上市以来,通过系统开展专业化学术推广与公众科普教育,持续向市场端及接种人群传递产品的核心技术优势。经过多年市场深耕,公司在狂犬病疫苗领域已构建起显著的品牌影响力,形成了覆盖广泛的市场渠道网络,同时凭借产品卓越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积累了良好口碑,获得了临床机构和接种者的广泛认可,市场竞争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后续市场份额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核心产品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的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500.09万元,同比下降18.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89.79万元,同比下降44.84%。2025年度较上年同期业绩变动原因如下: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疫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2.13%;上年同期,公司取得重组六价诺如病毒疫苗海外许可收入10,624.05万元,贡献利润9,030.44万元,本报告期未取得海外授权阶段性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注:剔除上年同期重组六价诺如疫苗海外授权收入106,240,500.00元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2.12%,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8.69%,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2.29%。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账户中的3,000,0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7月17日完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至终止之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控制权变更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原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悦齐明”)于2025年7月18日与上海万可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可欣生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王振滔与万可欣生物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王振滔、奥康集团、康悦齐明合计向万可欣生物转让所持有的公司2,846.6638万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1.9064%(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王振滔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将转让后持有的公司1,050.3517万股股份(占《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8.0829%)的表决权委托给万可欣生物行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王振滔与万可欣生物为一致行动人,并承诺将共同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万可欣生物拥有表决权的比例为29.9893%,公司控股股东由王振滔变更为万可欣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振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1日、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5-05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5-0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20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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