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农用拖拉机提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大、中马力提升器及其配件,提升器产品作为农用拖拉机的工作装置系统,主要发挥着连接农具、控制农具并保证拖拉机能够实现多种田间作业的功能,其与发动机、底盘、变速箱等同属于农用拖拉机的核心组成部件。 公司作为农用拖拉机主机生产组装厂商的配套企业,其业绩及发展与下游拖拉机主机的市场及发展状况高度相关;尤其是公司作为提升器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业务拓展及发展与下游拖拉机主机的市场及发展状况有着更高的相关度。 公司采取了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具体为: 研发方面,公司拥有自己的研发技术团队,主要负责适配于各拖拉机类型所需要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改进,经过长期积累沉淀以及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公司多年来持续保持着产品领先和技术领先,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生产方面,公司采取了自主生产和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对于产品的核心部件,公司绝对掌握其生产加工的技术和能力并进行自主生产,对于部分非核心部件以及零星标准件,公司委托部分优质配套厂商予以加工或直接采购; 销售方面,作为拖拉机主机厂商配套单位,公司采取直接向下游拖拉机主机厂销售的模式。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为拖拉机配套零部件生产商,是国内首批获得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零部件分会授予的行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之一,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称号。
2025年,面对行业深度结构性调整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坚定锚定“智能化升级、全球化布局、产业链协同”核心战略,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结构高端化,以智能制造筑牢规模化产能基础,以高韧性供应链构建持续成本壁垒。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现有核心客户深度战略合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的落地实施。该项目旨在通过数字化、智能化铸造产线,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铸造环节的生产优势,为公司现有产品及未来拓展更多领域业务提供坚实产能与技术基础。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快电控液压提升系统等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加速由传统核心部件供应商向具备全链条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智能农机方案服务商转型升级,为迎接新一轮行业发展周期蓄势赋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秋杰
2026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开始建设,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4,397.4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度获得收益319.38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08月18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分别简称“恒丰银行”、“烟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为了方便统一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账户内余额转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5000089267973),资金用途为“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于2025年0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01月22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成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7,245.06万元,变更为新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7,342.70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净额产生的部分利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方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350,803.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9,056.9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800,511.0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6,820,229.7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820,229.75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无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76,193,086.07元、160,060,222.27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89%、21.4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999,003.4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注:上表计提为“正”号。
(三)计提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89,936.9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3.77元, 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780.23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311,733.03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后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2,999,003.48元。
公司就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做出了充分的说明。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2026年04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15:00至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辛晨萌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铁成先生及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6年04月24日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ynjzq@126.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05月0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有关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表决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26年05月0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办理贷款,并在贷款额度内为自身提供担保。2026年0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择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申请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
为便于实施贷款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与金融机构签署具体相关法律文书,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该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授信、贷款、担保相关事宜,本次授权不涉及公司对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本次授信额度与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0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新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6年04月0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04月20日(星期一)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王铁成、辛晨萌、裴鸿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吕宝宁、辛汪琦、刘学伟、邹钧、王锋德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张立杰、李春瑜、王成、黄平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就其2025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对2026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报告。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350,803.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9,056.9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800,511.0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6,820,229.7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820,229.75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此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的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对审计机构履行了监督职责。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4:00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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