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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 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

  

  根据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人王兆卿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王兆卿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兆卿  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R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兆卿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王兆卿 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R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兆卿先生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兆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控股暨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控制活动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子公司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设计项目管理、财务报告与分析、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控制环境

  内部环境包括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因素,是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制与反舞弊机制。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委员会以及在管理层领导下的经营团队,并形成了由各部门组成的经营框架。公司按照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各业务管理部门,明确了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与各自的权限、职责。公司已制定了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员工手册。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并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提案及议案、会议通知与登记、召开、表决和决议、记录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对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召开、表决和决议、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及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的构成、遴选、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分工、管理权限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合理规范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相关交易情况,上述制度已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长远整体目标,同时辅以具体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并向全体员工传达。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对可识别的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公司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体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建立了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取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并与客户、监管部门和其他外部单位保持及时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或风险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应对行为。

  4、控制活动

  为较充分的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等。

  (1)交易授权批准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通过权力、职责的划分,制定了各组成部分及其成员岗位责任制,以防止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监督检查等。如某些会计职责的分工,往来账项的总账和明细账由不同的人员记录,出纳与会计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分离;将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业务操作分离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公司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要求交易执行应及时编制有关凭证并送交会计部门记录,已登账凭证应依序归档。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相互审核制度,基本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企业内部。

  (4)财产保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得到安全完整的保障。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门,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风险控制:制定了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对公司财务结构的确定、筹资结构的安排、筹资成本的估算和筹资的偿还计划等基本做到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对各种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要作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规模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制定应对预案;建立了财务风险预警制度与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以加强对信用风险与合同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整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保证重大信息得以有效传导,加强了决策机构与有关部门对重大信息的沟通与解决。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控制的监督主要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模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控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B、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C、一般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656号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杰恩设计”)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杰恩设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 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 工作,以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报告仅供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针对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对外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恩设计”)编制了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各项业务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公司大股东姜峰先生与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晟信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姜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向金晟信康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设计9,194,4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64%。同时姜峰先生承诺放弃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27,583,21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91%)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2024 年 9 月,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金晟信康持有公司30,167,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金晟信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汴京先生。

  二、 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

  根据姜峰先生与金晟信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 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具体情况如下:

  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杰恩设计继续保留原有的建筑室内设计及装修业务(以下简称“设计业务”)。

  2.姜峰先生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原有设计业务于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原有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姜峰先生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3.金晟信康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市场商务及服务支持业务(以下简称“大健康业

  务”)于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大健康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金晟信康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4.双方同意,若一方违约未支付业绩补偿给杰恩设计,杰恩设计及另一方自违约方违约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诉讼等措施要求违约方支付业绩补偿,以保障杰恩设计利益。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元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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