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和交割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2.9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及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 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期权、人民币与其他外汇的掉期、离岸人民币期货和期权、外币对远期买卖、外币对掉期、外币对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
2. 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
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聚焦降低风险敞口、降低波动性、锁定成本和收益,不盲目追求增值和正收益,不以主观的市场判断代替制度化的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已进行常态化的多情形压力测试的方式,即在市场价格波动的5-7种情形下,监控被套保对象和外汇衍生品的合并估值变化(并非单纯只看衍生品浮动盈亏)。当市场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进行分析,并将存量业务的浮动盈亏情况等信息和对应处置方案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等公司管理层。
(二) 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衍生品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公司审计风控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 流动性和交割风险
供应商或客户违约风险,供应商无法按时发货,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或客户无法按时支付应付款,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进口业务稳定性较好,公司资金部门结合收付汇现金流情况和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并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如被套保对象发生变化,将采用提前交割、掉期、展期交割、外汇期货等工具来灵活调整外汇衍生品整体头寸,实现外汇衍生品与所对冲的基础资产或负债总体匹配。
(四) 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风险应对措施: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产品流动性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交易的合约为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或通过有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参与的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市场合约。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能够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提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证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鉴于财务公司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的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1、甲方: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信贷业务
(1)为满足甲方经营需求,乙方承诺为甲方制定“一企一策”方案,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乙方配备专职金融服务团队,负责随时了解甲方各方面需求,联系、协调内外部资源为甲方全面金融服务提供及时高效支持。
(2)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3)本协议期内乙方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壹拾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4)甲乙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创新业务沟通协作,甲方全力支持乙方金融业务拓展,先试先行乙方创新业务,乙方充分发挥金融持牌优势,为甲方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全力支持甲方经营投资发展。
2、存款业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壹拾伍亿元人民币;
(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3、结算业务
(1)乙方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指令为其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费用减免优惠。
(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通过乙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日常资金结算,积极提升在乙方结算规模。
(三)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须经订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满足下述条件后生效:
(1) 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2) 乙方满足有关合规性要求。
2、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下一年的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3,520,902.3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06,443,143.5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34%。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分红55,795,444.2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共计分红262,238,587.74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08%。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 煤炭流通行业
1.1 行业基本情况
当前煤炭行业处于“双碳”战略深化与能源保供并重的发展阶段,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地位未变,流通环节迎来结构化升级机遇,同时也面临合规与转型要求提升、煤炭价格下行、盈利承压的多重挑战,内贸供需宽松与外贸进口调整共同塑造了行业年度发展格局。
由于我国能源“富煤、贫油、少气”的自然禀赋,煤炭在较长时期内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推进能源转型过程中,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能源国情,坚持先立后破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增强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随着煤炭行业逐步推进向高质量、清洁低碳方向转型,煤炭先进产能有序释放,稳产稳供稳价措施深入实施,煤炭供应保持稳定充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原煤产量48.5亿吨,同比增长1.4%,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主体地位。
2025年,动力煤市场政策对供应端的影响显著,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生产情况核查促进煤炭供应平稳有序的通知》后,正式开始对煤炭行业进行“查超产”核查,收紧煤矿生产监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半年超产带来的供应宽松压力,但全年整体仍呈现供需宽松态势。从内贸需求端来看,电力行业仍是动力煤消费的主力军,钢铁、冶金、建材等传统耗煤行业进入峰值平台期,受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需求持续走弱。外贸领域则呈现进口规模回落、来源国结构微调的特点,2025年我国全年进口煤炭49,027万吨,同比下降9.6%,印尼政策收紧成为影响中国进口煤炭供给的核心变量,俄罗斯、澳大利亚供应相对稳定,其他来源国进口量均有不同程度下滑。
非化石能源加速替代是动力煤行业面临的长期挑战,清洁能源的快速增长对动力煤需求形成持续挤压。2025年,我国清洁能源建设加快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首次超过火电装机容量,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34,21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8%;与此同时,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1.4%,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从内贸来看,煤化工向高端、多元、低碳化方向迈进,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新路径;从外贸来看,进口煤的需求结构将进一步向优质化、高效化倾斜,高性价比的炼焦煤、高热值动力煤仍将保持一定进口规模,而普通动力煤进口需求可能持续承压。未来,煤炭行业需在坚守能源保供底线的同时,应对盈利承压、需求替代等挑战,通过技术升级、结构优化,实现清洁低碳高质量发展。
1.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近期政策构建了“保障能源安全为底线、绿色高效为方向”的发展框架。一方面,通过电煤长协机制优化、产能储备制度完善、安全规程升级等政策,强化煤炭兜底保障能力;另一方面,以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融合、人工智能赋能为核心的转型政策密集落地,明确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近期煤炭流通行业政策汇总如下:
2. 热电联产行业
2.1 行业基本情况
近一年来,我国热电联产行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处于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北方居民采暖的核心热源地位,同时也是新型电力系统中兼具能源保供与灵活调峰能力的重要支撑型电源。
2025年,热电联产行业发展主线围绕煤电“三改联动”深化与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落地展开,热电联产机组节能降碳、灵活性、供热改造进入加速落地期。热电解耦、新型储热等关键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有效破解传统热电“以热定电”的核心瓶颈,实现供热可靠性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双提升。与此同时,行业供热煤耗、供电煤耗持续下降,生物质掺烧、绿氢耦合、余热深度利用、CCUS等低碳技术在热电联产项目中加速试点示范,行业清洁低碳转型步伐持续加快。
能耗与碳核算标准的双重收紧,叠加政策与市场化机制的持续完善,为行业划定了绿色发展主线,也构建了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近一年国家与地方层面密集出台的政策,从能效限额、碳排放管控、技术指标、市场机制等多维度形成全链条约束与引导,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方案大幅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倒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行业企业加速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整合等多元业务探索,推动企业从传统发电主体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2.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2025年国家及浙江地方层面相继颁发热电联产相关政策,为行业划定了低碳化、清洁化、灵活化的转型方向。对热电联产行业而言,既迎来了机组技改的政策支撑,也面临着浙江省发电供热用煤管控、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的硬性指标要求,倒逼行业加快推进机组低碳化升级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近期热电联产行业政策汇总如下:
3. 新能源行业
3.1 行业基本情况
近一年来,我国新能源行业延续高速增长态势,装机规模持续增加,已成为我国电力供应增量的绝对主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389,134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64,001万千瓦,增长22.9%;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0,173万千瓦,增长35.4%,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
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为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清晰的发展框架与路径,行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加速转型。国家层面密集出台的电价市场化改革、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零碳园区建设等系列政策,形成了“顶层设计+落地细则”的全链条制度保障。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机制理顺新能源价格形成体系,建立容量电价、辅助服务等多元收益机制,破解新能源消纳核心难题,明确不得强制配储的监管红线,保障行业合理收益;另一方面,通过产能调控、标准引领、质量监管等手段,治理行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产业向技术创新驱动转型,全产业链技术水平与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
新能源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与产业、园区、建筑等领域的融合发展不断深化,零碳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等新模式新业态加速落地。以零碳园区建设为抓手,全国各省市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储能配置与能碳智慧化管理,新能源从单一的发电主体向园区综合能源供应核心节点转型,有效推动了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与绿电替代。
行业发展仍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格局,长期增长空间明确的同时,结构性问题仍待破解。机遇层面,“双碳”目标下新能源长期增长确定性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新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全球能源转型持续带动我国新能源产业链出口需求;挑战层面,行业阶段性产能过剩、低价恶性竞争、部分核心材料和高端设备技术仍有短板、新能源高比例并网下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加大等问题仍待解决。
3.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入推进能源革命与绿色低碳转型,光伏、新型储能、零碳园区等已成为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双碳”目标落地的关键领域。为规范行业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完善市场化机制、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文件,持续引导新能源行业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近期新能源行业政策汇总如下:
(二)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相关业务。
1. 煤炭流通业务
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
公司专业从事煤炭流通业务76年,经历了国内煤炭流通市场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向市场化运作的变革和洗礼。在市场起伏变化中,公司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市场信息的获取以及煤炭市场研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助力公司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煤炭流通企业。
公司主要销售的煤炭产品如下:
2. 热电联产业务
热电联产企业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燃烧煤炭、生物质及污泥等产生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通过管网将蒸汽直接输送至工业园区内的纺织、印染、造纸等工业企业,满足其生产用热需求;同步配套配置电拖、汽拖空压机组产出压缩空气,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配套能源服务;同时还可提供污泥、生物质、一般固废等资源综合处置服务,为区域经济绿色发展助力。
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生物质焚烧发电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积累多项技术创新成果。且公司作为集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为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提供商,热电联产业务可与煤炭流通业务形成协同效应,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一定的成本优势,与新能源业务相互补充,共同推动公司的绿色转型。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3. 新能源业务
公司加快构建新能源“投产运供研”发展平台,打造综合能碳一体化服务商。公司新能源业务聚焦零碳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EPC总承包服务,同步提供综合新能源技术服务、储能核心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在熔盐储能、电化学储能、废旧轮胎裂解等领域积极布局,全方位构建公司新能源业务矩阵,持续增强产业转型内生动力。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类型如下:
二、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始终锚定“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战略愿景,坚定执行“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战略,紧抓“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夯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04亿元,净利润8.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亿元。其中,能源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41.82亿元,实现净利润3.09亿元;能源实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21亿元,实现净利润5.06亿元。
二、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3,520,902.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443,143.5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34%。
2025年中期分红已派发现金红利55,795,444.20元(含税)。2025年全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62,238,587.74元,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交割厂库资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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