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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2026-0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为互相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股东会确定的额度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切实保障公司的融资需求及资金正常周转,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滨印集团”) 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滨印进出口”)相互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互保形式为:由滨印集团给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同时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给滨印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滨印进出口”)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该额度可在滨印集团与滨印进出口之间调剂使用。此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三路509号;

  法定代表人:鞠立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洗烫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绣花加工;服装辅料销售;面料纺织加工;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染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打字复印;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贸易经纪;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粮食收购;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棉花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 2025年底,资产总额139,409万元,负债总额84,308万元,贷款总额24,370万元,净资产额55,101万元,净利润461万元;截至 2026年02月底资产总额146,422万元,负债总额91,286万元,贷款总额27,870万元,净资产额55,136万元,净利润34万元。(2026年02月报表数据)

  该公司资产、装备、管理等方面良好,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互保多年,信用良好。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三路509号;

  法定代表人:鞠立艳;

  注册资本:13,800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棉、麻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寄卖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金属结构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棉花收购;美发饰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鲜蛋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粮食收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肥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机动车鉴定评估;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水产养殖;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2025年底,资产总额94,593万元,负债总额78,715万元,贷款总额21,885万元,净资产额15,878万元,净利润585万元;截至2026年02月底资产总额130,769万元,负债总额84,578万元,贷款总额24,385万元,净资产额46,191万元,净利润211万元。(2026年02月报表数据)

  该公司资产、装备、管理等方面良好,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互保多年,信用良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本次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并由滨印集团提供等额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资产、装备、管理等方面在同行业中有较好基础,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且为相互担保,担保风险度较低,并与公司有多年合作关系,合作期间未出现担保风险,该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及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且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与其相互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54,1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的57.35%;本公司累积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3,000万元),系2026年4月17日前有效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担保的未到期余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

  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为在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商银行”)存贷款情况2026年全年预计,具体如下:

  

  ●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2026年交易情况预计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维平

  注册资本:153,000.0001万元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36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农商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农商银行总资产299.29亿元,所有者权益23.07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20亿元,利润总额2751.91万元,净利润2741.42万元。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公司为在农商银行存贷款全年预计,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农商银行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借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刘水超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虽系关联交易,但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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