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佳良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关于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的报价共计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金额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4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公司通过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法,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虹软科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 中介机构意见
1、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虹软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虹软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392号(虹软大厦)A6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会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邮件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所列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13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
(五)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邮编:200030
电话:021-52980418
传真:021-52980248
电子邮件:invest@arcsoft.com
联系人:蒿惠美、廖娟娟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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