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并方: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被合并方: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 审议程序: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再生资源”)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液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公司将通过中力再生资源吸收合并中力液压的方式将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整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力再生资源存续经营,中力液压将依法注销。中力液压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中力再生资源依法承继。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8月9日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5、注册地:老河口市李楼镇朱楼村村委会办公楼103房间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4F1RCJ9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中力再生资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力再生资源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025.2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349.06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23.86万元;2025年,中力再生资源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03.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25.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8月17日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5、注册地: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大道339号(住所申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CUQNBP5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泳加工;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淬火加工;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中力液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力液压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0.6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63.65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04万元;2025年,中力液压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8.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以中力再生资源为主体吸收合并中力液压,并承担中力液压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力再生资源存续经营,中力液压资产负债清理完毕后将被依法注销。
(二)合并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合并手续办理
1、中力再生资源和中力液压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2、中力再生资源和中力液压将依法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资产移交手续,税务、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以及相关资产权属、资质的变更等手续。
(四)其他程序安排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事宜,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推动公司湖北生产基地区域资源整合,深化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高于银行活期利息,而且相对于股票投资风险较低。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评级R2以下低风险理财)。为更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券商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同时,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其他董事津贴保持不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为正常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鉴于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日,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金辉、廖发培、汪时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林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定价。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税)。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履约的资质和投资者保护的能力,有较高的独立性及诚信度;项目组成员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费用相对合理;并且上一年度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中力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国泰海通对中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30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00,472.6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819,527.32元。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赎回的余额为125,000,000.00元;公司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1,328,569.83元(不包含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赎回的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其中,由于对应的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使用,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4904411610008)、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7585385002)、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0374592349)已于2025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通过后,部分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可利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23,662,336.26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0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等。
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均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将公司“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调整至2025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2,185.13万元、18,947.97万元、9,420.45万元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力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周 琦 胡伊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30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00,472.6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819,527.32元。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赎回的余额为125,000,000.00元;公司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1,328,569.83元(不包含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赎回的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其中,由于对应的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使用,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4904411610008)、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7585385002)、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0374592349)已于2025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通过后,部分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可利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23,662,336.26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0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等。
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均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将公司“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调整至2025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2,185.13万元、18,947.97万元、9,420.45万元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力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编制单位: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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