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183.9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9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20日16:00,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芳
联系电话:010-88850901
电子邮箱:ir@seeyo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对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因不确定性因素导致成本无法完全收回的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对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预计转回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128.34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970.75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针对公司持有的对北京用友幸福源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公司在报告期末依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管理报告、基金财务报表及底层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等信息,综合判断基金份额的公允价值,并进行相应计量。
经测试,2025年度预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共计50.9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共计3150.02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3150.0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4,018,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长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长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长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等,以及2026年度公司战略目标要求、经营策略等编制的2026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益,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六) 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上述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上述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上述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上述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徐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基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评估了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黎直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304,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有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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