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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包装材料系通用材料,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不会形成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或利润来源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

  ● 公司向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占比较小,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或利润来源对该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甘书官先生已回避表决,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决议形式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和销售商品,主要目的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供应及时性,扩大销售,交易持续且必要。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了相关政策规定和正常市场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本年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截至2025年3月31日

  预计2026年度,公司向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物,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84.43%;向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硅烷偶联剂等产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441.2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鄂林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地:荆州市岑河原种场建设东路10-14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050021459U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包装制品(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金属包装制品加工、销售;纸箱加工(不含印刷)、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汽车橡塑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普通货运;货物搬运及装卸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谢鄂林50%,谢汉初5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甘书官配偶的兄弟谢鄂林、谢汉初分别持有50%的股权,谢鄂林担任法定代表人。

  4.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上年度及近期履约记录正常,未发现其存在不能履约的迹象。

  (二)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洪江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歧阳路8号融湖世纪花园2号楼B单元7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1376325G

  经营范围:化工材料(不含剧毒物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电脑办公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营业期限:2005年10月27日至5000年1月1日

  股权结构:贺洪江50%,郑成青5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监事贺旭峰先生的兄弟贺洪江持股5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监事贺旭峰先生的兄弟的配偶郑成青持股50%。

  4.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上年度及近期履约记录正常,未发现其存在不能履约的迹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

  公司向其采购包装材料系基于市场定价机制确定交易价格,通过询比价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公司每月与该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品种、数量、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等。

  (二)向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硅烷偶联剂产品

  公司向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硅烷偶联剂产品。该等关联交易中,该关联方根据需要出具《订购单》,向公司发出要约;公司响应要约作出承诺后履行订单。该等关联交易系基于市场定价机制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竞争对手同类产品可比销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向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

  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生产、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包装制品等,公司向其采购产品包装壶用于产品包装,该公司按公司通知送货上门,公司与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地理距离较近,有利于保障公司包装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减少库存。

  该交易价格基于询价结果,定价公允,未采用预付款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其采购包装材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包装材料系通用材料,不会形成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或利润来源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

  (二)向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硅烷偶联剂产品

  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硅烷偶联剂、钛酸酯偶联剂、铝酸酯偶联剂等化工产品,其自身不生产硅烷偶联剂,故向公司采购后再进行销售。该公司在深圳经营多年,在广东等地区具有一定的终端销售的优势和能力,与公司在广东等地区的其他贸易型客户形成互补,有助于公司产品向下游市场渗透。

  该交易定价公允,结算周期和方式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重视销售渠道拓展,在广东地区形成了多渠道销售格局,且该关联方销售占比较小,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或利润来源对该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甘书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贤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洪菊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甘书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贤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洪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甘书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贤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洪菊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化工》规定,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注:功能性硅烷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制备功能性硅烷产品,仅少量对外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其同比变化幅度

  单位:元/吨

  

  注:上述销售均价指不含税销售价格。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化幅度

  1.无水乙醇

  报告期内,无水乙醇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下降5.63%、第二季度环比上涨2.57%、第三季度环比上涨4.36%、第四季度环比下降5.7%。

  2.优级氯丙烯

  报告期内,优级氯丙烯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上涨0.89%、第二季度环比上涨10.6%、第三季度环比上涨18.41%、第四季度环比下降0.44%。

  3.金属硅

  报告期内,金属硅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下降7.71%、第二季度环比下降14.92%、第三季度环比下降1.79%、第四季度环比上涨4.92%。

  4.烯丙基缩水甘油醚

  报告期内,烯丙基缩水甘油醚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下降4.99%、第二季度环比上涨0.25%、第三季度环比下降4.07%、第四季度环比上涨7.72%。

  5.甲醇

  报告期内,甲醇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上涨5.18%、第二季度环比下降5.14%、第三季度环比下降2.07%、第四季度环比下降5.16%。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

  五、风险提示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充分履行了年度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化工》规定,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注:功能性硅烷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制备功能性硅烷产品,仅少量对外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其同比变化幅度

  单位:元/吨

  

  注:上述销售均价指不含税销售价格。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化幅度

  1.无水乙醇

  报告期内,无水乙醇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上涨1.77%。

  2.优级氯丙烯

  报告期内,优级氯丙烯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上涨5.43%。

  3.烯丙基缩水甘油醚

  报告期内,烯丙基缩水甘油醚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上涨14.94%。

  4.金属硅

  报告期内,金属硅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下降1.84%。

  5.甲醇

  报告期内,甲醇采购均价第一季度环比上涨0.55%。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

  五、风险提示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追加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宏观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会计风险和技术风险,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开展相关外汇业务可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国内国际双市场发展模式,2025年营业收入中出口收入占比近半,外汇收入占比较大,外汇风险敞口相应较高。为应对这一情况,公司通过提前锁定汇率,确保外币收入到账后能以高于出口合同报价时的汇率水平进行换汇,从而避免因为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业务因收入成本倒挂而发生亏损。

  公司不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预计本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预计单日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美元。交易期限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订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

  公司不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业务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定单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公司进行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 违约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 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外汇交易损失的风险。

  4. 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5. 会计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汇率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6. 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与金融机构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交易的匹配等环节,均存在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不对称、通信失效等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可能性。

  (二)风控措施

  1.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将套期保值金额与外汇预期收汇金额匹配,并随着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适时调整套期规模,严格控制风险敞口。

  2. 公司按照批准的资金规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 公司建立了执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囊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交易决策、交易执行、审计监督各流程,配备了市场、财务会计、结算、衍生品交易、风控等专业人员,并将加强外汇衍生品相关的专业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从人员环节增强交易可靠性和风险处理能力。

  4. 根据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决策、实施和风控环节相互独立。

  (1)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履行具体交易决策职能,结合生产经营计划、收汇预期及其实现情况、汇率变动情况等在批准范围内作出具体交易决策;

  (2)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做好外汇牌价跟踪,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审计室每季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风险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企业稳健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储备、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转增0.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回购库存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9,459,299.97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03,538,463.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回购库存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3,333,334股,扣除10,074,587股回购库存股后的总股本为363,258,747股,以此计算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转增0.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3,258,747元、转增145,303,499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会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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