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辉华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鲁克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解彦峰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0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全球布局的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1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华卫琦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委托董事长廖增太代为行使表决权,王浩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委托齐贵山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8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华卫琦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委托董事长廖增太代为行使表决权,王浩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委托齐贵山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0,471,62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3,089,532.50元(含税),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19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26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2025年度支付国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3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增值税)。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20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先生、寇光武先生、华卫琦先生、王浩先生、齐贵山先生、王清春先生、郭兴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位董事参与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21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2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计划2026年在银行间市场发行120亿元的债券,主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以优化财务成本结构,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营等。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且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单笔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拟修改经营范围,增加“危险化学品仓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2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24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25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6-26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上第(三)、(四)、(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0,471,62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3,089,53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9,884,272,957.7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地缘政治冲突多发频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流涌动,对国际经贸秩序造成严重冲击,全球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受市场需求疲软、贸易阻碍增多、关税壁垒升级等因素的影响,石化化工行业供过于求的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市场竞争加剧。
尽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中国经济仍呈现稳健向好态势,发展基础牢、增长潜能大。中国石化化工行业已发展成为全球的重要一极,总体规模大、产业集中度高、竞争力强。2025年国内石化化工行业着力应对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贸易摩擦和关税升级等因素影响,总体运行基本稳定,在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产业向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不断迈进。面向未来,围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结构优化、国际合作、集群发展仍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万华目前已形成产业链高度整合、深度一体化的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产业集群,通过持续加大技术创新、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化构建卓越运营体系,公司持续快速发展。2025年7月,美国《化学与工程新闻》(C&EN)公布“2025年全球化工企业50强”,万华化学位列第15名。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技术创新见长、全球化运营的化工新材料公司,依托不断创新的核心技术、产业化装置及高效的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聚氨酯业务板块
聚氨酯具有橡胶、塑料的双重优点,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建筑、家电、建材、交通运输等领域。公司聚氨酯业务包括异氰酸酯和聚醚多元醇两部分。
大宗异氰酸酯分为MDI和TDI两类,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380万吨/年MDI、147万吨/年TDI装置,是目前全球领先的MDI和TDI供应商。
聚醚多元醇是聚氨酯产业另一关键原料,与异氰酸酯有极强的协同效应。2025年公司聚醚业务总产能达到232万吨/年,成为全球领先的聚醚多元醇供应商。
石化业务板块
石化业务聚焦C2、C3及C4烯烃衍生物,致力于打造具备独特竞争优势、全球影响力的高端烯烃及衍生物供应商。
万华依托世界级规模的PO/AE一体化装置及大乙烯装置,持续延伸和强化C2、C3、C4产业链,提升整体价值链竞争力。烟台基地乙烯产能实现战略性跨越,一期100万吨/年乙烯装置原料多元化改造全面完成,实现全乙烷进料,产能提升至120万吨/年,成本与低碳优势显著增强;同时,二期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装置顺利实现全面开车并稳定运行,公司乙烯总产能与一体化协同水平跃上新台阶。蓬莱园区自投产以来稳定运营,实现石化业务全产业链开车,园区协同效益充分发挥。
在资本与战略层面,万华成功引入科威特石化工业公司作为长期战略投资者,为石化业务的全球资源整合与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能。此外,烟台基地25万吨/年LDPE及其他高端聚烯烃装置持续稳定生产,标志着公司已成功进入并持续巩固在高性能聚烯烃领域的市场地位。
通过以上布局,万华化学正加速推进高端化、一体化、国际化的石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作为全球领先高端烯烃及衍生物供应商的核心竞争力。
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业务板块
该板块包括功能化学品分公司、新材料事业部、表面材料事业部、高性能聚合物事业部、氯产品事业部、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等业务单元。
功能化学品分公司拥有特种异氰酸酯、特种胺及中间体等多个产品系列,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性能、质量稳定的原材料和解决方案,推动涂料&胶黏剂、聚氨酯、复合材料、橡胶助剂、润滑油等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新材料事业部主要产品包括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聚烯烃弹性体(POE)、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水处理膜、高吸水树脂(SAP)、尼龙弹性体(PEBA)、超高压电缆料(XLPE)、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共聚物(MS树脂)等,广泛应用于光伏、汽车、鞋服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材料解决方案。
表面材料事业部致力于环保型涂料&粘合剂原材料、有机硅中间体及终端胶粘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下游市场涵盖建筑和工业涂料、汽车涂料、水性粘合剂、织物涂层和合成革、个人和家庭护理、电子胶粘剂、液体硅橡胶、压敏胶、离型剂、电子胶粘剂以及生物基化学品等领域。
高性能聚合物事业部业务主要包括聚碳酸酯(PC)、尼龙12、改性塑料、砜聚合物、生物降解材料等高端聚合物以及产业链相关化学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医疗健康、高端光学、绿色包装、日用消费品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差异化、绿色可持续聚合物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
氯产品事业部业务涵盖PVC、烧碱、特种PVC及其他氯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等领域。基于公司在异氰酸酯产业链的优势,做大做强氯碱/MDI/TDI/PVC产业链,开发多种PVC协同类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营养科技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香料、营养品及高端中间体,下游应用覆盖营养与健康、日化香精、食品香精、个人护理、医药中间体等多个领域。通过优质、健康、绿色、低碳的产品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用户生活品质。
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电池材料及相关化学品领域,产品涵盖磷酸铁锂、石墨负极、电池级硫酸盐、N-甲基吡咯烷酮(NMP)、聚丙烯酸(PAA)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等领域。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和产业链整合,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绿色低碳的电池材料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全球经济情况日益复杂,化工行业在深度调整中呈现分化复苏态势。一方面,地缘政治风险持续演变,部分区域贸易壁垒进一步强化,全球供应链布局加速向区域化、多元化转型;另一方面,随着主要经济体绿色转型政策加码及新兴市场需求释放,化工行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高附加值领域迎来结构性增长机遇。面对2025年全球化工市场供需再平衡过程中的机遇与挑战,万华化学立足“变革年”主题,紧握“化工+新能源”的转型关键抓手,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持续优化全球生产基地与供应链布局。积极投入新能源行业,重点开拓海外新兴区域。同时,公司强化全球化运营风险管控体系,聚焦核心业务与优质客户合作,业务质量显著改善。2025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032.35亿元,同比增加1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7亿元,同比下降3.88%;每股收益3.99元。
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230.09亿元,同比增长10.1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83.05亿元,同比增长14.46%;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4%,同比下降1.85个百分点;每股净资产34.60元,同比增长14.80%;资产负债率62.81%,同比下降1.91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中的绩效信息以及报告标准遵循情况出具独立鉴证声明。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公司搭建起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ESG治理架构,全面负责公司ESG事项的规划、监督与执行。公司总裁为ESG委员会召集人,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2次/年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通过审批战略、评估风险、设定目标、监督执行、审查绩效和确保透明沟通等方式来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影响、风险和机遇。董事会定期审查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并根据结果提出建议。同时,公司内部审计团队负责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活动进行审计。内部审计结果将作为改进公司ESG治理的重要依据,并在必要时更新、完善并改进相关制度和流程。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的相关要求,针对科技伦理议题,鉴于本公司业务范畴未涵盖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高风险敏感领域的科研探索与技术实践,故在本年度,经审慎考量,未将科技伦理纳入重要性议题范畴。同时,严格遵循《14号指引》第七条之规定,在本次报告中对上述情况予以清晰阐释与说明。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利用期纸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利用期纸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万华科化国际石化(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化公司”)及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池公司”)、宝思德化学公司(以下简称“宝思德公司”或“BC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资金来源及交易金额
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由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应的额度审批。
(三)交易概况及交易方式
新加坡公司和宝思德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是商品掉期合约,商品掉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等价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电池公司和科化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为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自董事会批准生效后,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期纸货交易,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经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减少原材料采购及销售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当期纸货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公司子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期纸货交易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子公司在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纸货交易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纸货交易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子公司严格按照合法合规、审慎稳健、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覆盖交易前、中、后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机制。每年初,制定年度套保计划,明确年度保证金额度、可投资品种等。公司子公司严格遵循套保逻辑,确保所有交易策略与实货敞口匹配。交易前实施深度研究,综合分析宏观经济、产业供需、政策法规、国际市场,制定包含交易目的、标的、策略、风险阈值及应急预案的详细方案。交易中通过实时监控系统动态跟踪风险敞口,确保交易执行节奏与敞口相匹配,运用压力测试、VaR模型评估极端市场情景下的潜在损失,并在触及预设阈值时迅速启动止损或调仓等应急响应,常态化进行止盈止损提示。交易后定期复盘,评估策略执行与风控措施有效性,提炼经验教训并持续优化研究分析、方案制定及监控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2、严格控制用于期纸货套保业务的资金总量,保证金额度须在公司管理层批准的额度内运行,保证金合理计划,基于持仓规模、市场波动率及交易所保证金要求,科学预测和规划保证金需求。
3、配备符合业务需求、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交易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及通讯设施。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子公司对期纸货交易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5、紧密跟踪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期货、衍生品及套保新规,及时解读核心要点;通过内部培训向业务、风控、财务及决策层传导政策变化,确保全员合规。动态评估现有套保策略与风控流程的适用性,依据法规及市场变化审慎调整优化。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期纸货具有价格发现功能,通过参与期纸货市场,能够对未来价格形成一定的认识和预判,便于尽早做出正确业务决策。通过参与期纸货市场与经纪商交换信息,可以更高效更及时地获取一手市场信息,供实货及期纸货决策使用。与此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完备,通过建立事前审批机制、明确最大持仓等核心指标进行风险管控,同时实时监控市场走势,有效保障期纸货业务风险可控。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19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797,362,490.2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0,471,62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3,089,532.5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99,979,551.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413,069,083.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3%。剩余未分配利润59,884,272,957.7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分红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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