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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收购中辰应急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805万元收购上海宁知优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夺宝奇兵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海南省贝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臻远茗瑜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中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5名交易对手合计持有的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应急”、“标的公司”)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关于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中辰应急已完成相应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二、 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一) 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肖天华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万元、800万元、900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进行计算:

  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除非法律规定或公司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不得擅自改变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 业绩补偿

  1、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的当期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需进行业绩补偿,肖天华应补偿的金额依据下述方式确定:

  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当期承诺净利润数×90%-标的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

  2、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低于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则需进行业绩补偿,肖天华应补偿的金额依据下述方式确定:

  累计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标的公司各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各年度已补偿金额

  3、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在每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依据本协议确定肖天华是否需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并书面通知肖天华。肖天华应于当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收到公司要求其履行补偿义务的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三) 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三(3)个月内,公司应指定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大于肖天华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应支付的补偿金额,则肖天华应当另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减值补偿。减值补偿金额=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肖天华依据本协议业绩补偿规定已支付的补偿金额(如有)。

  2、肖天华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且收到公司要求其履行减值补偿义务的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肖天华对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显示:“中辰应急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8.11万元。”

  业绩完成情况:中辰应急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超出当期承诺净利润(700万元),达成业绩承诺目标。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肖天华当期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肖天华对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2、 审计委员会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声迅”,证券代码仍为“003004”,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因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 28,244.5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声迅股份”变更为“*ST声迅”,证券代码仍为“003004”。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二、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75,922,029.02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359,231,199.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20,402.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77,464.75元,利润总额为-3,453,397.48元。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声迅”,证券代码仍为“003004”,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5)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5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3人。

  3、 业务规模

  中名国成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50,162.85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37,502.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964.51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4家,审计2025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23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名国成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5,0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中名国成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新凤,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新三板审计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1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26年1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所执业。具有7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公众公司审计,2025年12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智能安防解决方案和城市安全运营服务提供商,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技术为引领,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和服务创新,深耕重点行业应用,为用户提供智能化、数字化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和城市安全运营服务。

  

  2、智能安防解决方案

  公司智能安防解决方案深度融合了公司在人工智能、高端检测传感及数字平台技术,构建了集“感知、分析、决策”于一体的技术底座,打造了业界领先的端边云协同AI架构,打破传统安防的信息孤岛,实现从被动防御向主动智能的跨越,为客户提供高可靠、全天候的安全保障。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涵盖三大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报警探测分析、音视频智能分析、人脸识别、表情识别、禁限带品识别等;检测传感技术:X射线成像、离子迁移谱、微波传感、金属探测、TOF传感、拉曼光谱分析、雷达探测与无线电侦听等;数字平台技术: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数字孪生、空间定位等。

  关键产品方面,公司基于自研的安检探测领域关键技术,已在智慧安检领域完成全系列产品布局,形成完善安检产品谱系,能自研生产适用于“精准物检”、“快速人检”场景下的全品类安检设备及系统,包括:多源多视角多通道X光安检设备、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禁限带品智能识别设备、便携式微量爆炸物探测仪、危险液体探测仪、智能安检门等。在监控报警领域,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物联报警控制器、报警运营服务平台等系列产品,可根据客户需求搭建智能化、数字化联网报警系统,广泛应用于金融、校园、商铺等场景。

  公司通过整合报警、视频、门禁、安检、周界等安防子系统,建立了“前端有感知,中间有智能,后端有平台”的AIOT综合安防系统,可实现全面、立体的安全防护。通过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和协同响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显著提升整体安防效能,保障各类应用场景下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基于“关键核心+大协同+专业化”业务模式,公司致力于满足重点行业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提供智能化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在交通、金融、医院、教育等领域有非常广泛的应用。

  (1)交通领域

  交通领域尤其是轨道交通成为公司具有传统优势的应用场景之一,公司深耕轨道交通领域多年,业务覆盖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南京、天津、杭州等多个全国重点城市,完成了众多安防安检重点项目的交付,积累了丰富的方案提供与实施经验,能深入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获得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

  针对轨道交通大客流场景下安检效率低、乘客安检体验差、缺乏信息化管理等痛点难点问题,公司自主开发了包括智能化精准检物系统、智能化快速检人系统、集中判图系统和安检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在内的轨道交通智慧安检解决方案。

  

  轨道交通智慧安检解决方案

  在轨道交通智慧安检系统基础上,公司还基于自身技术特色进一步形成了轨道交通综合安防解决方案,该方案集成了安防集成管理平台、视频监控、门禁、乘客求助及告警、周界报警、安检等子系统,通过系统联动与集成控制,实现轨道交通综合安防管理与服务功能。

  (2)金融领域

  金融领域也是公司优势应用场景之一,公司先后为国内超过20个省市的金融行业客户承建不同规模的监控报警系统数量超万个。公司金融综合安防解决方案集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语音对讲系统、智能安检系统、保卫日常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对各系统智能化升级、联动与集成控制,可实现金融安保工作的全面升级。

  (3)医院领域

  医院是公司重点深耕的应用场景之一,依托技术积淀与服务优势,公司打造了具备差异化竞争力的智慧医疗解决方案,构建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具备高清化、智能化、集成化的特点,能够有效提升医院的综合安防管理水平,增强全局监管指挥与智能化应用能力,为医患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目前该解决方案已在北京、深圳、云南、湖北、湖南等全国多个省市近50家医疗机构推广与落地,获得了业界广泛好评和良好口碑。

  (4)低空安全无人机探测与防控系统

  公司无人机探测与防控系统集态势感知、信息呈现、决策辅助、指挥管理四大核心功能于一体,提供侦测、识别、测向、防御、管控等多种服务。系统支持预警区和防御区的灵活设置,可实现人工干预与无人值守的一键切换,适用于各种低空安全防御场景,可广泛应用于国防军工、航空机场、能源设施、政府部门、大型活动等关键领域,有效应对反恐、防“黑飞”、防监视监听等多样化安全需求。

  3、城市安全运营服务

  城市安全运营服务业务是公司融合原有具有优势的安防运营服务与并购的应急消防运营服务后,战略升级形成的核心业务板块。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物联网平台与大数据技术,打破传统时空限制,将服务边界从行业场所防护延伸至城市安全场景,构建起“线上监测+线下响应”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运营服务,逐步迈向城市综合安全运营。

  (1)安防运营服务

  公司深耕安防运营多年,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了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可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线上+线下”远程值守监控服务,涵盖信息接收与处置、数据分析与应用、风险管理与控制、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与巡检维护、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实现“报警有响应,处置有预案,事件可追踪,运行有保障”的专业化联网运营。

  

  北京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

  

  北京总部运营服务中心

  公司安防运营服务主要包括:监控报警运营服务、安检运营服务、远程集中判图服务、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等四种安防运营服务。

  ①监控报警运营服务

  基于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为银行、医院、能源、危化品库、学校、重要场所等客户提供以监控报警信息接收与处置、数据分析与应用、风险管理与控制、监控联网设备与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在线式联网运营服务。

  

  监控报警运营服务

  ②安检运营服务

  基于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为客户提供安检设备维保、巡检管理、特定日保障、技术培训、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信息数据管理、风险管理控制等在线式安检系统运营服务。公司构建了“线上有平台,线下有保障”的高质量保障服务体系,持续为北京、天津、广州、深圳、杭州、石家庄等地铁安检点提供安检设备和系统的运营服务。

  

  安检运营服务

  ③集中判图服务

  基于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的集中判图服务,可以为全国轨道交通、邮政寄递、公检法司、银行、医院等行业提供7×24小时的专业智能远程集中判图服务,可以打破传统只能本地判图和职业化值守能力不足等限制,从而为客户提高安检效率和安检质量,实现减员增效的管理目标。

  

  集中判图服务

  集中判图服务以先进技术系统、专业核心设备、职业化值守团队和网络化管理为要素,利用云边端结合部署的方式,辅以智能识别技术,搭建了专业化、智能化安检集中判图服务体系,可构建跨省市、跨区域、跨行业的远程集中判图服务体系。

  ④ 智慧停车管理服务

  公司依托高位视频智能分析、车牌识别、道闸管控及数据分析平台技术,提供覆盖城市路侧停车与停车场进出管理的智慧停车解决方案。通过高位视频实时监测路侧停车行为,智能识别车辆进出、泊位占用及违停事件,实现停车秩序精细化管理;在停车场出入口,集成车牌识别与道闸控制系统,实现车辆快速通行、自动计费与无感支付。该服务可与公司现有安防运营平台联动,将停车数据与监控报警、门禁系统融合,提升城市静态交通的安全管控与运营效率,适用于城市路侧、商业体、医院、园区等场景,为城市静态交通治理提供高效、安全的运营保障。

  

  (2)应急消防运营服务

  2025年公司通过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成功将业务链条延伸至应急消防领域,形成了安防消防一体化业务布局,丰富了运营服务业务生态,显著增强了公司运营服务业务的综合实力与整体竞争力。

  

  应急消防运营服务

  公司可提供消防在线安全监测运营、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智慧应急消防站点运营等多元化服务。该业务板块不仅实现了对火灾隐患的实时感知与预警,更将“线上监测”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构建起从监测、报警到应急处置的完整闭环,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安全运营服务的内涵,助力提升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韧性与综合处置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5月13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出具了《中证鹏元关于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声迅转债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声迅转债”信用等级为“A+”,并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声迅转债”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行业风险、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27日出具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证鹏元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A”,“声迅转债”信用等级下调为“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并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声迅转债”信用等级移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75,922,029.02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359,231,199.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20,402.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77,464.75元,利润总额为-3,453,397.48元。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辰应急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肖天华对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显示:“中辰应急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8.11万元。”

  业绩完成情况:中辰应急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超出当期承诺净利润(700万元),达成业绩承诺目标。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肖天华当期无需进行业绩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谭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八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到2025年度公司业绩情况,并立足于公司中长期公司发展战略及运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7、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8、 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由于涉及全体独立董事薪酬,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9、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聂蓉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娜女士薪酬,聂蓉女士、王娜女士、谭天先生(聂蓉女士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关于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聂蓉女士、王娜女士、谭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审计机构出具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14、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于2023年7月7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声迅转债累计转股22,19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1,862,199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1,862,199元。除以上内容涉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修订情况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根据公司相关工作计划安排,同意公司择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及会议安排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股东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4、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和专项说明等。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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