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兴平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61)。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尚德公司及灜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按照51:49的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润德公司及隆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按照60:40的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丰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按照75:25的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尚德公司、灜德公司、丰德公司、润德公司以及隆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增资对象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2、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京投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数据,均为母公司财务数据。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尚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灜德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润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隆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丰德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上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1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2、投资标的2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备注:2025年6月30日、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灜德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为85,000万元。截至目前,灜德公司尚未实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3、投资标的3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4、投资标的4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5、投资标的5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及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均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四)其他
本次增资的控股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增资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被增资公司的各方股东京投置地、京投公司均以货币形式同比例出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被增资公司仍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五、关联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尚未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关联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补充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德公司、灜德公司、丰德公司、润德公司以及隆德公司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向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43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4、6-17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10、12、13、17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13、1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孟庆卓,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高天琪,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3年已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9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系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年报审计覆盖范围增加及审计工作量相应提升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9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灜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4,925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兴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9,45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以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兴檀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兴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上述借款期限均不超过5年,不计收利息。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财务资助展期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备注:2025年6月30日、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京投灜德注册资本拟变更为85,000万元。截至目前,京投灜德尚未实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备注:2025年6月30日、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京投兴海注册资本拟变更为137,000万元。截至目前,京投兴海尚未实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兴檀及控股子公司京投灜德、京投兴海资信状况均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向京投灜德提供财务资助26,500万元;向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14,450万元;向京投兴檀提供财务资助展期19,040万元。上述子公司均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京投灜德、京投兴海、京投兴檀均为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京投灜德51%股权、持有京投兴海51%股权、持有京投兴檀100%股权。
(四)京投灜德及京投兴海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成立时间:1981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经协商,就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京投公司不再向京投灜德及京投兴海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京投瀛德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
2、借款展期金额:本金不超过404,925万元
3、借款利率:不计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灜德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二)京投兴海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2、借款展期金额:本金不超过99,450万元
3、借款利率:不计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兴海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三)京投兴檀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兴檀房地产有限公司
2、借款展期金额:本金不超过80,000万元
3、借款利率:不计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兴檀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含全资)经营发展,本次公司拟向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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