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9.3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12、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关于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50%。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31日,因此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将于2026年5月30日届满。
2、等待期届满后在公司满足相关业绩条件,激励对象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可根据下述安排分期行权:
3、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24 年5月31日
2、行权数量:569.3万份
3、行权人数:127人
4、行权价格:5.93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2026年5月31日-2027年5月3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得行权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即将届满,等待期届满后在公司满足相关业绩条件下,激励对象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可根据相关安排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和注销等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即将届满,等待期届满后在公司满足相关业绩条件下,激励对象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可根据相关安排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和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证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及发放方法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可以按月进行预发,发放比例为绩效薪酬的80%,剩余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4、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零售”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开门店情况:无变动
2、报告期内关闭门店情况:无变动
二、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内容,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智敏、胡春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电话:0796-8117072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6-8117072
传真号码:0796-8115138
电子邮箱:investors.gg@jxggls.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53,064.88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9,333,101.3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2,580,805.27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2,35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35,377.5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1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零售主业,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了以综合超市为核心业态,以购物中心为发展方向和盈利补充的零售企业。公司坚定维护消费者信任,树立商品品质价值观,努力打造国光文化品牌,为满足消费者品质需求不懈努力。目前公司拥有门店40家,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7亿元,同比增长4.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5.31万元,同比增长486.22%。
2026年,公司按照既定发展战略,聚焦零售主业,持续深化“好品质、好价格、好生活”经营理念,坚持以商品品质为中心,以绩优体制为桥梁,兼顾效益,全面提质增效。
在采购端,聚焦重点供应商,强化长期主义合作关系,对重点单品实施“厂谈厂送”或“厂谈供应商送货”政策,适当开发自有品牌商品,持续推进供应商裸价采购转型,实现商品采购简单、高效、阳光。
在销售端,以真诚服务回应顾客需求,以责任担当保障顾客权益。坚守“品质”为商品的首要功能定位,将品质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实施“性价比商品”与“质价比商品”双轨运营,坚定不移的执行“单品王”策略,助推企业业绩实现稳健、可持续增长。
在拓展端,公司积极主动寻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物业资源,合作方式不限于购买、租赁、合作经营等模式,全力推进瑞金国光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工作,力争2026年下半年正式开业。瑞金市作为革命老区,该项目的开业将填补当地现代化商业综合体的空白,通过引入丰富的业态,为老区的百姓带来更加便捷、多元、现代化的消费体验,增添城市活力,助力老区民生改善与商业经济发展,为增加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方面贡献力量。
在后勤端,公司构建“追求阈值、坚守内核”的二元型人才兴盛系统,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既鼓励员工突破自我、追求更高阈值,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又引导员工坚守企业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同时,进一步健全企业激励体制,创新设立门店分红与采购分红双轨激励机制,针对一线门店与采购部门的工作特性,制定差异化分红方案,充分激发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常态化开展绩效评谈工作和执行末位淘汰机制,通过一系列机制落地,在企业内部形成竞争与激励并存的交叉势能,营造公平、高效、积极的体制环境。
二、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和其他一系列配套治理制度,全面贯彻最新监管要求,平稳完成监事会职能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过渡,筑牢规范运作根基,明确权责边界;制定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高效、稳健、规范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各项经营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26年,公司将持续围绕公司战略,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并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及整改力度,通过对各类风险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从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实控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履职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沟通机制,不断强化其合规履职意识,提升其合规履职能力。公司积极组织实控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专题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资讯,切实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为实现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系统的制度支撑。
2026年,公司将加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沟通,及时向其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及政策动态,杜绝违规关联交易、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发生;持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任职培训和后续培训,定期开展政策专项培训,强化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提升履职效能,为公司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公司自2020年上市以来,兼顾全体股东利益及长远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连续5年实施利润分配,累计现金分红6,690.33万元,占2020-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87%。
2026年,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持续维护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致力于发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持续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与广大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邀请投资者现场参观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专业化、立体式的沟通交流。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全面、客观、真实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业务发展成果。在日常沟通上公司通过e互动、投资者热线、IR邮箱主动披露投资者关注的事项,接待投资者到访公司参观交流等途径了解并回复投资者疑问。
2026年,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务实的态度,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常态化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不断创新投资者交流互动方式,积极组织各类投资者线上线下交流活动,让投资者走得近、看得清,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六、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不断提升经营业绩,规范公司治理,以切实行动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可度。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未来可能会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5188 公司简称:国光连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2,358,5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35,377.5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1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商业流通行业中的连锁零售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中的零售业(F5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综合零售——超级市场零售(F5212)。
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7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6元,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231元,增长4.4%。
随着宏观政策组合效应显现,消费潜力不断释放,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869元,增长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59元,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
2025年我国持续发力扩大内需,随着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消费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共同作用下,消费市场稳定增长,供给体系日益完善,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2972亿元,增长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230亿元,增长4.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43220亿元,增长3.8%;餐饮收入57982亿元,增长3.2%。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0.9%、17.3%、15.7%、11.0%、9.3%。全国网上零售额15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5%。
2026年,尽管面临压力和挑战,但支撑消费继续增长的积极因素仍然较多,消费市场有望平稳增长。随着提振消费政策深入实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多元化场景创新发展,消费市场扩容提质态势将持续巩固。(以上资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40家,是江西省商贸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颖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5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6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建议并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和公募基金等。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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