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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迎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迎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迎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李迎敏女士专业基础扎实,从业经验丰富,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迎敏女士作为核心团队成员为公司IPO成功做出的重要贡献,以及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市值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6-00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为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2、2026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6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2025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3、鉴于上述关联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因此在各类别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同类交易主体可相互调剂额度。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资产总额38.58亿元,净资产24.03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13亿元,净利润2.1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派瑞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01亿元,净资产11.4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8.78亿元,净利润1.2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82亿元,净资产3.7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6.62亿元,净利润0.0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3亿元,净资产55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12亿元,净利润0.3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953.36亿元,净资产217.06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9.85亿元,净利润15.70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08亿元,净资产16.30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3.32亿元,净利润1.1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27亿元,净资产2.31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22亿元,净利润-0.6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公司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因此,上述企事业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向关联人采购钢瓶、报警器、加工配件等物资,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租入关联方房屋、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基本建设服务,向关联方存款。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拟参考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业务合作,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中船特气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1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411,76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0,735,30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8,004,839.7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2,730,465.03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820,091,200.79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17日对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80,818,815.01元。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当时适用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0月,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超募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31976410806,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超募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4,243.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 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未发生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船特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100Z110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船特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船特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船特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夜视仪大楼106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pericsg.com

  电话:0310-7183500

  联系人:许晖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

  邮编:057550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6-00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营目标、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协同,提升管理效率,推动组织更高效适应市场变化,支撑公司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对组织机构进行部分调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李迎敏同志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

  李迎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总结2025年工作成绩及经验、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及任务,董事会组织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及其工作分工,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并给出薪酬兑现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对薪酬进行刚性兑付。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绍波、孟祥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根据2025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述职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新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香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恩》。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特气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中船特气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编制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注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美元户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闲置中国银行美元账户。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确认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6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764,705.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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