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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该议案提出建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8.4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经核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税前报酬如下表:

  

  注1:“2025年度税前薪酬”为表中人员2025年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不含公司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注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结构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薪酬绩效

  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以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为依据。

  (3)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外发放薪酬;

  (二)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8.4万元/年(含税)。

  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的控股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梅诺卡”)、江苏米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尔化工”)、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Bowen New Material Mexico S.de R.L. de C.V. (以下简称“宝盈(墨西哥)”)等控股子公司(含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在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4,453.2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江苏梅诺卡、米尔化工、旭腾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江苏梅诺卡、米尔化工、旭腾科技、宝盈(墨西哥)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做出预计,并按照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的情况分别列示预计。

  公司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0.8亿元,在该总额度0.8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2亿元,在该总额度4.2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若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剩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允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函等,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3、江苏米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

  

  5、Bowen New Material Mexico S.de R.L. de C.V.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453.2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5%。本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部分原材料、设备通过进口采购,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以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中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及比索等。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各项工作,明新旭腾编制《ESG管理制度》《ESG信息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ESG指标体系,自上而下构建由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组成的三级ESG管理体系架构,有序识别、监测与管理ESG领域的风险和机遇。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尽职调查是公司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交易所指引“科技伦理”议题披露对象为特定主体,公司暂不涉及,故可不披露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注1: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大于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1:实际收益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上述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3:上表中为截至到2026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数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10,914.6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770,953.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1,731,997.4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162,198,495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87,939.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5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彬彬,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宁波华翔、圣龙股份、明新旭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步升,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明新旭腾、百隆东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谢军,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浙江正泰、江苏通润、蓝特光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服务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审查天健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报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栩欣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子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商业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保函、票据池、资产池、供应链融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占用的金融机构占用的授信额度等业务。包括上述业务的低风险业务,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保证金/存单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理财产品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各业务品种之间不设置限额,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公司及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可以在各自票据池、资产池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各自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授信金额、期限、费率等内容,由授信协议各方在上述额度内协商确定,授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 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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