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35,177,572.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概表
3.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区域发展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4.0%;第三产业用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9.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3%。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从结构看,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3%。
2025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增容减量效果逐步显现,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1.1%;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4.1%,占总发电量比重为42.9%;全口径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其中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
2025年1-12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6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63522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2872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
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系统有效应对平均气温历史最高、尖峰时段历史最长、负荷创新高历史次数最多的挑战,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以上内容及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公司所处区域为广东省。
2025年,广东全省发受电量合计92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全社会用电量9589.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3%;最高系统负荷1.65亿千瓦,同比增长5.3%;发受电量与用电量增速基本持平,供需整体保持平衡。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稳步增长,2025年达17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9%。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85%,其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表现尤为突出,用电量同比增长6.65%。第三产业用电量超2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6%。
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保持高效稳定运行。截至2025年底,广东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为65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市场直接交易电量458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转型提供了坚实支撑。
4.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股、元/股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股东信息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重要事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受益于煤炭价格中枢整体下行,火电企业成本压力缓解,但受新能源发电增长等因素影响,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下降,火电企业盈利改善但增长空间受限。
公司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奋斗精神,以稳健运营、高效决策夯实电力主业,以严控风险、优化整合提升投资质效,以合规管理、优化治理筑牢治理基础,持续锻造新质生产力,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4亿元,同比增长9.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亿元,同比增长45.21%,实现了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目标。
1.以发展为本,聚焦电力主业,筑牢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在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火电出力增速下行的发展环境下,公司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持续聚焦电力主业的环保安全生产与盈利能力提升,对内强化设备优化升级,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外紧密关注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千方百计稳生产促销售、降费用促增长,扎实筑牢梅县荷树园电厂发展基础,优化提升陆丰甲湖湾电厂增长驱动效应,创新发挥宝新售电灵活运营优势,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实现发电量同比增长23.78%的运营成果,进一步筑牢电力核心主业发展的基本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陆上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他涉及用海审批的工程正在按规定履行用海审批手续,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推进审批工作,推动项目进展。
2.以稳健为要,提升投资效率,助力盈利增长
公司始终坚持审慎投资,持续优化整合存量资产,致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公司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研究产业发展、跟踪市场动态,通过科学的资产配置和稳健的投资策略,实现二级市场投资的合理盈利及委托理财的稳定收益。
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扎根苏区、融入湾区,紧扣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规划,秉持“科技赋能、金融向善”经营理念,坚持走“特、专、精、美”的差异化发展道路。截至报告期末,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430.20亿元,同比增长2.94%;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42亿元,同比增长25.43%;拨备后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0.77%;客户总数突破1,000万户,继续稳居梅州本土规模最大、客户数量最多的法人金融机构地位。
公司参股投资的东方富海作为专业性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参照国际模式建立运营机制,管理严格细致,投资决策高效,致力于投资具有成长性和上市潜力的目标公司,并积极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2025年实现净利润3.83亿元。
3.以合规为核,优化治理结构,夯实治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以党建引领、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合规培训为抓手,多措并举完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规范治理在企业稳增长、促发展、提质效中的基础作用。
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扛牢职责使命,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对照合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制订及修订公司制度21项,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构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合规培训,组织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参加监管培训12批次,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为新形势下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治理基础。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2026年季度和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工作,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晶
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柯海洋
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重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3月开始为宝新能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慧娟
201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1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为128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
定价原则: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独立、专业的审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宝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上海绘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担保业务、生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法律事务、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资产活动、收入、成本费用、投资活动、关联交易、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财务报告编制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前一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④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总则、以《内部控制制度》为纲要、以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以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指引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证,满足了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严控风险、规范治理的利益诉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对上述第2、3、6、8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等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不晚于现场登记截止时间。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12:00;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电 话:(0753)2511298、(020)31230359
传 真:(0753)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
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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