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00,387,849.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38,784.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7,041,970.32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定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日(2026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412,0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900,000.00元(含税)。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9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0.7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可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但不限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 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分管具体业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并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固定津贴。在公司不担任具体职务、不分管具体业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固定津贴。董事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
2. 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
(1)独立董事
固定津贴7.2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职工代表董事
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另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四) 其他规定
1. 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 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国家或公司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 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绩效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内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4.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 薪酬方案
高管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薪酬为当期支付+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延期部分分成两部分支付,其中一部分绩效薪酬在次年一季度支付,另一部分则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绩效评价完成后发放。
绩效薪资采取定期预发与按年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结算一定比例,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按照扣除预发部分后的差额予以结算,多退少补,若绩效薪资结算额低于预发额的,可从未发绩效薪资中等额扣除。
(四) 其他规定
1. 高管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绩效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内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2. 因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减全部未发放绩效薪酬,并追究相应责任。
3.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国家或公司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赛西威、歌力思、英集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雷靖靖,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罗君,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川网传媒、成飞集成、红四方、尚纬股份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雷靖靖、项目质量复核人罗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2、 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授信融资事项概述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 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陈家锦,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8********,住所:广东省清远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陈志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6********,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3、 范云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90********,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4、 陈伟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8********,住所:广东省清远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5、 罗毅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8********,住所:广东省清远市;
6、 陈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6********,住所:广东省清远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7、 赵杨,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201101991********,住所:广东省清远市。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强与陈伟杰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陈志辉为堂兄弟关系,四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陈志辉与范云瑜、陈伟杰与罗毅琳、陈强与赵杨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主体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
六、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087,213.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12,786.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518Z003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进行的调整11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收益测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80亿元、期限12个月计算,预计可使公司节省540.00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的利息支出。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 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为准。
二、其他内部治理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现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4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4、6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7需逐项表决,议案7.01、7.02、7.0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1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张家军
(1)联系电话:0763-3810696
(2)传真:0763-3810696
(3)电子邮箱:finance@xinyag.com
(4)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1500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82”,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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