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文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
2026年,公司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努力奋斗。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国资监管要求,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重要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张利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12.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5.03亿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5.31亿元,利润总额55.00亿元,净利润47.44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5亿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6年度总体战略规划及对市场形势的预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依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经营管理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业绩、投资等情况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778,079,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491,150,361.52元(含税),占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94.77%。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兴华2025年度的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并经过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费用23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9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审计部紧紧围绕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聚焦内部审计评价与监督职能的发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审计工作将自觉主动融入公司发展大局,以“承上启下、提质突破”为定位,以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内部审计向价值创造型监督转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在上级单位、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法律合规与公司治理,强化合规意识,深化法治建设,将合规思维融入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持续深化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6年6月-2027年5月)购买资管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拟于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管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资管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1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6年6月-2027年5月)购买资管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推进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聚焦能源和金融主业,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和地位”“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推进高质量发展动能”“聚焦提升信披质量,准确及时高效传递公司价值”“聚焦落实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均取得进展。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78,079,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全面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坚守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改革与创新,全力推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与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立足产业应用优势,整合集聚内外部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与国信研究院和高校的合作,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加快打造一体贯通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公司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六大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安全、保安全。层层落实监管职责,扎实推动全员履职尽责,进一步拧紧安全责任链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能源板块方面,公司抓住政策机会,重大能源项目持续落地,国信滨电、国信沙洲、国信马洲百万千瓦煤电项目年内并网发电,国信扬电三期开工建设。公司全年发电量迈上新台阶,迎峰度夏期间单日、单月电量均创历史新高。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多措并举压降煤炭成本,全年入厂煤价在同区域发电集团中处于较好水平,江苏省内煤机经济煤种掺烧率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供电煤耗和燃煤机组碳排放强度均有下降,融资成本持续压降。在新能源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深化与江苏新能的合作,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持续推进参股项目建设。金融板块方面,公司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加大转型发展和拓市增收力度。顺应信托“三分类”监管导向,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双碳”目标、乡村振兴等战略任务进行前瞻性布局,加快发展主动管理类标品信托、家族信托等业务,不断增强服务国计民生能力,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大关。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12.84亿元,较期初增长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5.03亿元,较期初增长9.35%。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55.31亿元,同比下降3.79%;利润总额55.00亿元,同比增长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5亿元,同比增长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1亿元,同比增长10.20%。
1、能源板块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分布在江苏、山西两省,总装机容量2250.9万千瓦,已投产机组容量2042.9万千瓦,其中:江苏省燃煤机组1387.7万千瓦,燃气机组259.2万千瓦,山西省燃煤机组396万千瓦。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投产国信滨电一台、国信沙洲两台、国信马洲一台100万千瓦机组,另有一台参股100万千瓦机组投产。
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自发电量792.43亿千瓦时,其中:江苏省燃煤机组自发电量为550.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37%;山西省燃煤机组自发电量为187.9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89%;燃气机组自发电量54.1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9%。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网电量750.67亿千瓦时,市场化电量占比92.92%,其中:燃煤机组上网电量为697.50亿千瓦时,燃气机组上网电量为53.17亿千瓦时。本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电价437.6元/兆瓦时,其中,江苏省燃煤机组平均上网电价418.6元/兆瓦时,同比下降49.7元/兆瓦时;山西省燃煤机组平均上网电价417.7元/兆瓦时,同比上涨17.5元/兆瓦时 ;燃气机组平均上网电价717.6元/兆瓦时,同比下降35.2元/兆瓦时。
本报告期内,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46.10亿元,同比下降3.71%,实现利润总额27.30亿元,同比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新机组投产,电量增加,煤炭市场价格持续回落,同时能源板块严控成本费用,持续提质增效。
2、金融板块
2025年,江苏信托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坚持做好“五篇大文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政策、乡村振兴、服务长江经济带、支持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等系列决策部署,通过信托贷款、认购地方债券、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模式,加大金融活动润泽实体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江苏信托持续增强资产管理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遵循回归本源的监管导向要求,不断健全优化业务体系,标品投资、家族信托等业务得到迅速发展,“固收+”等业务扩量提质,深入推进业务创新转型。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定向资产支持票据——25天富能源ABN,该项目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全国首单可持续挂钩+科创资产支持票据(类REITs);落地江苏首单普惠型养老服务信托产品-“嘉信天年”系列、江苏省首单物业服务信托-苏信阳光物业1号、江苏省首个建筑企业转贷服务信托项目-兴筑1号服务信托,实收家族信托(含保险金信托)规模首次突破百亿,信托服务场景不断拓宽;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发行首单“固收+场内股票质押”策略产品、首单“固收+ETF”策略产品;“苏信弘善”系列成功斩获江苏省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项——第七届江苏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公益慈善影响力持续扩大。
本报告期内,江苏信托实现营业收入(金融业报表列报口径)31.45亿元,同比增长0.26%;利润总额28.28亿元,同比下降 8.21%,主要原因是上年增持江苏银行形成的非经常性收益较高。金融板块经营发展稳定,持续保持良好态势。
截至本报告期末,江苏信托管理总资产规模为11,356.14亿元,其中:自营总资产为341.95亿元;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11,014.19亿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国信滨电第二台100万千瓦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25年4月15日正式投产运营;国信沙洲两台100万千瓦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2025年7月8日和2025年8月26日正式投产运营;国信马洲一台100万千瓦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25年12月12日正式投产运营。
2.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于2025年6月获得核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对国信扬电增资106,755万元。国信扬电三期项目已于2025年底开工。
公司重要事项具体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五节“重要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5,097,717.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3,716,483.45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0,371,648.35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18,250,252.8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项目投资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778,079,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491,150,361.52元(含税),占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94.77%。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91,150,361.52元。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491,150,361.52元,占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61.71%,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17%。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246,766,302.3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1,298,803,293.51元和11,145,539,687.18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11.78%和11.00%,均低于50%。
3.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主要原因为:
(1)2021-2022年,受火电行业燃料成本高位波动、电力保供刚性要求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在履行能源保障责任过程中出现阶段性亏损,尽管近三年火电企业盈利能力逐步修复,但部分子企业尚未完成历史亏损弥补;电力行业属于重资产长周期回报行业,近年来公司进一步优化装机结构,投资建设了多台百万千瓦燃煤机组。
(2)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金融企业,其需要留存利润用于增强资本实力。公司从江苏信托取得的分红远低于其净利润的30%。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491,150,361.52元(含税),占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18,250,252.89元的94.7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股东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超过相应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以及实施中期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17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有212人,注册会计师有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532人。
3.业务信息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有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时莉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晖妤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1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华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3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9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名董事全部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2.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内部董事薪酬方案(如有)
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公司内部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内部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津贴。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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