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持续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持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当期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为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2025年第四季度共计提减值准备27,913,194.80元,详情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下表中损失以“-”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2、资产减值损失(下表中损失以“-”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公司应收票据坏账损失确认依据及方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913,194.8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不包含所得税影响)27,913,194.80元,导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含所得税影响)减少23,825,096.85元。上述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已经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32,031.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124,863.99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12,486.39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264,162,124.9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4,475,737.28元,公司股本基数为421,288,509股。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4,475,737.28元。
(二)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21,288,5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84,257,701.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25%。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其他现金分红或股份回购事项。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未上市,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5年拟现金分红金额84,257,701.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净利润的31.25%,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注: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等相关数据均按2025年度数据列示参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为严格落实回报股东的核心要求,简化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规划并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分红金额、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下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55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17.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33.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涉及水电费、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追加公司在上海、北京地区重点控股子公司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与合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开立上述实施主体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新增专户”)。鉴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之日至公司完成新增专户开立尚需一定时间,而新增实施主体基于自身的业务规划进度,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建设及实施运营过程中持续发生人员薪酬开支、场地租赁费用、装修及软硬件设备投入、安装运杂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自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增专户开设完毕之日的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符合募投项目置换要求但无法顺利使用新增专户支付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相关的支出将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审议通过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峰先生、程东方先生、叶衍榴女士、游兴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物资购销、提供或接受服务、资产租赁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500.00万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2025年度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6,5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26.41万元。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因建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关联方合并为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实施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2.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建发集团租赁资产。
单位:万元
3.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发生的差异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成立日期:1981年1月1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大厦43层
类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注册资本:100亿元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建发集团资产总额9,741.60亿元,净资产2,658.27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62.75亿元,净利润13.0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建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发医疗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3.3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建发集团和厦门华益工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建发医疗95.00%和5.00%的股权,建发集团持有厦门华益工贸有限公司100.00%股权,因此,建发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建发医疗100.00%股权,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持有建发集团100.00%股权,间接持有建发医疗100.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43.37%股份,因此,厦门市国资委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物资购销、提供或接受服务、资产租赁等。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具体协议待实际交易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且公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额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受到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基于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估,实际发生额以最终签订合同金额为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差异属正常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授信额度申请基本情况
根据2026年度财务预算,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统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上述额度按实际启用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授权签约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预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等需要,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授信及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当子公司(额度接收方)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其所需调剂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同样高于70%的其他子公司(额度调出方)处获取。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及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各类融资授信及业务涉及的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金额61.2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71亿元,实际担保余额19.0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0.51亿元,实际担保余额0.41亿元。
(二)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业务拓展所需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2026年度拟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各类融资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2.上述“截至目前担保余额”系按照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签署担保合同中的最高担保额度计算列示,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3.上述“本次审议担保额度”为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与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合计数;
4.以上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将部分额度二次分配给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5.上述余额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详见附件三。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2026年度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部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不包含已签订在执行的),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是建立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24.32%;担保金额61.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88.65%;实际担保余额19.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1.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附件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其中,德尔医疗、上海致为的资产负债率为其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
3、上述“截至目前担保余额”系按照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签署担保合同中的最高担保额度计算列示,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4、上述“本次审议担保额度”为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与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合计数;
4、以上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将部分额度二次分配给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附件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下转D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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