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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晟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材科技”)100%股权。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收购事项。

  康达晟璟与重庆致典晶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典晶科”)、重庆蓝洛瓷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洛瓷晶”)、上海御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御遥”)、上海量子绘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绘景”)、上海卡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卡翱”)、上海晶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晶敖”)及晶材科技签署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交易文件”)。

  康达晟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分两次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第一次使用38,860万元收购标的公司67%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010万元)。第一次收购完成后,晶材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8月23日,晶材科技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康达晟璟持有其67%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及第一次收购的估值

  晶材科技原股东向康达晟璟承诺,标的公司于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预计分别可达到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以及6,000万元。

  基于前述业绩承诺以及各方对标的公司业务资质、商业资源、知识产权等各要素的预判,各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次收购完成前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58,000万元(“第一次收购估值”),对应标的公司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为人民币19.33元(“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二)业绩补偿方式

  1、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由经康达晟璟认可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财务情况后,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的经审计净利润低于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85%,则业绩承诺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当年的12月31日前向康达晟璟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如下:

  补偿方式:现金补偿;

  补偿义务主体:业绩承诺方;

  期后应补偿金额=(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累计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38,860万元-已补偿现金金额-康达晟璟业绩承诺期累计已从标的公司获取的利润。

  2、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的经审计净利润达到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50%以上但低于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85%,业绩承诺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应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向康达晟璟进行股权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补偿方式:股权补偿;

  补偿义务主体:业绩承诺方;

  当期/期后应补偿注册资本数量=(当期/期后应补偿金额-当期/期后已补偿现金金额)/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为进行上述股权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当按其届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无偿将其所持有的对应数量的注册资本转让给康达晟璟。

  3、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的经审计净利润低于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50%,业绩承诺方应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期后应补偿金额。若未足额支付,则业绩承诺方应向康达晟璟进行股权补偿。如股权补偿完成后,仍未覆盖全部期后应补偿金额的,业绩承诺方应在康达晟璟要求的限期内继续进行现金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剩余应补偿金额=期后应补偿金额-已补偿现金金额-已股权补偿对应的注册资本总数×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4、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高于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假定完成额,就业绩承诺方已按照本协议向康达晟璟所作的业绩补偿(包括现金补偿和股权补偿),康达晟璟无需向业绩承诺方返还差额。

  5、各方同意,无论如何,业绩补偿金额(包括股权补偿)合计不应超过第一次收购对价,且不超过最终业绩承诺未完成比例对应的业绩补偿及商誉减值的合计金额。

  6、若触发股权补偿的,康达晟璟有权自行选择要求业绩承诺方进行股权补偿的时点,且一经康达晟璟向业绩承诺方发出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并在该等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股权补偿所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应税费(如有)应由业绩承诺方承担。

  7、第一次收购完成后,业绩承诺方应在康达晟璟要求的时间内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质押给康达晟璟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作为对前述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回购义务的履约保障。

  (三)2023-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实施业绩补偿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鉴于晶材科技2023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达成《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不变的前提下,结合标的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假定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假定完成额”),并以此为基础提前执行交易文件下的业绩补偿安排,同时约定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晶材科技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低于假定完成额,则各方应当按照交易文件中业绩补偿条款之约定重新计算业绩补偿款(“实际业绩补偿款”),就实际业绩补偿款与已执行的业绩补偿款的差额,由业绩承诺方参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补偿。

  基于假定完成额,晶材科技原股东向康达晟璟合计支付15,544万元的期后应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为现金与股权形式,其中现金部分7,772万元系收购时尚未支付的保证金,无需再支付;股权部分对应晶材科技13.40%的股权。

  2024年5月6日,晶材科技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康达晟璟持有其80.40%的股权。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基于晶材科技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应实施的业绩补偿已履行完毕。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待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将考核晶材科技业绩承诺期内的总体业绩实现情况,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核算业绩承诺方是否需要追加进行业绩补偿,因此业绩承诺方2024年度不存在业绩补偿的情况。

  (四)2023-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晶材科技2023-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于2024年4月13日、2025年4月19日、2026年4月1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10Z0058号、容诚专字[2025]210Z0111号、容诚专字[2026]210Z0045号的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的晶材科技2023-2025年度税后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128.48万元、1,608.99万元、2,808.79万元,合计6,546.26万元。致典晶科等6名股东对本公司现金收购晶材科技67%股权的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五)商誉减值情况

  康达新材收购晶材科技67%股权形成商誉31,498.80万元,截至2024年末已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193.75万元。本年度,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晶材科技形成的商誉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减值测试评估报告。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432号),2025年度康达新材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各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确认及补偿安排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内容如下:

  (一)业绩补偿余额及支付安排

  1、各方均认可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数值,并确认实际业绩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1,900.82万元,以及业绩承诺方尚需向康达晟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6,356.82万元(“业绩补偿款余额”)。

  2、业绩补偿款余额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及公司股权抵偿方式向康达晟璟进行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3、业绩承诺方应在2026年4月20日前,将以现金方式向康达晟璟偿付的业绩补偿款余额汇入康达晟璟的银行账户,并向主管工商部门递交抵偿股权的质押登记注销及转移至康达晟璟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各方应予以必要配合,并在此确认晶材科技其他股东就抵偿股权转让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及其他类似权利。

  4、自抵偿股权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工商登记至康达晟璟名下之日起,即视为原持有该股权的业绩承诺方已向康达晟璟支付了约定的股权抵偿金额,而康达晟璟无需就该等股权转让再额外向该业绩承诺方支付任何对价或费用。如届时非因康达晟璟原因导致抵偿股权截至2026年6月30日仍未工商登记至康达晟璟名下的,则康达晟璟有权(但无义务)选择不再实施该股权抵偿,并要求持有该股权的业绩承诺方直接以现金方式补足对应价值的业绩补偿款余额。

  5、在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取得抵偿股权后,除承接抵偿股权对应的法定股东义务外,康达晟璟对转让该等股权的业绩承诺方此前因持有抵偿股权而产生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抵偿股权均完成转让后,晶材科技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将如下表所示:

  

  (二)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在康达晟璟就本协议项下所述安排获得其内部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2、补偿协议履行期间,交易文件的效力不受影响,各方应继续遵守交易文件的相关约定;但如交易文件约定与补偿协议约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则应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3、尽管有前述约定,如业绩承诺方在2026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补偿协议所约定的业绩补偿款余额支付义务,即视为各方已履行完毕交易文件项下的各项义务与责任,交易文件将由此在业绩补偿款余额支付完毕之日自动终止。

  四、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康达晟璟与致典晶科等6名股东及晶材科技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补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补偿方式为现金与股权形式,现金部分1,449.99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股权部分对应晶材科技8.46%的股权,正在办理相关股权的工商变更工作。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432号),2025年康达新材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补偿协议》约定计算的业绩补偿款余额为6,356.82万元,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867.78万元,进而导致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4,867.78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6]210Z0045号);

  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432号)。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建祥,副董事长、总经理姚其胜,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刘丙江,独立董事张姗姗,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一涛。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具体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外部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津贴按季度发放;

  (2)内部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据相应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主要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能力资历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由绩效考核奖金与专项激励构成。绩效考核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兑现;专项激励结合公司年度战略与业绩目标达成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总和占其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或津贴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为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的议案3.00、4.00外,其余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议案9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关联股东需对议案3.00、4.0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5月1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增至1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增至8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同意提名刘占成先生、高立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占成个人简历

  刘占成,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银行唐山分行营业部副行长。现任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占成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占成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刘占成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占成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高立明个人简历

  高立明,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电子工程系。主持和参与完成3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产学研合作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973课题、国家集成电路02专项等。2004年至2009年在英飞凌科技公司德国慕尼黑中央研究部从事芯片研发工作,2009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工作,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及先进信息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

  高立明未持有公司股份。高立明近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高立明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高立明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27,540万元收购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微”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

  公司与中科华微原股东南京四和微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辽宁四和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和微”)、威海市朗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海南朗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山科技”)、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电子”)、青岛初尧弘毅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尧弘毅”),以及中科华微实际控制人赵峰、孙丽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27,540万元收购中科华微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预测与承诺

  业绩承诺方:四和微

  业绩承诺期:2025年、2026年、2027年

  承诺业绩: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每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

  (二)业绩补偿

  1、收购方与业绩承诺方同意,每一业绩承诺年度结束后,应由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当期净利润进行审计。

  2、针对2025年、2026年而言,如截至任一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届时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低于对应期间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的80%;或者三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标的公司在整个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累积净利润低于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的90%的,则业绩承诺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当年内以按照下列公式计得金额向收购方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应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的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已累计实现净利润数)÷15,000万元×本次收购收购价款总额-截至当期收购方已实际收到的业绩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收购方已实际从公司取得的分红(如有)。

  3、三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累计净利润数的90%,则视为业绩承诺方完成了业绩承诺,收购方应向业绩承诺方无息返还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但由此产生的相应税费由业绩承诺方自行承担。

  (三)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科华微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收购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中科华微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5,757.68万元,高于2025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00万元,已完成2025年业绩承诺。

  截至当期期末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完成率143.94%(即:截至当期期末的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已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应实现净利润数)。

  三、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收购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210Z0052号);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度,公司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合计为15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机构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5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次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协商确定。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进行了审查,在查阅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3、上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8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拟定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相符。

  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认了2025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的情况,“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情况,全体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情况,全体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增至13名。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同意提名刘占成先生、高立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4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制度(2026年4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7,183,990.88元,转回或转销合计45,765,223.21元。其中公司对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合计2,900,139.22 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1,746,292.65元。另外,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减少导致各项减值准备合计减少186,374,615.2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0,498,902.16元,转回90,000.00元;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57,030,064.34元,转回18,680,688.67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0.00元,转回 9,118,853.00 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07,659.96元,转回0.00元,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00,047,084.79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003,080.30元,转回3,229,249.67 元,资产减值损失25,773,830.63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计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现金流量预测基于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财务预算,预算编制参考资产组过往经营表现及市场发展预期。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商誉进行相应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0,244,284.12元,资产减值损失30,244,284.12元,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2,900,139.22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1,746,292.65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7,183,990.88元,转回31,118,791.34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156,065,199.54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情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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