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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变动情况将另行公告。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652,273.2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0,974,492.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执行上述预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99,849,000.00(含税)。本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和注销。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变动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5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5楼会议室(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4、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5月11日前9:00-16:00内办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5楼,邮编:430000,联系电话:027-85793003,传真:027-85793003。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孟妍,电话:027-85793003,邮箱:dongban@lppz.com。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3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份回购注销数量:3,016,6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1,000,000 变更为397,983,400股。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已终止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3,016,6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全部3,016,600股公司A股普通股份,已于2023年6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6.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该委员会委员,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份的原始出资金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决策相关权益的处置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议案》,拟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终止实施,相关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全部股份3,016,600股,回购价格为16.7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拟变动情况如下:

  

  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7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6-010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555号、东育路588号第45层4501、4504单元。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1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94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00余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3.1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36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含A股和B股)为29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8,208.81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普华永道中天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在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普华永道中天就投资者损失在上市公司担责范围内承担3%的比例连带责任,约人民币 2 万元。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九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1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琳,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琳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琳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及各项附加税费,与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已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该机构独立、客观、严谨的职业素质和扎实、深厚的专业水平,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以及各项附加税费。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以及各项附加税费。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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