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至4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且通过函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自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拟筹划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相关交易可能对公司净利润造成小幅度影响,可能触发信息披露标准。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公司尚未与任何交易对方签订正式交易协议,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该事项后续触及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后续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参股公司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辰光”)完成新一轮股债权融资事项。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债权融资是参股公司轨道辰光的日常经营行为,该融资仅为初步授信意向,最终授信乃至融资落实情况存在较长周期和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仅作为投资人参股轨道辰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直接影响。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文披露的公司目前拟筹划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参股公司轨道辰光从获得银行授信或意向性授信直至最终取得银行贷款的债权融资行为,尚需履行一系列必要程序且可能随着较长的落地周期,内外环境变化发生调整,最终授信及融资额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仅作为投资人参股轨道辰光,轨道辰光的首颗试验卫星尚未发射,其主营业务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尚无确定的大额商业订单。其所处行业处于发展早期,数据中心上天还存在器件可靠性、散热极限、能源供给和通信带宽四大难题。轨道辰光业务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亦存在产业化、商业化落地周期较长以及不达预期的风险。
当前其所在行业公司竞争激烈,国内同行业公司已于2025年5月成功发射了第一组十二颗计算星座,国外同行业公司已于2025年11月成功发射了第一颗算力卫星。轨道辰光的首颗试验卫星目前尚未发射,其“天数天算”业务可能在未来5年内才有明确的商业价值,太空数据中心的“地数天算”业务可能在未来5-10年才逐步具备与地面数据中心进行竞争的优势,这一过程中轨道辰光可能面临同行业公司的充分竞争压力。
此外,太空数据中心还面临强烈辐射、轨道维护困难、碎片危害以及与数据治理和太空交通相关的监管问题等障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类因素均可能导致项目商业化进度和效益晚于和低于预期。
公司现有业务未与轨道辰光的业务产生协同效应,轨道辰光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轨道辰光尚属于初创公司,目前尚未实现盈利,未来可能对公司损益造成一定影响。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截至目前,根据最新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滚动市盈率为379.36、静态市盈率474.38、市净率11.53;公司所处的造纸和纸制品业滚动市盈率为29.03、静态市盈率为27.11、市净率为1.90。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4、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90万元,同比增长2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3.44万元,同比下降61.1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将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核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除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询问函及回复。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