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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898.4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86.11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898.40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7.83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照存货相关准则,按照可变现净值对存货项目进行测试。经跌价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73.79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测算,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4.4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影响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984.51万元(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5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44,942.83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8,543.80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亿元。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一方面,受市场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部分项目承接周期有所延长,同时考虑回款风险,公司未盲目追求业务规模,优先承接资金有保障的订单,保证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另一方面,公司为加快新业务培育和传统业务转型,维持了较高比例的市场拓展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短期内对当期利润形成了一定摊薄。

  (二)信用减值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财务审慎性原则,对各类应收款项开展了全面的梳理与评估工作。受部分客户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相关项目回款周期出现阶段性延长,公司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足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对当期利润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持续践行“科技创新就是企业增长动能”的核心理念,始终以用户需求为根本导向,把前沿通用人工智能技术与行业专属产品研发深度结合,发挥自身在数据服务领域的核心优势,助力区域客户加快新质生产力建设,开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主要措施包括:

  (一) 聚力发展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 深植技术变革沃土,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三) 深化管理体系建设,激发员工积极性;

  (四) 严守合规底线,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五) 构建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共享企业成长价值;

  (六) 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

  具体应对措施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万元。2024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12家,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较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信息”)、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生联发”)、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金先生,注册会计师,于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申翌君先生,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胜先生,200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赵金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赵金先生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可以承接本次审计业务。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公司历史及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持平。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收费等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2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4年6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邵宜航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6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罗普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5、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1,27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7、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8、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及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及2025年度净利润之和、2024及2025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和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5,000股。

  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延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延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延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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