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1、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
3、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9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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