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阳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5月6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亚奥中心写字楼21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王张瑜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信托计划处置部分债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设立信托计划处置部分债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翔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舒先生、周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设立信托计划处置部分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信托计划处置部分债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概述
因前期逾期担保债务事项,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代偿约6.12亿元,其中约2.15亿元对应债权公司已债权转让至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剩余约3.97亿元对应债权需长期追讨且追讨难度较大,资金回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尽最大努力追回款项,公司拟通过委托信托公司分阶段设立服务信托计划加快债权回收进度,首期拟将持有的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银行”)对应约2亿元债权作为信托财产交付信托公司设立服务信托,从而持有信托收益权,由具有催收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清收工作,由信托公司提供财产保管、执行监督、清算分配等服务,并将清收回款作为信托收益分配给公司。
二、债权的基本情况
因广厦控股未能及时还款,甘肃银行与广厦控股及其担保人之间存在多笔金融合同纠纷,甘肃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为案件被告。后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处置了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91.40万股股票并划扣了对应的2020年及2022年分红款,公司实际代偿金额约为20,026.74万元。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后基于相关生效裁判文书对债务人享有的相应债权为本金总额20,026.74万元及其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临2023-063、临2023-087、临2024-012、临2024-017、临2024-042、临2025-002、临2025-027、临2025-055、临2025-062、临2025-118、临2025-120、临2025-127)。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安排有利于提升资产回收效率,控制处置风险,增加债权处置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目标。
2、为保障本次信托计划的顺利推进,提请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审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信托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办理债权转让等。此外,因所涉债权清收难度较大且清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信托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开遴选清收机构,清收后的收益分配比例另行确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6-02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担保化解事项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化解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409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公司逐项评估并说明当前担保化解工作进展,包括逾期担保金额、代偿金额、代偿方式、担保余额、诉讼进展及效果等,并说明相关工作的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一致;针对已代偿但尚未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担保债务,请公司尽快明确切实有效的追偿安排、具体措施及时间表等,并说明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回复: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逾期担保金额约为10.37亿元,已代偿的担保金额约为6.12亿元,已豁免金额约为0.95亿元,担保余额为2.81亿元。为尽快推进代偿款项回收,公司与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合计约2.15亿元对应债权转让至金投投资。根据协议安排,金投投资拟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前支付1.17亿元,于2026年10月31日前支付4,888.405万元,于2027年3月31日前支付4,888.405万元。剩余约3.97亿元代偿部分的安排详见本回复1、(2)。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已按期收到金投投资支付的首期债权转让价款1.17亿元。
当前担保化解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序号1-4涉及的合计约2.15亿元对应债权公司已债权转让至金投投资。其中序号3-4中未债权转让至金投投资的225.44万元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及其相关的权益,公司自行向广厦控股及其实控人、关联方进行追偿。
注2:上表中序号3,公司以位于东阳市振兴路1号的房产为广厦建设在工商银行1,480万元的债务及2,720万元债务提供了最高额为3,886万元的抵押担保,但该房产实际已于1997年5月出售给浙江广厦建筑集团公司,后因浙江广厦建筑集团公司注销、人员变动、抵押物债权人意见等原因,资产过户手续一直未能完成,导致产权证所有权人登记仍为公司,相关交易及事项已在公司1997年年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等处进行了披露。目前法院已完成对东阳市振兴路1号房产的司法评估,尚待处置,因公司并非东阳市振兴路1号房产的实际权利人,公司在工商银行相关案件中的实际损失仅以被变卖的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房产价值946.61万元为限。
注3:东阳金投已累计免除公司担保债务9,481.43万元,为上表序号1、2备注中东阳金投已豁免剩余债务5,592.13万及3,889.30万元之合计数。
注4:上表序号4、6原为同一笔债权,担保本金为2亿元。2024年3月、9月,法院分别对公司银行账户内5,000万元、6,000万元的货币资金予以司法划扣,合计1.10亿元。2024年12月北银金租将其作为出租人的全部权利义务以及担保权利全部转让至东阳金投,因此在上表中分行列示。
注5:上述债务的反担保物为广厦建设持有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43%的股权、广厦控股持有东阳三建44.65%股权,以及广厦建设持有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55.05%股权。
注6:上表中“东阳金投”指“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银金融”指“北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寰宇能源”指“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指“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资管”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益荣”指“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指“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指“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银行”指“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银行”指“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农商行”指“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针对已代偿但未债权转让至金投投资的剩余3.97亿元对应债权公司拟通过委托信托公司分阶段设立服务信托计划,首期拟将持有的甘肃银行对应约2亿元债权作为信托财产交付信托公司设立服务信托,从而持有信托收益权,由具有催收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清收工作,信托公司提供财产保管、执行监督、清算分配等服务,并将清收回款作为信托收益分配给公司。因所涉债权清收难度较大且清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信托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开遴选清收机构,清收后的收益分配比例另行确定。通过上述安排,预计可在2026年末收回代偿损失约1,000万元,但最终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处置周期及成交可能性亦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债务的反担保物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87.65%股权以及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55.05%股权,其中东阳三建股权于前次转让代偿债权时一并转让至金投投资。请公司审慎评估并说明反担保资产的当前状况、处置进展、后续处置方案及时间安排、预计受偿金额等,说明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如有,应及时调整。公司应切实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相关方尽快明确可行方案并予以执行。
(1)反担保物建工集团55.05%股权
建工集团目前已陷入经营困境,不仅出现短期现金流短缺问题,且存在因银行抽贷和逾期导致的多笔债务纠纷。经公开信息查询,建工集团涉诉案件超2,000起,涉案总金额达数十亿元,该公司股权因诉讼事项已被多轮司法查封。虽然公司已于2020年6月与广厦建设签署《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但因存在司法查封导致公司无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公司最终能从该反担保资产中获得追偿的可能性较低。
(2)反担保物东阳三建87.65%股权
经公开信息查询,东阳三建涉诉案件超4,000起,涉案总金额超百亿,其中与甘肃银行的债务纠纷为主要部分。尽管东阳三建近几年经营业绩出现显著下滑,但目前仍维持相对正常的经营状态,为妥善化解债务风险、盘活东阳三建,尽可能提升其股权价值,广厦控股正在积极推动东阳三建与甘肃银行之间的债务重组。
为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广厦控股于2025年3月开始推动债务重组事项,并于2025年10月与甘肃银行达成债务重组意向。债务重组成功后东阳三建的主要债权人或具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将推动东阳三建的股权重组。前述债务重组及股权重组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东阳三建的偿债能力和股权价值,从而增加公司未来回款的可能性。除已质押给公司的东阳三建87.65%的股权外,东阳三建还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保证。
因东阳三建债务重组与股权处置事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在2026年末前推动东阳三建债务重组与股权处置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但由于债务重组及股权处置事项的复杂性,上述事项的推进进度具有不确定性,故公司相关款项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根据公司与金投投资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公司合计转让2.15亿元追偿权债权及其对应的债权金额范围内的东阳三建股权质押权等附属权利。公司对剩余债权金额范围内的质押权继续享有合法权益。公司与金投投资双方对质押股权共同享有并按各自债权金额范围行使相关权利。若上述质押股权经法院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后回款,该处置回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金投投资持有的追偿权债权,清偿完毕后仍有剩余处置款的,公司有权依法对剩余处置回款优先受偿。双方已在《债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在金投投资足额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并向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签收《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视为标的债权完成交割(即标的债权全部转让给金投投资享有)。故上述合同约定不存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收购事项尚需提交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本次交易事项的正式批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收购事项的具体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野风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源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野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东阳市野风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冠聚合物”或“标的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金额为19,3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临2026-010)。
二、调整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舒先生、周卫国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收购事项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及其他核心方案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三、调整的主要协议条款
公司拟与野风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源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野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东阳市野风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股权之资产购买协议(修订稿)》,对原《关于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股权之资产购买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1:野风集团有限公司、乙方2:东阳市源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3:浙江野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4:东阳市野风控股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价格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双方经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0,400.00万元,甲方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对应出资额1,530万元)交易对价为15,504.00万元,其中:甲方受让乙方1转让的标的公司594.60万元出资额的对价为6,025.28万元,甲方受让乙方2转让的标的公司612万元出资额的对价为6,201.60万元,甲方受让乙方3转让的标的公司300万元出资额的对价为3,040.00万元,甲方受让乙方4转让的标的公司23.40万元出资额的对价为237.12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款共分六期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为全部股权转让对价的51%,即7,907.04万元,后续五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比例和先决条件按照原《关于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股权之资产购买协议》执行。
(三)交割后义务
1、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于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八年内及离职后二年内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投资(包括隐名或代持)或者与他人共同投资(包括隐名或代持)其他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同类的、相似的、处于竞争关系的或属于同一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以下简称“竞争性业务”),不在与标的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组织任职、担任顾问或获得任何形式的回报,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任何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性业务的其他实体中持有任何权益,或从事其他有损于标的公司利益的行为。
2、如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中任意一人违反上述承诺的竞业禁止义务的,其因此所得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工资、奖金、顾问费、报销款等)归属于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或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无论乙方内部对于前述应赔偿损失金额的份额如何分配,乙方全体对于应当支付的损失赔偿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违约责任均应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3、乙方、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标的公司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获取属于标的公司的业务机会或商业利益,亦不会利用其与标的公司的关联关系使标的公司向其输送利益。
(四)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方共同且连带地向甲方承诺,标的公司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各年/各期实现的当年/当期净利润(以下简称“当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80万元、2,320万元、2,720万元、3,120万元、3,440万元。
2、业绩补偿金额的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并就此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当期的业绩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业绩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五年合计净利润承诺数13,680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总额-业绩承诺方累计已实际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上述“本次交易的对价总额”为15,504.00万元。
(五)业绩奖励
双方一致同意,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五年合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期内五年合计净利润承诺数13,680万元的,标的公司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向具体奖励对象给予业绩奖励,业绩奖励总金额按合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高于13,680万元部分的20%执行,且不超过本次交易的对价总额的10%,具体奖励对象的名单、业绩奖励总金额及对奖励对象支付业绩奖励的比例由标的公司董事会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确定。
(六)保障措施
1、乙方各方承诺,甲方按本协议之约定向乙方各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乙方各方应各自以不低于其自甲方收到的首期股权转让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的60%的现金款项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甲方股票(以下简称“购入甲方股票”)且与甲方指定方签署《股票质押协议》,将购入甲方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购入甲方股票因拆股、送股等原因取得的股票及现金分红等)质押给甲方指定方(作为质权人),用于担保乙方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前述质押担保责任不设最高额上限。乙方各方完成前述购入甲方股票后,应将相关买入股票对价凭证及持股凭证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各方将于《股票质押协议》签署当日,与甲方指定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
2、质押的解除:乙方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如有)、商誉减值补偿(如有)、应收账款回收补偿义务(如有)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支付义务和责任以及赔偿甲方为减少或挽回损失、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全部合理费用)且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届满三年后,甲方及其指定方配合乙方各方解除乙方各方购入甲方股票的质押。
3、若乙方任意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补偿、商誉减值补偿、应收账款回收补偿义务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支付义务和责任以及赔偿甲方为减少或挽回损失、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全部合理费用),甲方及/或质权人有权向乙方任意一方主张质权权利,要求乙方任意一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担保债务范围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七)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虚假陈述、不履行承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购入甲方股票、不配合办理购入甲方股票质押登记、不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或者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本协议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等),即构成违约。
2、如乙方各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或期限购入甲方股票并将购入甲方股票质押给甲方指定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全部对价款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无论乙方内部对于前述应支付金额的份额如何分配,乙方全体对于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违约责任均应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五、交易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价格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6]第0077号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调整本次上市公司购买标的公司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504.00万元,定价公平、合理。同时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承诺条款、业绩补偿、履约保障措施及分期付款等安排,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防控交易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降低收购风险,公司进一步优化了交易条款,相关履约保障安排有利于保障核心技术团队稳定与经营持续,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对《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收购方案的调整有助于提升交易的可实现性,调整后的交易对价公允、合理,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的调整兼顾了标的公司实际经营能力与未来盈利预期,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同时,相关人员的服务期限承诺安排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的经营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方案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成员张舒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三)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舒先生、周卫国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及市场波动等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 投资金额
在任一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不超过5亿元,在此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策并同意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及市场波动等风险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 风控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做好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将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